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車險改革保費“折扣”的迷霧
- 發佈時間:2015-06-26 09:02:14 來源:北方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本月起開始實施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改革試點,已在國內6個試點地區全面啟動。從醞釀到落地多年有餘,改革所引發的行業意義已無需贅述,消費者關注更多的是實實在在的獲益。
不過,記者在採訪調查中發現,只有部分車主對改革後的車險保費折扣變化一目了然。對於與之相關的無賠款優待系數等變化,仍有車主表示“一頭霧水”。如,為諸多車主所熟知的行業慣例——只要上年賠款次數在3次以下,來年車險保費就不會漲價——已隨著車險改革而發生了不小的調整。
那麼,車險改革後,具體保費折扣究竟發生了哪些變化?
按照改革方案,商業車險保費=基准保費×費率調整系數,也就是説,費率調整系數是影響商業車險保費高低的最關鍵因素,該系數下主要包括了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交通違法系數、渠道系數和自主定價系數等4個細分系數。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而言,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是決定他們續期保費上浮或下滑幅度的關鍵系數。而這一系數,在此次改革之後,已發生了調整。
記者在對比新舊 “無賠款優待系數”後發現,與之相關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是細化了風險等級。主要將原本“平臺無上年承保記錄或上年發生3次以下賠款”這個等級,拆分成“新保”、“平臺無上年承保記錄(非新保)”、“上年發生1次賠款”和“上年發生2次賠款”等4個等級。
二是提高了獎優罰劣的力度。對低風險客戶而言,改革前“連續3年沒有發生賠款”、“連續2年沒有發生賠款”、“上年沒有發生賠款”等客戶群的系數分別為0.7、0.8、0.9,改革後下調至0.6、0.7、0.85;對高風險客戶而言,改革前“上年發生2次賠款”、“上年發生3次賠款”、“上年發生4次賠款”、“上年發生5次以上賠款”等客戶群的系數分別為1.0、1.1、1.2、1.3,改革後上調至1.25、1.50、1.75、2.0。
也就是説,改革後,駕駛行為良好、以往賠款次數少或零賠款的車主,可以享受到更大幅度的保費折扣優惠;而賠款次數超過1次以上,保費上浮的幅度就會大於以往。此舉改革,意在通過將過往賠付記錄與續期保費折扣相掛鉤,並細化“獎優罰劣”等級劃分,來遏制出險率、降低理賠成本,同時激勵車主主動控制風險、提高社會安全駕駛水準。
據業內人士透露,根據行業內部測試,如果只考慮無賠款優待方案變動,全國約有92%的客戶費率不上浮,其中低風險客戶(歷史不出險客戶,佔比約46%)優惠程度有所提高;高風險客戶(上年發生2次以上賠款客戶,佔比約8%)系數上浮力度有所擴大。
事實上,在改革方案的基礎上,保險公司關於無賠款優待等級仍有進一步細分的空間。業內人士舉例説,“上年出險一次”的客戶群中,“前年不出險”和“前年出險”這兩個子客戶群的風險成本有明顯差異,保險公司可在完善相關數據資訊的基礎上,對客戶群按風險成本進一步細分。
此外,業內專家還建議,在無賠款優待方案的基礎上,保險公司還可以進一步考慮基於客戶乃至基於家庭的無賠款優待方案,甚至可以開發基於無賠款優待方案的車險創新産品,這在不少保險發達國家或地區都有經驗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