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相關情況發會現場。
中國網財經7月29日訊(記者 吳起龍) 經過9個多月漫長的“意見徵求”後,《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個規範車市場的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出臺,新政將於11月1日起實施。
計程車新政首次提出將網際網路專車納入預約出租汽車管理,並鼓勵傳統出租汽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網約車輛被定性為“預約出租客運”,對於網約車價格,新政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
傳統計程車經營權有望期限制、無償化 鼓勵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出租汽車行業定位。意見指出,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統籌發展巡遊車和網約車,促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同時,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指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出租汽車行業經歷了快速發展的階段,在緩解出行難方面發揮了極為重要的積極作用,廣大出租汽車的經營者、駕駛員和管理人員為行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意見要求,要深化巡遊出租汽車改革,新增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學過渡。“制度方面對傳統業態的巡遊計程車,國家堅持對經營權這個‘牛鼻子’進行重要的改革,經營權要實現期限制、無償化,相應各個城市要根據情況逐步調整。”劉小明如是説。
與此同時,還要通過改革經營模式、降低過高的承包費標準和抵押金(俗稱“份子錢”)等,降低駕駛員負擔。另外,巡遊車經營者擁有符合資質的營運車輛和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上崗的駕駛員以及一批有一定管理經驗的工作人員;網約車平臺公司擁有網際網路數據和資訊技術優勢。二者可通過兼併、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在較短時間內實現線上線下優勢互補,以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網約車身份合法 各地將發揮智慧促其健康發展
對於為何此時出臺網約車管理辦法,劉小明表示,網約車發展已經比較充分,優點和問題也已充分顯現,對網約車如何規範管理也有了很多認識和實踐的共識。不從國家層面明確網約車政策方向,既不利於新興網約車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也不利於保護各方利益,特別是乘客的合法權益。對此,按照國家對看得準的基於“網際網路+”和分享經濟的新業態,要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潛在風險大的,要嚴格加強監管要求,為網約車量身定制了監管模式。
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如此既體現其出租汽車的性質,又反映其新興業態的特徵。同時,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經營者應當承擔承運人責任,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車輛和駕駛員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其中,經營者要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以及線上線下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一致;不得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資訊和事關國家安全的敏感資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排除、限制競爭。
對於駕駛員的資質,公安部交管局局長劉釗表示,網約車管理辦法也規定了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二是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沒有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三個積分週期內沒有計滿12分記錄;三是無暴力犯罪記錄。
劉釗進一步指出,網約車作為一種交通服務的新業態,滿足了當前群眾對交通出行方便性、靈活性、自主性等個性化的需求,但是網約車在方便群眾出行的同時,客觀上也確實存在一些安全隱患。針對網約車靈活性高、管控難度大等特點,辦法對網約車駕駛人設定了比較嚴格的準入條件,以最大限度維護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為公眾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
按辦法規定,私家車滿足條件並履行相關法定程式後可轉化為網約車。但車輛也應符合三項基本條件:7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同時,還建立了按里程報廢標準,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當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仍可不報廢。已往要求8年強制報廢。
對於將網約車納入出租汽車進行管理的質疑,劉小明回應稱,網約車屬於出租汽車服務,但並非按照出租汽車的方式來管理。要考慮網約車的特點,希望各地在政策落地過程中發揮智慧,根據地方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創新,促進網約車健康規範發展。
另外,辦法還明確支援平臺公司規範發展,同時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合理定價、明碼標價,並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出行市場達萬億之巨 網約車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醞釀良久的新政出臺,最大受益者除網約車平臺外,還有出行乘客,和整個社會經濟,尤其是分享經濟等新業態得到了政策支援。
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整體出行需求為每天28億次,其中約車、專車的潛在市場需求約為每天9000千萬次。業內人士預計,考慮各出行方式的自然增長率及其相互轉化,2020年約車、專車市場的潛在出行需求約為每天1.1億次,每年對應的市場規模約為1.1萬億元。
新政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補貼大戰將一去不復返,主要依靠低價以及價格補貼吸引客戶的滴滴、Uber將不得不作出改變。據央視報道,近期滴滴與Uber等平臺已悄然提價30%左右。
如此,打專車會不會“貴”?對於網約車價格,新政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實行市場調節價是一個正確的選擇。目前網約車市場經營主體多元、競爭仍然激烈,運價仍主要取決於供需全局和促銷等市場因素,只要有競爭在,就能有效預防網約車平臺公司的壟斷行為,還可以把目前的計程車市場服務提高到一個更高的水準。另外,動態調價是目前網約車平臺為了適應運力潮汐變化制定的機制,也是其與計程車價格體系最大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新政落地,利於目前趨於無序競爭的用車出行市場重回健康發展軌道。意見和辦法配套執行,不僅會打破原先行業封閉和利益格局固化的局面,也會使今後計程車或網約車的競爭引向核心的提升服務上,而非局限于表面的價格戰。同時,兩車融合將有利於為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選擇,也有助於釋放個性化交通出行的經濟活力。
對於新政出臺,首汽約車發聲明稱,意見和辦法凝聚了社會智慧和共識,為傳統巡遊計程車和網約車發展營造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競爭環境。首汽約車將打造高品質、差異化的網約車服務産品,推動傳統計程車行業升級轉型。神州專車則表示,神州專車將嚴格按照網約車監管政策要求,繼續堅持“專業車輛、專業司機”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為客戶提供更加安全、更加優質的出行服務。
此外,新政還鼓勵新舊業態融合發展,滴滴日前曾表示,平臺初期將投入1億元發展基金,與相關政府部門、計程車企業、計程車司機等多方攜手,共同推進計程車與網約車融合發展。Uber中國回應稱,新政出臺體現了政府對網約車新業態的認可和支援,使我國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中首個頒布此類全國性法規的國家。Uber符合新政中《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申請所需的企業法人、ICP許可證等方面的相關要求,並將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責任編輯:張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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