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態建設:環保“黨政同責”違者終身追責
- 發佈時間:2015-07-06 10:00:3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吳起龍
威懾力(漫畫)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關於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文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
四份文件“高規格”
聚焦環保問題
“此次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的5個文件中,有四個涉及環保。其中《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聚焦環保督察工作機制,《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為環境保護提供科學依據,《關於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環節,這意味著中央在真正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融入‘五位一體’中,環保監管體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説。
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看來,中央深改組“高規格”聚焦環保問題,“高密度”出臺政策文件,表明中央在加強生態建設方面強烈的決心和信心,尤其是抓住“關鍵環節”“關鍵人”的政策出臺,非常耐人尋味。“這次會議釋放出的信號,首先是要重視生態環境;其次是把生態政績考核納入幹部考核管理體系中去,並且逐漸健全為制度化安排。今後將通過終身追責的辦法懲處損害生態環境的幹部,威懾力不言而喻。”汪玉凱説。
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環境保護“黨政同責”
專家表示,從此次深改小組會議可以看到,加強督查完善考核,抓關鍵環節、關鍵人物成為以後工作重點。
——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在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在以往,由於環保問題對政府部門進行追責的案例並不鮮見。比如在騰格裏沙漠腹地排放污水案中,國家和甘肅有關部門經調查認定,武威市委、市政府負重要領導責任,涼州區委、區政府負主要領導責任,甘肅省環保廳負重要監管責任,武威市環保局負主要監管責任,涼州區環保局負直接監管責任,有關部門對1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責。
常紀文表示,以前地方如果發生了環境事故一般會追究政府的責任,而因沒有明確的黨內法規和國家法規規定黨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職責,因此黨委的環保責任被虛化了,嚴重情況下也只承擔領導責任。這次在環境保護方面提“黨政同責”,在國家層面還是第一次,抓住了環境治理問題的“牛鼻子”。
——明確幹部責任: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損害生態環境終身追責。黨的十八大以來,關於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説法屢屢出現。《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去年7月中組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提出對自然資源資産管理進行監督;審計署2015年重點審計項目中,也包括了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等內容。
在地方上,試點和探索一直在進行。記者初步統計,目前已經有包括福建在內的10個省份進行了探索試點。
深改小組會議同時強調,生態環境保護要堅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科學認定、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幹部責任追究情形。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從“督企”到“督政”轉變。深改小組會議指出,建立環保督察工作機制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抓手。2014年底,環保部明確提出環境監管執法從單純的監督企業轉向監督企業和監督政府並重。此後,一系列密集的督查、約談等實踐,推動環境監管實現了從“督企”向“督政”與“督企”並重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