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總局通報農大紅等11批次酒類和調味品不合格
- 發佈時間:2015-08-14 11:02:4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吳起龍
中國網財經8月14日訊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發佈了《關於11批次酒類和調味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稱,2015年2-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酒類和調味品共21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其中酒類8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5批次;調味品12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6批次。
通告顯示,不合格樣品所涉及標稱生産經營單位、産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吉林農大紅酒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農大紅有機幹紅葡萄酒、農大紅全汁山葡萄酒、農大紅山葡萄酒3種産品檢出不得在酒類産品中使用的防腐劑脫氫乙酸鈉;昆明市官渡區太平躍達酒廠生産的松子露酒和長沙木果果木酒廠生産的丹參鹿龜酒檢出品質指標酒精度不達標;安徽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生産的草菇老抽(釀造醬油)和淡口鮮(釀造醬油)2種産品菌落總數超標;德州堤口牧歌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雞精調味料谷氨酸鈉和呈味核苷酸二鈉不達標,地方監管部門核實該産品為假冒産品;上海唯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五香粉金屬鉛超標;雲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一滴香食用調味油(醬香型)檢出不得使用的抗氧化劑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重慶多邦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原味生抽(釀造醬油)菌落總數超標。
通告指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企業所在地吉林、上海、安徽、山東、湖南、重慶、雲南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産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7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産品的生産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産不合格産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8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另外,國家食藥總局對12家大型企業進行了抽檢,抽取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這12 家企業是廣東美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湖州老恒和釀造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恒順集團有限公司、李錦記(新會)食品有限公司、聯合利華食品(中國)有限公司、山西老陳醋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豐收葡萄酒有限公司、上海寶鼎釀造有限公司、上海太太樂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鼎豐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莫高葡萄酒業。
通告原文如下:
關於11批次酒類和調味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5年第49號)
2015年2月—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酒類和調味品共211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其中酒類8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5批次;調味品12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6批次。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産經營單位、産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吉林農大紅酒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農大紅有機幹紅葡萄酒、農大紅全汁山葡萄酒、農大紅山葡萄酒3種産品檢出不得在酒類産品中使用的防腐劑脫氫乙酸鈉;昆明市官渡區太平躍達酒廠生産的松子露酒和長沙木果果木酒廠生産的丹參鹿龜酒檢出品質指標酒精度不達標;安徽味甲天食品釀造有限公司生産的草菇老抽(釀造醬油)和淡口鮮(釀造醬油)2種産品菌落總數超標;德州堤口牧歌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雞精調味料谷氨酸鈉和呈味核苷酸二鈉不達標,地方監管部門核實該産品為假冒産品;上海唯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五香粉金屬鉛超標;雲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一滴香食用調味油(醬香型)檢出不得使用的抗氧化劑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重慶多邦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原味生抽(釀造醬油)菌落總數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企業所在地吉林、上海、安徽、山東、湖南、重慶、雲南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産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7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産品的生産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産不合格産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8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12家大型企業進行了抽檢,抽取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這12家企業是廣東美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湖州老恒和釀造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恒順集團有限公司、李錦記(新會)食品有限公司、聯合利華食品(中國)有限公司、山西老陳醋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豐收葡萄酒有限公司、上海寶鼎釀造有限公司、上海太太樂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鼎豐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莫高葡萄酒業。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