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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支出比預算減少12億該怎麼看

  • 發佈時間:2015-06-29 13:13:53  來源:西安晚報  作者:馮海寧  責任編輯:張少雷

  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2014年中央決算報告指出,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58.8億元,比預算數減少12.71億元。(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3版)

  自從2011年起向社會公佈中央本級“三公”經費以來,該經費連降5年。這既是落實“八項”規定等禁令的結果,也是制定、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結果。據中紀委通報,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3085起,處理71748人,其中大部分涉及“三公”問題。

  這就是説,2014年“三公”支出減少,首先歸功於相關制度規定的出臺及實施。其次歸功於社會各界積極監督。在執紀執法從嚴、社會監督踴躍的背景下,公職人員無論是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還是因公出國,如果不依法依紀辦事,是要冒很大風險的。顯然,大多數公職人員是不會因小失大冒這種風險的。

  但在筆者看來,2014年“三公”支出比預算減少12.71億元,應該還與預算安排資金過多有一定關係。數據顯示,與2013年預算執行數相比,2014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03億元,僅下降了0.04%。正因為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過多,所以,實際支出減少幅度就比較大。

  假如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60億元多一點,實際支出58.8億元,這樣的預算安排就比較精準,更有利於節約公款。因為預算安排資金越多,大手大腳花錢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與其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控制不合理支出,不如從源頭——預算編制、審議環節控制不合理支出,以便把節省的錢及時用在刀刃上。

  另外,“三公”支出比預算減少還與一部分“三公”支出“轉嫁”有關。一種可能是,把部分“三公”支出列入其他科目,以其他名義報銷了,自然而然,專門預算的“三公”經費就省下來了。另一種情況是,某些單位自己少動用“三公”經費,而是由其他單位為“三公”消費來“埋單”。

  據2014年度審計報告披露,有的部門由企事業單位等承擔出國(境)費用;33個部門和單位長期佔用其他單位車輛,或以租賃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122輛;有的部門由其他單位承擔公務接待費。這樣一來,雖然節省了“三公”經費,但這種欠賬遲早是要還的,而且由其他單位“埋單”容易隱藏腐敗。

  筆者以為,觀察2014年度中央決算報告,應該結合2014年度審計報告來看。財政部向人大所做的決算報告,傳遞出很多令人振奮的資訊,除了“三公”支出比預算減少外,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4161.11億元,完成預算的99%,增長8.3個百分點。這説明公共預算執行情況比較好。

  但審計署所做的審計報告則披露了很多問題,例如,有的部門預算編報和執行還不夠嚴格,“三公”經費、會議費等管理使用中還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資訊系統建設統籌規劃不夠等。對於“審”出來的問題,應引起有關方面足夠重視,抓緊整改。

  就“三公”支出比預算減少12.71億元而言,有關方面既要從中感受到相關制度規定以及監督的力量,也要反思預算編制、審批、公開是否合理,還要思考“三公”消費為何一再出現“轉嫁”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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