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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計程車現狀調查:萬人擁有量僅京滬達標

  • 發佈時間:2015-10-11 07:29:19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20個城市計程車情況統計,數據為2015年7月統計

20個城市計程車情況統計,數據為2015年7月統計

  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佈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

  近年來,“打車難、打車貴”一直是被社會詬病的話題。隨著滴滴專車等網際網路平臺的出現與發展,一方面,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專車搶走生意而與專車司機的摩擦日趨激烈,另一方面,計程車司機也不滿份子錢過高而罷運的事件也在不少地方上演。究竟“打車難、打車貴”為何一直存在?計程車司機為什麼對現狀也不滿意?央廣網記者梳理了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深圳和武漢等20個大城市的計程車現狀,包括計程車數量,人口規模、萬人擁有計程車數量、份子錢和起步價等情況,希望能從中找到一些答案。

  多地計程車萬人擁有量低於標準

  據悉,住建部對城市計程車數量曾有一個指導性標準——大城市每萬人不宜少於20輛,小城市每萬人不宜少於5輛,中等城市可在其間取值。鋻於媒體報道中萬人擁有量的演算法不一,記者採用的是用城市的計程車數量除以當地的常住人口。如北京市共有6.6萬輛計程車,常住人口為2114.8萬人,用6.6萬除以2114.8,得出北京市萬人擁有計程車量為31.2輛。

  根據統計梳理的20個城市計程車萬人擁有量情況,僅北京和上海符合標準。而東莞、福州、南寧三地萬人擁有量僅為9.25、9.21、8.64,低於相關標準。這一點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出現“打車難”。以鄭州為例,該城市1994年的計程車數量已經達到10607輛,但此後的20年中,僅2012年因評選“文明的士之星”而獎勵增加1輛。在2013年,媒體報道“鄭州20年未增加1輛計程車”曾引起熱議。2013年6月1日,第二屆“文明的士之星”評選活動,又將31輛計程車獎勵給表現優異的部分計程車司機和計程車公司。2012年鄭州市發佈《暢通鄭州白皮書》,確定從2012年~2014年每年增加300台計程車,共增加900輛。但此後該方案一直停留在文件上,直到今年6月中旬才重新提上日程。

  曾有媒體人調查稱,一輛計程車利用率相當於8輛私家車和公務車,如果增加計程車數量,將有效減少私家車和公務車的出行,減緩交通擁堵。增加計程車數量來應對打車難,成為國內不少城市近幾年共同的選擇。西安市在2011年一次性投放1053輛計程車,合肥市2013年宣佈增加1000輛新能源計程車,南京市也在青奧會前後增加3300輛,鄭州市也宣佈2015年底前新增900輛。

  深圳份子錢每月11743元 蘭州3945元

  專車的蓬勃發展已衝擊著傳統的計程車制度。計程車與專車的成本最大區別在於,開計程車每月要交一定的份子錢。份子錢過高也被認為是近期國內計程車司機停運事件的重要原因。份子錢,是計程車司機按月交給計程車管理公司的運營管理費、稅費等眾多費用。它是計程車司機所要承擔的主要負擔,也是計程車公司的主要營收收入。

  記者蒐集媒體報道發現,深圳市的計程車“份子錢”是最高的,每月是11743元;蘭州市的計程車份子錢是最低的,每月是3945元。多數城市的“份子錢”分佈在5000至7000元之間。因為各地收取標準不一,份子錢約佔計程車司機月收入的30%至60%之間。

  深圳的一位計程車司機告訴媒體,以前他每跑100公里,大概只有二十公里放空,如今有四五十公里都會放空。去年這個時候,他每天的收入除去上交給公司的“份子錢”和油費外,還可以凈掙300塊,而現在他每天只能掙200塊,收入少了1/3,這幾乎讓他的家庭入不敷出了。

  而份子錢去哪了?據媒體調查發現,份子錢被計程車企業用來承擔40個項目的成本,變相幫助企業分擔各种經營風險和管理成本,有部分還被“騰轉挪移”用於企業養人以及支付離譜的辦公費、招待費等。在特許準入的壟斷性政策下,經營計程車公司成為風險低、省心且穩賺不賠的買賣。

  對此,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認為,現行計程車管理制度中,計程車經營許可權量且定向發放,計程車經營牌照成為稀缺資源,形成了壟斷經營。以廣州為例,若一台計程車取得5年經營權,以購入價12萬元、每月收取司機8000元的“份子錢”(承包費)計算,則經營期內的收益至少34萬元;若擁有100個牌照,則5年的收益為3400萬元。並且由於壟斷,投放經營權的環節滋生了權力尋租的空間,這也成了交通管理部門腐敗高發的原因之一。

  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如果份子錢的問題不解決,在出行難、打車難的困境下,城市即使不斷增加計程車數量也未必能解決問題。計程車管理公司可以採用浮動制收取管理費,在司機工作積極性被極大調動的情況下,公司利益也不會受損。他建議對份子錢管理採用浮動調整。

  曹志偉也透露,此次改革意見中將明確各城市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鼓勵駕駛員與出租汽車企業協商確定並公開承包費標準,並通過網際網路繼續探索更好的利益分配模式。

  指導意見:取消或減免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

  《指導意見》明確,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新增計程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學合理的過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針對出租汽車“份錢”問題,《指導意見》指出,鼓勵、支援和引導計程車企業、行業協會與計程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並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承包費或定額任務的項目組成、測算方法。探索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更好地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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