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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宸未來志高資管投資者:湖南信託未做盡職調查

  • 發佈時間:2015-08-27 07:22:07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查道坤  責任編輯:張明江

  華宸未來志高資管計劃因為1億元本金未解決而導致實質性違約之後,關於機構投資者1億元本金如何解決成為關注的焦點。

  在7月21日和23日兩次談判後,幾家金融機構並未給機構投資者解決方案。據了解,機構投資者代表8月24、25日在長沙與湖南信託進行了兩次談判,並要求與個人投資者一樣獲得公平對待,解決其1億元本金,但是湖南信託拒絕了投資者的要求。

  作為監管部門,湖南銀監局此次也參與了最新一輪談判,並且給機構投資者的信訪回復函中,明確寫出湖南信託存在在該項目中涉及的工作不足,湖南銀監高度重視,並採取了一系列監管措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相關問題向湖南銀監局採訪,並提交了採訪提綱,但是截至發稿前,湖南銀監局尚未回應。

  投資者要求公平對待

  “3億元的信託項目,我們機構投資者佔了1億元,現在我們的要求是,與其他個人投資者一樣得到公平的兌付本金。”機構投資者代表仰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

  但在實際談判中,對於投資者要求兌付1億元本金,湖南信託則給予拒絕。

  “湖南信託説現在只有進行項目處置,在項目處置之後才能對機構投資者的本金進行解決,但是問題是,項目處置存在很多風險,並且項目存在重復抵押,我們機構投資者的1億元本金何時能夠拿回是遙遙無期的,這個我們不能接受。”仰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

  此外,仰先生還向記者透露,“如果此前幾家金融機構籌集的資金,按照比例解決機構投資者的本金,剩下的本金我們可以接受項目處置,但是現在幾家金融機構根本就沒有公平對待投資者,將機構投資者的1億元本金視而不見,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屬於我們的本金必須拿到。”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湖南信託的監管部門湖南銀監局,此次也參與了談判,並且在給機構投資者的回復函中明確指出,湖南信託存在在該項目中涉及的工作不足,湖南銀監高度重視,並採取了一系列監管措施。記者就湖南銀監局認為湖南信託存在哪些工作不足等問題以採訪提綱的形式提交給該局,但截至發稿前,尚未獲得其回應。

    湖南信託未做盡職調查?

  關於此次與湖南信託的談判,有機構投資者代表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湖南信託表示其並未做盡職調查報告。

  在去年8月26日,湖南信託發佈了第二次公告,明確指出經過對抵押物評估,認為抵押物估值在5億元以上,這也意味著湖南信託的公告估值,推翻了其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所説的14億元的價值。

  對此,仰先生向記者表示,“作為信託項目的主要發起方之一,湖南信託並未做盡職調查報告,這個明顯存在涉嫌違規。”

  此外,除了信託項目成立之前,淮南志高動漫園因為違規用地被罰款,未在盡職調查報告中披露之外,淮南志高對長安信託的違約也未披露。

  涉事的幾家金融機構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4月30日,淮南志高總資産超過24.3億元,凈資産超過17.6億元,負債約6.7億元,資産負債率僅為27.57%,説明淮南志高擁有很強的還債能力。但事實上,淮南志高與長安信託在2012年8月14日設立“長安信託·淮南志高股權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同樣募集資金3億元,信託期限為12個月。但在2013年8月31日,淮南志高就向長安信託違約。2013年9月,長安信託已在法院立案並申請執行實現債權。

  長安信託違約的發生在資管計劃成立後一個月,湖南信託等幾家金融機構未在前期盡職調查過程中對此進行調查,也未在此情況發生後及時進行披露與分析,以防範該資管計劃的風險。對此,仰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如果盡職調查報告盡職盡責,那麼關於長安信託的違約情況,不可能不調查出來,如果這些問題都進行了披露,那麼投資者就不會選擇投資,所以這份盡職調查報告存在諸多問題,並且涉嫌隱瞞投資者。”

  對於上述情況,記者致電湖南信託,但是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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