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未明確區分存管託管 銀行開展資金存管有顧慮
- 發佈時間:2015-07-29 09:22:37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昨日,記者從廣州、深圳的多家P2P平臺了解到,《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到的“資金存管”已經開始在企業落地執行,不少平臺與銀行都將《指導意見》視為“發令槍”,積極備戰資金存管或託管,但是意見框架中並未對“存管”作明確定義,不少銀行在積極搶跑的同時又有所顧慮。
新規:未明確區分“存管”與“託管”
“《指導意見》中説的是"存管",但是按照業內的理解,"存管"只是簡單的保障金或風險準備金存管,投資者開始一對一實名電子賬戶的都叫"託管",目前我們平臺和銀行談的也是一對一賬戶監管的模式。”深圳一家國資背景的P2P平臺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但對於“存管”和“託管”的區別,業內認為,目前監管尚未給出明確的定義。而各家銀行負責資金對接項目的人員對這個定義的看法也不同。
“按理説,如果是一對一的賬戶監管,應該是叫資金託管,但是《指導意見》明確寫的是"存管"。”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雖然《指導意見》以下,但目前地方分行層面都還沒有接到總行明確通知“這項業務可以做”,一部分原因可能也是因為操作細則還沒有落地。
但也有一家地方性銀行的電子銀行部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即使是"一對一"的賬戶監管,我們也將其稱之為"存管",因為按照監管的規定,託管針對的是基金、保險等行業可行,並沒有允許P2P行業可以託管,而且即使是"一對一"的賬戶監管,銀行起到的也只是"存放"的作用,並不承擔其他的責任。”
記者就針對P2P的託管問題向地方監管部分諮詢時,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也對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明確區分”。
市場:P2P平臺排隊求“託管”
其實,早在《指導意見》下發之前,很多平臺為了增信,就已經主動向銀行“求託管”,但由於監管原因,銀行的態度一直比較曖昧。《指導意見》下發後,平臺尋求資金“託管”的態度顯得更為積極。
“基本上都是平臺主動來找我們,因為我們銀行原本體量較小,負責對接P2P這塊業務的團隊也不多,所以合作的平臺都需要排期,現在已經有五六家在排隊了。”上述地方性銀行的電子銀行部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雖然《指導意見》的確出來了,銀行的態度也的確比以往積極,但是在合作方面還是我們要排隊,因為想合作的平臺太多了,但資金託管的系統對接比較麻煩,有些平臺甚至前後折騰了半年多才真正開始試運作託管系統。”廣州一家上市公司背景的平臺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銀行:對合作平臺比較“挑”
《指導意見》明確銀行作為平臺的資金存管方,但是由於P2P行業發展很不規範,因此即使市場空間很大,銀行對於合作的平臺也有自己的一套甄選標準,雖然這套標準並沒有明文規定。“有些銀行明確要求平臺要有國資背景、上市公司北京或者實力風投背景,而且對實繳資本也有一定要求。”廣州上述平臺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一家已經對接了北京某大型P2P平臺的銀行負責人也表示,對平臺的甄選的確有門檻要求,其中要考察的就包括實繳資本、成立時間、客戶數量、平臺背景等指標。
“其實,監管意見之所以規定是"存管"而不是"託管",應該也是出於銀行對這塊業務承擔的風險考慮,既然出於風險考慮,銀行也會挑選有國資背景或上市公司背景的平臺合作。”一家深圳的平臺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銀行挑選合作平臺有“三挑”
1挑:平臺的國資背景
2挑:與平臺合作的上市公司背景
3挑:平臺實繳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