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欣電子廠鐵門緊閉,大多數房間都被鎖上,裏面落滿厚厚的灰塵。本組圖片攝影(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劉子珩
李志國生前照。家屬供圖
褚春娟展示與陳從欣、李志國之間的借款合同。
河南方城一借款人被連續追債7天后自殺,當地民間借貸遍地開花,監管無力
李志國死的時候,家裏聚集了幾十個人。
屋子裏有他的家人,有債主,還有派出所民警。
這是8月2日,家住河南省方城縣的李志國,在被到府討債的債主連續七天追債後,選擇了從樓上跳下。
知情人説,李志國作為聯合借款人和擔保人,欠下了數百萬元債務。這次到府討債的債主,李志國一共欠他們70萬元。
知情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這起借款人跳樓事件折射的是一個中原小城全民借貸的圖景,據統計,近三年時間裏,該縣僅對簿公堂的民間借貸糾紛就有近千起,未提起訴訟的民間借貸數則難以估量。
當地一位官員坦言,目前民間借貸的監管十分尷尬,民間借貸的問題主要在於國家層面的政策引導。
擔保人
説起李志國,熟悉情況的人們都提到了另一個人的名字——陳從欣。
記者調查得知,陳從欣是河南泌陽人,2012年在方城縣創辦了旺欣電子廠。
按電子廠前員工們的説法,李志國原是陳從欣的司機,因為陳從欣不是當地人,由李志國作為擔保人或是共同借款人身份,幫助借了不少款項。後來,已經無法還賬的陳從欣將李志國提升為了工廠管理者。
旺欣電子廠坐落在方城縣原乳品廠已經廢棄的舊址內。8月10日,電子廠鐵門緊閉,招牌已經看不見。看門的大爺躲在門房裏乘涼。廠房分三層,大多數房間都被鎖上,裏面落滿厚厚的灰塵。
這家最多時曾有一百多人的小廠,如今為了償還債務,已經抵押他人,但新廠至今沒有開工。
李廣昌是陳從欣的老鄉,同時也是陳的供貨商,眼見陳從欣辦廠做老闆,又眼見他欠款跑路。
據李廣昌講述,陳從欣最早是在廣東珠三角一帶的電子廠打工,在積累了人脈和經驗後,回到泌陽。那時正值沿海加工業向中部轉移時期,陳從欣做了代加工。其後,適逢方城縣招商,陳從欣於是來到方城辦廠。
李廣昌給陳從欣供貨,他加工零件給陳從欣,陳從欣收到零件後再組裝,然後發貨給廣東的工廠。
“電子加工是很賺錢的生意。”按照李廣昌的估計,以當時陳從欣的工廠規模與出貨量算,如果順利,每年能帶來的凈利潤約有50萬元。
開始幾年,雙方合作順利。但是從2014年下半年起,李廣昌發現,陳從欣開始拖欠供貨款。剛開始每月能付九成,後來付八成,慢慢遞減,最後一分錢都拿不到。
李廣昌找陳從欣要錢,陳從欣告訴他,資金沒有回籠,暫時先拖欠,拖欠的供貨款一步步累積到23萬。
2015年5月,再也等不了的李廣昌從泌陽來到方城,到電子廠裏要錢。
電子廠內的情景讓李廣昌心頭一涼,工人被拖欠工資,做工消極,工廠幾乎不再有收入。
他發現,陳從欣所欠下的債務,除了各家供貨商的加工費,還有相當一部分是民間借貸,而後者的數目又遠遠大於前者,“我在廠裏住了兩個月,幾乎天天有人來要賬。”
李廣昌説,他這才知道,陳從欣從民間借下了鉅額的貸款,這些貸款利率數倍于銀行,最低年利率都在24%。
一位旺欣電子廠的前員工告訴新京報記者,陳從欣也欠著銀行的錢,2015年11月,多家銀行工作人員曾來到廠裏索要利息,也都沒有得到。
在要賬的同時,李廣昌認識了李志國。
老闆跑路了
50歲的李志國是方城本地人,據其家屬講述,他原在縣城乳品廠上班,乳品廠倒閉後下崗,打過工,經營過飯店。
在認識陳從欣之前,李志國已經扮演過類似的仲介角色,幫助企業向社會吸收資金。
褚永成就是在那個時候借錢給李志國的。
褚永成的女兒褚春娟回憶,當時李志國對其父母表示,如果有閒錢,可以通過他借給所在公司,每月利息2%。
褚永成夫婦被説得心動,他們的錢放在銀行,活期年利息不到0.5%,於是開始將錢交給李志國。
褚春娟回憶,投放的資金是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開始的時候數目很小,但是因為每個月都按時封息,就對他逐漸信任。”
褚春娟多年前因一場事故造成高位截癱,36萬是當時賠償所得,她全部借出,她的母親劉士玲也借給了李志國24萬元,幾乎是家裏全部的存款。
劉士平是褚春娟的小姨,看到褚春娟母女每月收息,也開始心動,“我打工一輩子,有10萬存款,沒有自己的住房,孩子要結婚,想著能賺點首付。”她將10萬元悉數交給了李志國。
李志國每月及時返還利息,雙方的信任進一步加深。2015年1月,李志國告訴幾位債權人,現在的企業效益不行了,自己想要出來創業做電子廠,希望能夠得到他們幫助,將70萬元借給自己,每月利息不變。
“我們已經信任他,就同意了。”褚春娟回憶。
李志國提到的電子廠正是旺欣電子廠。
根據借款合同上條款,陳從欣和李志國作為共同借款人,向劉士玲、劉士平和褚春娟共計借款70萬元整,借款合同都約定利率為每月2%,無具體還款日期,“隨用隨取,提前三日”。
但褚春娟她們沒有想到,5月簽下借款合同,僅僅到7月,李志國承諾的利息再也沒有給過。
這個時間,正好是李廣昌來到旺欣電子廠要賬的時間。他感覺,陳從欣的資金鏈斷了。
旺欣電子廠一位前員工告訴新京報記者,在2015年有一兩個月,電子廠發不出工資,員工家屬來鬧,陳從欣只好從民間貸款渠道集資。
李廣昌和該員工均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李志國曾告訴他們,自己為陳從欣借了300萬,而陳從欣的借款總額在1300萬左右。
2016年春節前,陳從欣在方城消失。所有人都明白,他跑路了。
討債
多位陳從欣的債主、員工與當地律師對新京報記者回憶,陳從欣也曾試圖專心經營企業。陳從欣曾説過,在券橋鄉工業園區內有一塊60畝土地,規劃用作新廠房的建設。但是後期資金困難,最終沒有建成新廠房,土地也被抵押出去。
“他太激進,步子一下邁大了。”一位當地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陳從欣曾多次找他諮詢過法律問題,買地後沒有順利轉化為生産,資金鏈出現問題,只能找民間借貸迅速填補窟窿。
相關知情人説,作為陳從欣的借款擔保人,李志國向陳從欣提供了大量資金,他也從陳從欣處獲得了部分好處。
原旺欣電子廠一位員工表示,陳從欣為感謝李志國,為其以貸款的方式購置了一輛奧迪車,該員工作為經辦人,曾用公司的錢幫助李志國還車貸,“農業銀行卡,戶主是李志國,每月差不多是6000元。”
因為陳從欣跑路,李志國作為擔保人承擔了還款責任。在今年3月15日的一次民事訴訟中,旺欣電子廠被判要對借款人清償借款本金35萬元,李志國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此所有車輛予以查封。
屢次找李志國還款而不得的褚春娟一家也在今年起訴陳從欣與李志國,但是其律師了解到李志國無還款能力,在6月29日又取消了訴訟。
一個月後,7月27日晚上,褚春娟夫婦、褚永成夫婦,以及他們找來的朋友,一起來到了李志國家中要債。
李志國的兒子李聰當晚在外吃飯,接到父親電話後回來,他看見一群人圍在家門口,喊著還錢的話。
李聰很多年都在外打工,對家中情況並不了解。直到這時,李聰才知道,父親在外欠下了不少債務。
很快,接到報警的110民警也到達了現場。李聰回憶,110民警在了解到事情原委後,並沒有主動處理,“警察叫討債的人別鬧事,要我們自己協商解決”,隨後便離去。
警察離開,討債繼續。褚永成等人一夜未走。其間,李志國曾多次表示,自己手上沒錢,會想辦法籌錢,但沒有得到對方認可。
在李志國家屬提供的一份視頻資料中可見,深夜,討債一方仍有幾人在屋裏走動,一紅衣男子在追問李志國“咋還這錢”,李志國躺在沙發上,沒有精神地回答他“我説實話,我就沒錢”。
李聰告訴新京報記者,此後討債一方在家中一樓住下,雙方沒有發生肢體衝突,但是李志國的活動受限,無論做什麼,始終都有人“陪同”,吃飯睡覺也不自由。
李志國家人回憶,8月1日晚,李志國想要帶女兒出門吃東西,但是不被允許,雙方發生言語衝突,討債一方突然將棍棒帶進李志國家中,使得局面變得緊張。
李志國的前妻白某在第二天報警,110齣警後將棍棒收走,但是討債者並沒有離開。為此白某再次報警,並稱房屋産權屬於自己,要求警方將討債方帶離。警方再次出警,進行調解。
李志國在此時上了二樓,在沒有人注意的情況下,又爬上了二樓房頂。
他很快被發現,家人和警察也上了房頂。李聰看到,父親爬上鄰居家三樓房頂,並未理會家人的勸解,突然間就跳了下去。
給李志國換衣服時,家人在其口袋裏發現了遺書。最後一句話是:“我也沒辦法,只有死!”
8月4日,方城縣公安局對李志國墜樓一案通報稱,已經以涉嫌非法侵宅對此事立案偵查,三名逼債人褚永成、劉士玲、褚春娟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無處不在的民間借貸
李志國之死在方城引起了很大震動。也有知情人士表示,這起借款人跳樓事件並不是孤立事件。在方城縣,民間借貸正以一種無處不在的形式滲透,幾乎每一個受訪對象均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借款人無力償還後,與債主對簿公堂、出逃,甚至自殺的情況都普遍存在。
旺欣電子廠一位前員工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身邊就有多個例子,有人作為擔保人從親人中借錢放貸,最後沒有收回借款;有人替表弟擔保200萬,表弟還不起跑路,他也躲在外面不敢回來。
按媒體報道,民間借貸上一次在方城引起關注的是周巍巍事件。
2015年的最後一天,方城縣鳳瑞街道辦事處巡防隊員周巍巍服毒自殺。周巍巍在外借款數額巨大,債主們在他死後粗略統計債務,欠款總額約有2000萬。
因為周巍巍經常穿著制服出入鳳瑞街道派出所,很多人都把他當做了民警。由於事件影響較大,方城縣政府也在官方網站上發出了消息,“方城縣委、縣政府對周巍巍死亡的事件高度重視,由方城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組,對周巍巍死亡事件進一步調查。”
一位熟悉周巍巍的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周巍巍以建機場等項目的形式,在社會上借款,並且利息都在5分以上,有的甚至高達8分。
成克帥是方城當地一位企業家,熟悉方城縣的民間借貸,他對新京報記者分析,在當地需要民間借貸的大致有三種人。
一是正常做生意急需資金週轉,但是銀行貸款太慢,只能從民間借款,這些借款通常是短期,但是五分利以上的高息;二是騙子,用高息吸引民間資金後就會消失;第三種最複雜,是在上年的銀行貸款還清後,下一年的貸款還沒批下來時,先用高息的民間貸款填上資金窟窿,這個時候如果下一年的貸款沒有批下來,就很可能資金鏈斷裂。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急需資金的需求刺激了一個新的灰色行業誕生,那就是擔保公司。成克帥告訴新京報記者,擔保公司都是地下運作,類似民間銀行,用每月2分的利息吸取社會資金,再以每月5分以上的利息向企業放貸。
據他了解,方城的擔保公司中,規模大的資金有幾千萬元,小的也有幾百萬元。
成克帥説,作為貸款擔保人,他在2014年曾牽線一家企業老闆向擔保公司借款20萬,月息5分。2個月還款期到後,該企業沒有還款能力,老闆被多方逼債後,在方城消失。雖然最後在法院起訴成功,但欠債人留下的房子資不抵債。
“借款人和銀行一樣,也需要收錢放錢,他收到的民間貸款如果放不出去,不能用於生意流動,那高息早晚會壓垮他。”成克帥印象裏,近兩年方城縣跑路的借款人特別多,這與經濟下行,銀行借款難,生意不好做有關。
監管難題
作為一個中部省份普通縣城,方城已經淹沒在民間借貸的浪潮中。查閱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中國文書判決網,從2013年網站創辦至今,方城縣關於民間借貸的判決文書數量達到992個。
這也意味著,三年時間裏,該縣僅對簿公堂的民間借貸糾紛就有近千起。
方城當地律師王金磊代理過十余起民間借貸案,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提起訴訟的仍是少數,有糾紛但未提起訴訟的民間借貸數難以估量。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5年面對經濟下行、企業經營壓力加大的形勢,方城縣法院曾為民營企業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其中提出“審慎審查涉民營企業民間借貸資金的來源、用途及是否從事高利貸等情況,正確認定民營企業民間融資行為的性質和效力”。
因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界定複雜,最高法曾多次下發司法解釋,明確非法集資的範圍,以及民間借貸的範圍。根據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年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36%以上視為無效合同,在24%到36%之間的合同視為自然債務。
2016年2月14日,由河南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其中對於查辦非法集資案做出了處理意見,要根據企業具體狀況有彈性地實施,即便認定企業涉嫌非法集資犯罪,但尚能正常經營,或是有可能返還集資款項的,都要優先考慮清退集資款項。
2016年方城縣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妥善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積極防範潛在風險,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據媒體報道,方城縣的民間借貸狀況並不是孤例,其所屬南陽市同樣存在隱患重重的民間借貸問題。
早幾年房地産項目火熱,南陽市多個房地産項目依靠吸收社會資金髮展,高息借錢,瘋狂上項目,但是隨後銷售低迷,資金鏈斷裂,多個項目出現問題。
受南陽影響,方城房地産也火熱了一段時間。方城縣委宣傳部一位官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方城民間借貸中與房地産大發展也有關,結果後來“房子滯銷,賣不出去,錢還不了,所以就欠債了”。
他介紹,不光在房地産行業,方城的其他行業也有著類似的情況,尤其是近兩年銀行借款難,企業只能找民間籌資,“我們也在宣傳,謹慎借款,小心非法集資,但是個人借款是個人行為,我們是不可能管得面面俱到的。”
方城縣公安局宣傳科科長姚文物認為,目前民間借貸的問題主要在於國家層面的政策引導。在銀行存款低利率的背景下,民間的資本投資渠道有限,政府應該進行引導,不然的話,在高息的吸引下,這些資金很容易就流向民間借貸領域。高回報伴隨著高風險,一旦發生糾紛,屬於的是民事糾紛範疇,公安機關也不宜介入。
方城縣宣傳部副部長李超峰認為,目前民間借貸的監管十分尷尬,地方金融辦不負責民間借貸,民間借貸也沒有辦法監管。“民間借貸沒有進行申報,政府要監管,也不知道你借貸了。”
(責任編輯:畢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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