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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菲亞特4S店關門 60多名車主買車被"坑"

  • 發佈時間:2016-02-25 09:52:38  來源:大河網  作者:張波文  責任編輯:金瀟

  閱讀提示丨買了車,卻因遲遲領不到汽車合格證無法上牌;使用4S店提供的臨時牌照,結果車主卻因“使用偽造號碼”遭警察處罰;更有市民在繳納過車輛首付款,前去提車時卻發現4S店已經關門了——昨日,來自全省各地的數十名廣汽菲亞特車主向本報反映稱,鄭州花園北路一家4S店突然人去樓空,留給他們無盡煩惱。

  還沒領到汽車合格證,4S店就關門了

  陳先生是駐馬店人。據其介紹,去年12月,他在花園北路的河南凡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河南凡迪),分期購買了一輛菲亞特轎車,今年1月7日提車時,4S店並沒有給他發票和汽車合格證。

  “當時銷售顧問説這些東西過幾天再給。”陳先生説,他當時就沒多想,3天以後,他再次前去索要,銷售顧問孫某給出的回復依然是“再等等”。然而在1月20日前後,他陸續發現有其他車主也前去4S店索要汽車合格證,感覺有些不對勁,有車主還説,4S店給的臨牌是假的。當這些車主共同去討説法時,4S店方面稱,會在幾天之內解決臨時牌照問題,2月底之前一併解決合格證問題。

  然而,1月25日,當陳先生和其他幾名車主來到4S店時,發現已經人去樓空。展廳內的車輛已全部撤走,店內的銷售顧問也不見蹤影,一打電話,不是關機就是無人接聽。

  4S店提供假臨時牌照,車主遭警方處罰

  和陳先生一樣拿不到合格證的,至少還有其他數十名車主,其中有人的遭遇更為尷尬。

  去年11月27日,鄭州市民盛先生在該店購買一輛菲亞特轎車。盛先生説,當時銷售顧問稱一週之後再給合格證,但前後拖了一個多月也沒有拿出來。1月18日晚,在鄭州北三環金明路口,他駕駛的轎車被執勤民警攔住,民警確認他車輛上的臨時牌照屬於偽造。

  “臨時牌照都是4S店方面提供的。”盛先生説,當時為圖省事,他向4S店方面繳納了相關費用,委託對方幫助上牌,沒想到會惹上這種事,隨後,民警對其作出了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車輛也被暫扣。為此,頗感委屈的盛先生向金水區多個部門反映此事,並申請了行政復議,最終才免於處罰,但取車時還是繳納了一定的停車費。當他就此事找到4S店討説法時,一名銷售經理稱會向領導彙報,給其一個滿意答覆,但沒想到幾天之後4S店就關門了。

  無獨有偶,市民任女士的菲亞特轎車,在1月13日下午,被省高速交警總隊鄭州圃田大隊攔截,民警此後做出處罰,原因同樣是“使用偽造號牌”。

  有車主是拿不到合格證,有的是提車款“打了水漂”。市民趙先生説,1月19日,他繳納了48000余元,在這家4S店辦理了分期購車業務,但過了幾天他去提車時,4S店已經關門,目前是錢車兩空。

  4S店已人去樓空,辦公桌上佈滿灰塵

  記者見到了一份車主們自發統計的名單,上面有60余人反映在該4S店購車後出現的合格證、發票、續保押金、上牌費等各種問題,均有車主簽名。而沒有汽車合格證,就沒辦法正常上牌照,這讓眾多車主憂心忡忡。

  多名車主表示,事發後他們報了警,但警方在調查後回復,建議車主通過法院起訴。

  昨日下午3時,在花園北路和連霍高速交叉口北約200米,路東的廣汽菲亞特4S店的大門緊閉,展廳內沒有車,也沒有工作人員,只剩下一些辦公桌椅,上面落著薄薄一層灰。

  在4S店東側的售後部,記者找到了值班的工作人員曹某。曹某稱,他們雖然屬於河南凡迪,但售後和銷售部門是分開的,屬於獨立運營的部門。至於銷售部門去哪了,公司負責人在哪,她也不清楚。採訪期間,陸續有數名車主來到店內維權,眼見無人接待,均失望而歸。

  廠家稱經銷商已退網他們可協助車主維權

  經工商系統查詢,河南凡迪的法人代表為高某,擁有高某和郭某兩名股東。

  昨日,記者多次試圖聯繫二人,高某電話一直關機,郭某電話也始終處於接通即挂斷狀態,發去的採訪短信也無人回復。該公司銷售總監楊某的電話同樣是關機狀態。而在廣汽菲亞特汽車有限公司的官網上,河南地區的經銷商一欄中,仍有河南凡迪。

  記者以車主身份致電廣汽菲亞特汽車有限公司的服務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回復稱,近期廠家已經收到多起河南的車主投訴,稱無法從河南凡迪拿到合格證。他們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車輛在出廠時,合格證和車輛是一起給經銷商的。在正常情況下,4S店銷售車輛時會給車主。不排除有經銷商利用汽車合格證抵押,在銀行進行貸款的可能性。對於這些車主的投訴,他們正跟進關注此事,並會積極協助解決問題。

  “目前經銷商(河南凡迪)已經退網,我們已經中斷合作。”但同時該工作人員稱,他無權告知雙方終止合作的原因。河南凡迪是否在廠家繳納的有保證金?這筆錢能不能彌補部分車主的損失?對於一些車主關注的這個問題,該人員稱他無法就此解答。

  該人員稱,由於他們和經銷商屬於合作,而非隸屬關係,他們只能協助車主進行維權,他建議車主可以訴諸法律途徑,而廠家可以幫助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對此,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認為,從民事角度而言,車主在向4S店購車時,雙方構成了買賣合同關係,從這批車主的遭遇來看,該4S店的行為嚴重違約,已屬於欺詐消費者,車主可以起訴維權。從刑事法律角度而言,如果經銷商明知無法為車主提供合格證,卻仍然對外銷售,其目的是故意騙取車主的錢財,就有可能涉嫌詐騙罪,警方應當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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