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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防癌險,還要買重疾險麼?

  • 發佈時間:2015-06-17 14:29:25  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儘管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大多數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療卻是一場體力和家庭財力的“持久戰”,面對這個巨大的潛在風險,“防癌”的家庭財務準備顯得非常必要,在這個“談癌色變”的時代,防癌險逐漸為不少消費者所接受。

  那麼,如果已經購買了防癌險,是否還要選購重疾險呢?如果防癌險和重疾險都還沒有購買,該怎麼安排更合理呢?

  所謂防癌險,是指專門針對腫瘤疾病的保險産品。相對於保障範圍更廣的重大疾病保險,可以單獨購買的防癌險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優勢。

  一方面,防癌險相對同類型的重疾險,無論是消費型對消費型,還是儲蓄型對儲蓄型,防癌險的費率比重疾險都便宜得多,畢竟防癌險保障範圍只針對癌症,比之重疾險要窄不少。比如,30歲女性投保太平人壽“全無憂”終身防癌疾病保險,選擇20年分期繳費,惡性腫瘤保額10萬元,原位癌特別保險金2萬元,每年保費僅需1000元左右,其費率大約僅為同樣終身型重大疾病險的1/4—1/5。

  其次,防癌險作為專門針對腫瘤疾病的保險,不少産品在提供各類惡性腫瘤保障的基礎上,另外還可以提供原位癌保障,這一點也彌補了傳統上重大疾病保險無法保障原位癌等初期大病的不足。當然,現在市場上不少重大疾病險也已經將原位癌等疾病納入了保障範圍,多數會將原位癌等單列一個“輕症”保障項目。

  防癌險雖然保障責任簡單明晰,費率也比較低廉,但其還是有一定的“先天缺陷”。雖然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理賠數據,以及衛生醫療部門的數據來看,癌症的發生率在所有大病中的佔比大約為60%左右,但畢竟還有40%的重大疾病並不能被納入惡性腫瘤範圍,所以防癌險的保障範圍還是偏窄了些。

  如果比較年輕,比如20來歲,或是保費預算有限,最看重保險的保障功能,可以考慮直接購買純保障型的防癌險産品,用最小的支出換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果已經超過35歲甚至年紀更大,經濟條件不錯又希望能夠有效保障可能面臨的各類大病風險,那麼不妨選擇保障範圍更全面的重疾險。

  實際上,關於到底選擇防癌險還是重疾險,太平人壽的健康險專家還給廣大讀者朋友提供了一個小竅門!那就是,既然防癌險和重疾險各有優劣,為何不選擇將兩者進行組合搭配,令每一分保費支出獲得最有效的保障呢?!

  比如,北京一位30歲女性Anna,月收入為20000元,她為自己設定的重大疾病方面的保費年預算為15000元,如果全部選擇綜合重大疾病險(終身型,20年繳費),大概只能購買30萬元左右的保額。為了獲得更有效的保障,她可以為自己購買50萬元基本保額的防癌險和20萬元基本保額的重疾險,那麼,不僅總的有效保額提高了,而且能兼顧發病率最高的癌症保證和其他各類重大疾病保障,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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