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強調,“這次決定不是監管處罰,只是在本次商車改革過程中的臨時干預措施,是在向市場明確釋放信號,要求各主體加強經營過程式控制制。這六家機構應該在暫時停止業務期間有預判、有應對、有管理,儘快安排後續改進工作,包括改善經營結果、儘快報批新費率。”
商業車險改革正處於關鍵節點。
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獲悉,日前,保監會組織北京保監局等8個保監局、人保財險等8家保險公司及其部分分支機構相關負責人在京召開了商業車險改革座談會。
自2015年6月起,我國分兩批啟動了黑龍江等18個地區改革試點,截至 2016年4月底,第一批試點地區車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0.91%;第二批試點地區車險保費收入同比增長11.35%。“改革後行業增長的主要動力是車險産品更加物美價廉,推動了投保面擴大和保障限額提升,體現了車險供給品質的提高,及消費者對車險新産品和服務的認可,實現了消費者與保險行業的雙贏。”一位監管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總結道。
與此同時,受商業車險改革影響,保險公司管控意識和能力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提升、小額賠付案件減少、先進技術應用廣泛以及從業人員素質提升,這使得2016年1-4月,第一、二批試點地區車險綜合成本率分別較改革前下降0.7個和1.78個百分點;並且到2016年4月底,已有13家保險公司實現車險承保盈利。
值得一提的是,保監會在此次座談會上通報暫停包括中華聯合保險湖南分公司在內的六家主體、六家分公司的商業車險産品。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了解,主要由於部分主體業務增速過快,成本率控制超預測值,也超過了監管規定的閾值,保監會綜合考慮業務增速、市場反應、停業影響等方面後,最終做出了上述決定。其實,並不是僅有這六家主體的六個分公司的成本率超標。不過,這只是在本次商車改革過程中的臨時干預措施,是在向市場明確釋放信號,要求各主體加強經營過程式控制制。
試點地區車均保費降約7%
此前業內人士預測,商車費改後車均保費的下降可能導致車險行業保費增速有所下降,但目前情況剛好相反,試點地區車險保費收入實現了穩步增長,結果好于預期。
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獲悉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4月底,全國車險保費收入1681.28億元,同比增速11.81%。其中,第一批試點地區車險保費收入244.80億元,同比增長10.91%;第二批試點地區車險保費收入582.79億元,同比增長11.35%;第三批改革推進地區車險保費收入853.70億元,同比增長12.40%。
對於原因,一位財險公司車險業務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表示,雖然改革後絕大多數消費者支付的商業車險保費同比有不同程度減少,但保險責任範圍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和保險保障程度提升等,使得車險新品更受歡迎。
具體而言,截至2016年4月末,第一、二批試點地區的車均保費分別同比下降7.04%和6.62%;續保業務中,約77%的消費者保費同比下降,僅有約23%同比上升。
在保險覆蓋面和保險保障程度上,2016年1-4月,試點地區商業車險投保率提高4.09個百分點,達到73.55%。第一、二批試點地區商業車險簽單件數同比增長22.12%和21.54%。此外,試點地區消費者平均購買的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41.9萬元提高到48.8萬元,提高近7萬元,提升約16%。
行業經營效益一增一減
值得一提的是,商業車險改革後車險行業經營效益明顯改善。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獲悉的數據 ,試點與非試點地區行業經營效益一增一減,對比明顯。2016年1-4月,全國車險綜合成本率99.83%,同比上升0.69個百分點。分地區看,第一批試點地區車險綜合成本率95.49%,同比下降0.77個百分點,較改革前下降0.7個百分點;第二批試點地區車險綜合成本率94.84%,同比下降0.75個百分點,比改革前下降1.78個百分點;第三批改革推進地區綜合成本率為100.69%,同比上升4.12個百分點。
從市場主體看,商業車險改革啟動前,2014年全國僅有9家保險公司實現車險承保盈利,2015年則有12家保險公司實現車險承保盈利,到2016 年4月底,已有13家保險公司實現車險承保盈利。
主要原因之一是保險公司管控意識和能力提升。一位財險公司高層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商業車險改革前,僅有少數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中深入運用風險保費、預估賠付率等精算技術與方法。 改革後,各保險公司基本根據監管要求測算了基准保費,建立了風險模型並將其與核保規則進行整合。”
同時,“一些保險公司上線了風險管理、自動定價、自動核保等資訊系統,並加大總公司對分支機構的支援和管控力度,加強了成本核算管理。費用跟單、費折聯動等市場化、精細化資源配置手段成為保險公司的普遍選擇”。
此外,風險定價能力提升、小額賠付案件減少、先進技術應用廣泛和從業人員素質提升等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例如,商業車險改革後,保險公司根據自身風險識別能力、風險成本情況和風險定價能力,對不同風險水準的機動車和駕駛人厘定不同費率;重視應用大數據分析和挖掘技術,提高風險定價精準度;利用手機等移動終端推廣移動定損理賠,降低理賠成本,提高理賠效率等。
要求各主體加強經營過程式控制制
雖然商業車險改革取得了上述成績,但綜合費用率和綜合賠付率一升一降的問題需要持續關注。
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獲悉的數據顯示,商業車險改革後,試點地區出現了車險綜合賠付率下降的趨勢,但同時綜合費用率快速上升。截至2016年4月底,全國車險綜合成本率99.83%,綜合賠付率57.62%,綜合費用率42.21%。其中,第一批試點地區車險綜合費用率42.52%,同比上升4.82個百分點;第二批試點地區39.84%,同比上升4.66個百分點;第三批改革推進地區39.51%,同比上升5.93個百分點。
對此,前述車險業務負責人坦言,“對於綜合賠付率的下降,商業車險改革後的NCD系數(無賠款優待系數)是根據客戶所投保車輛上一年或上幾年的出險情況進行浮動費率的系數,如果上一年出險次數多,系數便會上漲,導致保費隨之上漲,反之同理,使得小額賠付案件減少;對於綜合費用率的上升,從市場主體個體的角度看,在賠付下降的情況下提高費用投入,屬於正常經營行為,但從整個行業的角度看,費用率過高的産品屬於資源消耗過大的産品,持續下去將産生惡性競爭,破壞車險行業發展價值。”
事實上,正是出於上述擔憂,保監會在此次座談會上通報暫停中華聯合保險湖南分公司、大地保險寧夏分公司、安華保險內蒙古分公司、渤海保險湖南分公司、華安保險內蒙古分公司、安誠保險河南分公司商業車險産品的決定。
與會人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解釋道,“主要是部分主體業務增速過快,成本率控制超預測值,也超過了監管規定的閾值,觸碰了監管的這三條紅線。其實,並不是僅有這六家主體、六家分公司的成本率超標,保監會是綜合考慮了業務增速、市場反應、停業影響等方面,才最後確定了這六家機構。”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強調,“這次決定不是監管處罰,只是在本次商車改革過程中的臨時干預措施,是在向市場明確釋放信號,要求各主體加強經營過程式控制制。這六家機構應該在暫時停止業務期間有預判、有應對、有管理,儘快安排後續改進工作,包括改善經營結果、儘快報批新費率。”
對於這一問題的解決,“從長遠看,需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來治本,進一步豐富車險産品種類,擴大費率浮動空間,賦予保險公司更大的條款開發權和定價自主權,使保險公司在費用競爭以外獲得更多的市場競爭手段,將競爭方式轉變為包括品牌、價格、 服務等在內的多維度多元化競爭,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費用率偏高的問題。在短期內,還是要通過加大監管力度來治標,放鬆價格管制與強化市場監管一定要有機結合起來。對於當前出現的惡性競爭、不正當競爭加劇等突出問題,監管部門要及時採取措施。”一位財險公司戰略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最保險記者如是説道。(編輯 趙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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