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新車配置與宣傳不符 車主告經銷商索3倍賠償
- 發佈時間:2016-01-24 07:44:22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花80多萬元購買的路虎越野車配置與宣傳嚴重不符,高女士狀告捷豹路虎汽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和經銷商欺詐,索三倍賠償等共計260萬餘元。前天下午,順義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標配成選配消費者起訴
高女士訴稱,2014年9月11日,她與北京運通嘉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購車銷售單,購買“發現四3.0汽油”機動車一輛,並支付整車價款855065元、精品裝飾費2萬元等。後發現該車與銷售時的宣傳嚴重不符:宣傳標配的中央電子差速鎖、座椅側向加緊功能被去掉;先前寫明的英國之寶音響被替換為哈曼卡頓音響;以市價600多元的國産倒車影像系統替代宣傳的價值6000元的原廠産品;市價5000元的踏板價格被虛高為14000元。理應附隨整車提供最後排座椅、車載冰箱,卻要求再額外支付購買。
高女士認為,上述瑕疵降低了車輛使用價值,影響原告使用且二被告的行為構成欺詐,故要求二被告向其交付符合宣傳的車輛,支付因換車造成的損失並因欺詐行為賠付262萬餘元,二被告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此案受理後,路虎公司曾提出管轄權異議,後被法院駁回。
據悉,路虎公司曾公開承認宣傳手冊上註明的涉訴功能是標配,但用於産品宣傳的配置單因印刷失誤,並未對此進行正確表述,致使消費者産生疑問。公司表示願意給付8000元現金和1.6萬元代金券作為補償。但部分車主們不接受,遂加入集體維權訴訟中。目前,全國維權車主有270多人,北京有十幾名車主。
經銷商否認虛假宣傳
庭審中,經銷商否認欺詐,稱原告來店內訂車時已決定購買,僅關心價格及是否有現車,並未主動詢問任何車輛配置並索取車輛宣傳手冊,銷售人員也未有相關介紹及提供手冊。
此外,最後排座椅和車載冰箱這兩項配置需另行支付選裝費用,原告在購車時已知曉並同意,《整車銷售單》中也明確寫明瞭選裝包價格。經銷商也從未宣傳過倒車影像系統為原廠産品,而僅作為“精品裝飾”銷售。另外,原告自購車以來一直正常使用、維修和保養,不存在“影響整車性能”的説法。因此,其交付的車輛符合雙方的約定,沒有任何欺詐行為。
路虎表示原告有誤解
路虎公司首先表示,其作為總經銷商不直接向個人消費者售車,不是適格的被告。此外,還認為原告對車輛的技術和功能存在誤解。
該公司代理人稱,中央電子差速鎖並非標準技術術語,市場上是指車輛的軸間力矩分配功能,使車輛可以脫困。該車完全具備中央電子差速鎖功能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原告誤認為不具備差速鎖進而不具備越野功能,是把標準配置的車輛與加裝雙速分動箱車輛進行比較,而該車是通過單速分動箱托森差速器及EDS制動系統實現此功能。
代理人説,公司在宣傳冊中標注了雙速分動箱是選擇配置,需額外支付加裝並用黑体字做重要提示。且稱宣傳冊是國際通用版本,不構成對車輛的承諾和保證。“相關配置不一定適用當地市場,特別要求消費者購車前要諮詢當地經銷商並查看實車。”代理人認為,路虎公司盡到了提示義務,而原告所指缺失的功能,也可通過車輛外觀發現。
原告方則表示,路虎公司不應通過車輛是否具備越野功能來混淆與宣傳手冊的不符。此外,被告方應履行告知義務,而不是要求消費者去全面了解。前天,此案尚未審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