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鼓勵各類資本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9-25 07:14:0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國務院24日發佈了《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意見》提出,將分類、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各類資本參與。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當前,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挑戰,推動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準,需要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優化國有經濟佈局,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
因此,《意見》提出,要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穩妥推進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探索主業處於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導公益類國有企業規範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導在子公司層面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在集團公司層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地方從實際出發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勵各類資本參與,是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根據《意見》,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支援集體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晰集體資産産權,發展股權多元化、經營産業化、管理規範化的經濟實體。引入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合作,鼓勵通過海外並購、投融資合作、離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國際市場、技術、人才等資源和要素,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深度參與國際競爭和全球産業分工,提高資源全球化配置能力。優化政府投資方式,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等,優先支援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
國有資本也可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意見》明確,在公共服務、高新技術、生態環境保護和戰略性産業等重點領域,以市場選擇為前提,以資本為紐帶,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資本運作平臺作用,對發展潛力大、成長性強的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意見》指出,將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産交易規則,科學評估國有資産價值,完善市場定價機制,切實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強化交易主體和交易過程監管,防止暗箱操作、低價賤賣、利益輸送、化公為私、逃廢債務,杜絕國有資産流失。
同時,《意見》還要求,對已經實行混合所有制的國有企業,要著力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資本運作效率上下功夫;對適宜繼續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有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一企一策,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確保改革規範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