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券主承銷數據 實體經濟直接融資需求量漸增
- 發佈時間:2015-01-13 06:11: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1月12日,《經濟日報》記者從中國農業銀行獨家獲悉,該行2014年主承銷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262隻,金額達2791.4億元。
同時,中國工商銀行也對記者表示,2014年該行為233戶發債企業募集了近1萬億元資金,其中由工行主承銷的各類債券共398隻,金額達4700億元。
中國建設銀行則在其官方網站發佈資訊稱,近10年已累計承銷債券金額1.9萬億元。
隨著我國經濟轉型加快、金融改革深入,實體經濟對債券融資這一直接融資渠道的需求快速增長。
順應金融脫媒的趨勢,銀行業發力債券承銷業務,在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的同時,也增加自身中間業務收入,促進經營結構轉型。
銀行承銷債券優勢顯著
按照發債程式,企業首先需選擇主承銷商作為財務顧問仲介機構,接受其調查並共同確定發行方案。因此,主承銷商是連接債券發行人與投資人的橋梁。
銀行發力債券承銷業務具有先天優勢。從業務資格看,目前5大國有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2家銀行具有A類主承銷商資格。這意味著上述機構均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同時,江蘇銀行、天津銀行、徽商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4家機構具備B類主承銷商資格,可在其註冊地所在的省、直轄市範圍內開展業務。
資金託管則是銀行發力債券承銷業務的另一優勢,也是一大動力。“企業發債後需要銀行做資金託管,一般都是主承銷銀行在做,這給銀行帶來很大一部分存款。”華夏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説,在此基礎上,銀行還可以挖掘該企業的綜合金融需求,為拓展中間收入提供便利。
多因素致債券融資受寵
對於企業,相比銀行信貸等間接融資渠道,債券這一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有何優勢?業內人士表示,融資成本相對低、發行期限多樣、改善資本結構等都是企業傾向於選擇債務融資的因素。
從2014年銀行間債券市場新發債的券種結構看,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發行2.15萬億元,同比增長35.64%。此外,企業債券發行0.7萬億元,同比增長46.5%;中期票據發行0.95萬億元,同比增長40.98%;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發行1.02萬億元,同比增長80.22%。
“監管層對業績優良、信譽好的大型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融資券持鼓勵態度,一般情況下短融的利率水準低於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華夏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説,企業做短籌的成本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息,二是仲介機構費用,如承銷費、評級費、會計師審計費等,承銷費通常是發行規模的0.3%—2%。
此外,上述人士介紹,與銀行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相比,短融的籌資數額更大。“短融的單次申請額度最多可以達到企業凈資産的40%,因此也更加適用於集團型企業。”
相較于短融,中期票據用於滿足企業的中長期融資需求,期限通常為3至5年。工商銀行投行部人士表示,與銀行貸款相比,企業通過中票募集的資金使用較為自由,如可用於改善公司資金來源、調整公司負債結構,甚至用於企業並購和資産重組,“只要在發行文件中公開相關資訊,予以説明即可。”
債市交易活躍度待提升
雖然具備上述諸多優勢,但目前債券市場的交易活躍度和流動性仍有待提升。
從各債種的交易市場看,短融、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的發行交易場所均為銀行間市場,企業債可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流通,公司債則完全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流通。
“在銀行間市場,最大的難點在於找投資者,有時候甚至是主承銷銀行自己買債券。”一位國有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透露,進一步拓寬合格機構投資者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戶、豐富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是趨勢。
去年11月,央行金融市場司通知明確“四類非法人投資者”可向央行上海總部辦理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賬戶,在銀行間市場進行投資交易,具體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信託産品、證券公司資産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保險資産管理公司資産管理産品等。
除了國內機構,逐步放開境外投資者入市限制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一個很重要的安排是對外開放境內債券市場。目前,境外投資者進入的速度與市場實際的需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招商證券債券銷售部一位高級經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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