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鋼集團原副總受賄近200萬 被判11年6個月
- 發佈時間:2015-06-01 08:59:0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馬鋼集團原副總經理施雄梁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供應商和經銷商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近200萬元,為其謀取利益。日前,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依法追繳受賄所得,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5萬元。
據法院介紹,經查,施雄梁利用職務分管之便,于1998年至2014年間,多次收受煉鋼輔料供應商和經銷商朱某某、黃某某等所送財物共計153.5萬元人民幣、23萬港幣、5000美元、4000英鎊、價值人民幣14萬元的購物卡,併為他們所經營的公司與馬鋼之間的業務往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