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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銷售規則再變臉 新規整頓市場劍指代理商

  • 發佈時間:2016-02-24 09:52: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高敏  責任編輯:王斌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民航局日前出臺新規定,要求機票代理銷售方不得額外加價、捆綁銷售,或者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按規定公佈的客票價格、適用條件。同時,航空客運手續費支付標準,由按銷售額比例支付,改為按每張客票定額支付,合理確定基準定額,可以適度浮動。

  機票銷售規則一變再變 “前返”代理費模式將回歸?

  國內機票銷售代理費很長一段時間是“前返+後返”結合的模式。所謂“前返”,是機票代理商按照票面價格的一定百分比,從航空公司那兒獲得手續費,最初是3%。“後返”則是機票代理商完成一定的出票額之後,得到的銷售獎勵。

  最近兩年,各大航空公司大力加強直銷,從2014年6月,國航降低代理費開始,國內四大航空公司先後拿機票手續費開刀,前返所依據的票面價格百分比,已經從執行多年的3%一路調低到0,機票代理商完全失去了這部分收入。

  如今,民航局的新規讓業內又開始猜測,代理費由“銷售提成”改為“定額費率”,是否意味著鼓勵機票代理費由“後返”恢復為“前返”呢?民航資源網專欄作家韓濤分析,新的支付辦法並不完全等同於“前返”,是有區別的。

  韓濤:“原來的那種,有固定的前返,3%。現在的新的方式基本上只按照銷售張數來支付適當的代理費用,現在需要各個航空公司根據一個基準的價格,來確定每張票給多少費用,目前細節還沒有出來。”

  “後返主導”獎勵時代的終結 新規整頓市場劍指代理商

  按照民航局的計劃,要由中航協引導航空公司和機票代理商,共同完善新的代理費支付辦法,維護各方正當權益。韓濤認為,對代理商來説,如果新規實施,就只能老老實實按賣票數量獲取報酬,推動代理商逐步優勝劣汰。

  韓濤:“這次通知對消費者是有利的,但是對代理商來講,沒有額外的利潤,只能老老實實按張去籌,對OTA來講相對來説是規範的。就是説我們以後在攜程,去哪兒等平臺上,有這些代理商供應的票,真正能夠按照這個通知執行的話,我相信,機票的價格欺詐就不會再出現了。”

  中國民航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劉光才也強調,民航局此舉就是要規範市場,是要求航空公司規範它們同代理人之間的合同。從國外來講,銷售代理在逐漸萎縮,中國的銷售代理近幾年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必須要適應電子化時代,所以代理人必須要適應這個陣痛期。

  銷售規則千般變化 時間仍是票價最大指標

  消費者最關心的就是,未來代理費調整後,機票價格會不會反彈?韓濤認為,因為民航市場競爭激烈,機票價格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韓濤:“民航運輸的行業已經是相對競爭比較激烈,包括有高鐵的競爭。因此整個定價方面還是航空公司之間的競爭。”

  目前為止,季節,提前預定天數,時間段,一週內的日期,這幾項時間因素仍然是影響機票票價的最主要因素。(記者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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