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眾4S店銷售侵佔客戶購車訂金6.9萬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6-01 09:00:11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一汽大眾4S店銷售顧問畢某,將8名客戶上交給公司的購車訂金6.9萬元侵佔。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畢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
畢某現年31歲。通州檢察院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間,畢某在北京東方華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位於通州區的一汽大眾4S店工作期間,利用擔任銷售顧問向客戶推銷汽車、收取訂金的職務便利,將8名客戶上交東方華正公司的購車訂金共計6.9萬元非法佔為己有並消費使用。2015年1月28日,畢某在4S店內,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候處理,贓款目前已退賠併發還。
法院認為,畢某構成職務侵佔罪。鋻於畢某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且已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