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部分富士相紙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
- 發佈時間:2015-06-30 02:11:22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昨天,商務部發佈公告,決定對部分富士進口相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的期中復審。
早在2010年,商務部就對原産于美國、歐洲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並最終裁定,在調查期內上述産品存在傾銷,決定自2012年起對上述産品徵收16.2%-28.8%的反傾銷稅,涉及企業包括柯達有限公司、富士膠片製造(美國及歐洲)有限公司等。
今年6月,樂凱膠片提出申請,稱終裁後富士歐洲公司及富士美國公司向中國出口相紙的傾銷幅度加大,請求對上述富士進口相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商務部已經向歐盟駐華使團及美國駐華使館轉交了期中復審相關文件。
根據我國反傾銷相關法規,在反傾銷稅生效後,商務部應利害方請求可以對有關出口商、生産商的傾銷及傾銷幅度進行期中復審,並根據期中復審結果對原有反傾銷措施調整,以彌補傾銷對國內企業造成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