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財寶億元逾期余波未了 P2P項目增信存疑
- 發佈時間:2015-11-10 07:23: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近期,阿裏旗下招財寶平臺出現的首例逾期項目引發熱議。10月28日晚間,招財寶宣佈,經過與借款企業、推送方銀行和擔保機構的協商,這項涉及規模達1.22億元的逾期項目本息已經全部歸還完畢。不過,看似事件完結的背後,市場對擔保機構角色形同虛設、第三方“擔而不保”的質疑卻並未消散。
當前很多P2P平臺均在尋求實力較強的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等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提供增信保險,但在項目發生逾期後,第三方機構卻出現“擔而不保”的情況,平臺自身的資金兜底能力也面臨嚴峻考驗。此類事件頻頻發生,平臺和擔保方之間的糾紛也開始增多,投資人對第三方擔保模式的安全性産生疑問。
保險公司相關人士分析,目前保險公司開拓為P2P平臺提供擔保增信的保險業務,業務規模擴展相對激進,對底層資産品質風險評估不足,為行業埋下了較大隱患。而P2P行業人士稱,對於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而言,第三方擔保參與的項目並不會減弱項目風險發生的概率,需要謹慎選擇有資質的擔保機構。此外,行業還需要儘快做擔保轉型,完善風險處理機制。
?逾期事件引熱議 合作擔保方角色是否虛設
由於背靠阿里巴巴集團,自2014年上線以來,招財寶平臺的交易規模便出現飛速增長,其平臺的交易動態便受到各方關注。招財寶官方數據顯示,截至10月29日,平臺累計交易額高達3539.36億元。此次招財寶平臺億元逾期事件的發生,自然也成為坊間熱議的話題。
10月28日淩晨,招財寶官方論壇發出置頂帖,對平臺上近期出現一筆逾期項目作出回應。據悉,涉及逾期項目借款本息共計7億元,原定10月22日到期,在償還本息5.78億元後,剩餘1.22億元未還。10月28日晚間,招財寶再次公開宣佈,經過平臺與融資企業、項目推送方、提供保證保險機構的協商,上述項目本息1.22億元全部償還。另據公告稱,在到賬延期期間,投資人除了將按原協議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之外,還將獲得額外一倍利息補償。此次動靜頗大的逾期風波令投資人有驚無險。
儘管從招財寶方面而言,上述逾期事件得到了圓滿解決,但有部分投資人則開始注意到,在處理上述逾期過程中,項目的增信機構所發揮的角色和作用不大。有投資人提出質疑,在處理逾期項目的過程中,項目的增信機構並沒有按合同提供先行賠付,最後仍由借貸方償還本息,項目的第三方擔保是否存在“虛設”或者“擔而不保”的情況;若借貸方無法償債,擔保方是否具備償還的能力。招財寶此前産品説明書顯示,借貸方須在到期前3個工作日把借貸本息匯入支付寶備付賬戶,如出現逾期,則由增信機構在到期後兩個工作日內把本息匯入到備付賬戶,然後再向企業追償。
對此,招財寶方面回復稱,因借貸方主動積極還款,因此擔保公司沒有先行償還資金,借貸方與擔保公司協商認為,由借貸方償還剩餘本息的處理方式最高效。P2P行業人士分析,此次招財寶事件輿論影響較大,公司可能需要尋找一個較為快捷的方式來償還本息,解決投資人最擔憂的問題,因此並沒有按照合同方式讓擔保公司做先行賠付。
盈燦集團執行副總裁、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朱明春表示,按照正常的逾期項目處理程式,在第三方擔保模式下,借貸方出現逾期後,先由擔保公司進行賠付,若擔保公司兜底不力,再由平臺自身資金作為保證,然後再向企業進行追償。普通項目在還款前兩日就要提醒借款人還款,前一日資金需要到賬,總體處理的時間需要耗費較長。“有時平臺需要看借款企業籌資能力,籌資能力較強,則不通過擔保企業,讓企業加快償還本息,不用花太久時間。”他説。
擔保公司狀況不斷 保險公司謹慎承保
不過,目前很多P2P平臺採取尋求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等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增信,而在項目發生逾期後,增信機構卻出現“擔而不保”的情況。此類事件頻頻發生,平臺和擔保方之間的糾紛也開始增多,也令投資人開始對第三方擔保模式的安全性産生疑問。
“由於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政策要求,現在很多平臺需要做轉型,回歸資訊仲介角色,網貸平臺往往會尋求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第三方合作機構為平臺提供一定的增信服務,這也是平臺留存客戶的主要辦法。”上述P2P業內人士説。今年7月發佈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P2P平臺自身不能為投資人提供擔保。
“一般平臺尋求第三方擔保有兩類方向,一方面是尋找合作較為緊密或者關聯的機構作為擔保方,關聯擔保方實力較強,約束力較強,項目擔保相對有效;另一方面是尋找有意願合作的擔保公司,但由於關聯性或約束力不強,或者擔保方資質差異,則可能出現擔而不保的情況。”朱明春表示,今年以來出現跑路的P2P平臺或兌付困難的理財産品不乏有擔保的項目,但的確出現擔保公司運營不善、連帶擔保理財産品違約,合作的信託、私募以及P2P平臺遭受牽連的案例。“比如河北融投破産後,涉及的合作機構就有100多家,擔保金額達到數百億元。這也意味著有擔保的理財産品並不完全安全,最終還需要看擔保機構的資金實力,若沒有強約束力,就會出現毀約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在P2P平臺和第三方擔保機構合作過程中,也逐漸出現保險公司的身影。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7月底,共有43家P2P網貸平臺和保險公司進行增信合作。其中,2015年上半年合作平臺數達18家,已超過去年與保險公司合作平臺數總量。僅7月就新增9家P2P平臺引入保險公司合作。此前公開資料也顯示,包括眾安保險、國壽財險、陽光保險、華安保險、太平洋等保險公司均已試水P2P平臺合作。
對於保險公司介入P2P平臺項目的擔保,有市場人士也提出隱憂。一位國際評級機構的分析師表示,當前融資市場,無論是個人貸、企業貸還是私募債,對發行方的凈資産、收入和盈利能力的門檻要求不一,每一筆融資都可能由擔保機構承擔。“如果擔保公司自身的運作出現紕漏,資金鏈發生斷裂,風險就可能直接轉嫁給合作的保險公司。如果這些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無法覆蓋其風險損失,保險公司可能因此蒙受巨大的風險,投資者利益也很難保證。”
擔保背後風險仍存 P2P平臺增信待轉型
目前網貸平臺尋求第三方擔保機構的合作較多,增信模式比較多元化,但其中存在的風險因素也較多,從平臺自身而言,可能尋找的擔保機構資質較小,或者關聯性較強,造成平臺擔保僅作增信作用但無法提供保障;從擔保機構而言,有些擔保公司開出的擔保額度往往會超過公司資本金的規模,出現高杠桿擔保的情況。“這也出現很多網貸平臺形式上有擔保公司或者第三方進行擔保,但擔保實力卻無法與風險匹配,風險控制漏洞較多。”上述P2P平臺人士反映。
上述投行分析師表示,不少保險公司願意參與P2P平臺增信擔保的出發點在於,對借款資産的資質進行嚴格的審核,同時也有部分質押物進行抵押,其標準也會嚴格按照銀行對借款人企業資産進行嚴格審核評定,標準並不會弱化。不過,不排除在這些P2P與第三方擔保機構合作過程中,出現擔保公司資質不夠而兜底有限的情況。
業內人士稱,在缺乏明確監管的情況下,目前的確有許多擔保公司為了追求更大的收益突破杠桿比例,如果擔保機制不完善,網貸公司和擔保公司之間的風險也會出現互相傳導的情況。根據《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擔保機構擔保責任餘額一般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5倍,最高不超過10倍。然而,P2P平臺擔保倍數突破10倍警戒線卻是業內常態,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網貸平臺將被拖垮。
“是否有擔保不能作為選擇理財産品的唯一指標。投資風險如何、底層資産的安全度才是最關鍵的因素。”北京某保險公司的高層認為,風控體系再成熟的銀行系統,也存在一定壞賬率,而且很多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債券資産多為銀行等主流金融機構的“棄食”,其風險實質近似于垃圾債,該類資産的壞賬率必然高於銀行。“當前行業兌付高峰還沒有來臨,而理財産品違約的事件頻繁發生,第三方擔保模式並不意味著低風險。”
“無論找誰背書,都沒有百分之百的安全,關鍵還是平臺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這也是投資人需要謹慎甄別的核心標準。”朱明春表示,對目前出現的第三方擔保模式,投資人並不能完全依賴這類增信背書的標準,還需要仔細選擇;對於平臺而言,在專注于平臺業務自身的風險控制的同時,也需要在行業“去擔保化”趨勢下,探索合理的第三方擔保方式,完善風險處理機制,令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逐步走向規範。
熟悉保險領域的某國際投行資深分析師表示,目前保險公司參與P2P平臺的擔保主要分為幾類,一是給投資者做直接擔保,若是借款人出現逾期或兌付問題進行賠付;二是對投資損益做財務保險;三是為平台資金運轉及系統安全做風險擔保,“目前參與第一類擔保的保險公司較多;第二類對投資損益做擔保的則相對較少,且保費較高;而平台資金運轉等運營風險的擔保則屬於小概率事件,保費較低。”
上述投行分析師表示,目前保險公司參與的P2P平臺的履約風險、增信風險均屬於對投資人投資項目進行風險擔保,保險公司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但是現在P2P項目增信業務的風險普遍較高,保費設計還是按照大數法則,如果壞賬率為10%,那麼保險費率的設計也會在10%以上,保險公司需要根據標的資産品質和公司資金實力來對價風險,謹慎選擇承保項目。”
對於部分保險費率較低而無法覆蓋風險的P2P增信項目合作,上述分析師認為,既是由於第三方擔保機構對風險評估標準和認定不同,也和公司總體實力和資質不同有關,“有些公司風險承受力很高,但有些則可能對P2P項目風險評估認知不足。但總體而言,保險公司在P2P項目增信方面總體業務量並不大,運營成本也會比較高。”
深圳某P2P平臺負責人分析,部分平臺和第三方擔保機構合作,也可能存在強化增信而誇大擔保機構作用的情況,比如有些保險公司僅對平臺運營的技術性風險進行擔保,或者對借款人人身意外進行保險,只有上述情況出現才有保障效力,而並非對每一筆借貸項目或者平台資金安全進行“兜底”,“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模糊了第三方擔保機構真正觸發的機制,讓一部分投資人誤以為平臺有實力較強的保險公司或擔保機構進行擔保,能確保投資權益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