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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住宅小區知易行難

  • 發佈時間:2016-02-25 09:32:13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符向軍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近日印發,這是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配套文件,勾畫了“十三五”乃至更長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路線圖”。意見提出,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推進兩圖合一;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樹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等。(據《新京報》)

  按照文件要求,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意味著今後將推行城市住宅街區制,讓住宅與外部世界全面打通,形成一個沒有圍墻、柵欄的開放式社會。這對集約化利用有限土地資源,緩解日益突出的城市交通擁堵問題,並營造充滿活力的社區氛圍,無疑都是利好。可以説,推行住宅街區制,是中國城市發展“路線圖”的重要一元,代表未來城市規劃的正確方向。

  但是,開放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其實是知易行難,既不能簡單劃一,搞“一刀切”,也不能一蹴而就。

  其一,要建立現代化、開放式的城市街區制,須先打破傳統“圈地”意識下,城市小區和居民心中長期的“封閉”意識。從對住宅小區私密性、安全性的固有依賴,及由此形成的特定小區文化氛圍,變為暴露式、開放式格局,居民原有的心理定勢被打破,必然有一個準備、適應、習慣的問題,不排除有許多抵觸、反對情緒乃至行為發生,因而開放舊有住宅小區,首先要做好宣傳解釋和引導排解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在因勢利導下做到逐步放開,

  其二,開放已建成的住宅小區,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不可“一刀切”。傳統住宅小區,由於所處城市及市區位置的不同,對城市交通的影響及其關聯度也不同。在城市道路異常緊張、交通異常擁堵的一二線大城市,開放中心城區、特定區域的住宅小區,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可能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對三四線中小城市或地處偏僻的住宅小區,本身對城市交通的影響很小,簡單予以“開放”,實際意義不大。

  其三,開放已建成的住宅小區,要注意客觀不利因素,做好應對防範工作。比如小區道路的線型與寬度、交通設施、設計速度、路面承載能力均是按小區特定標準配套設置,和城市街道有很大差異,陡增的外來街道人流物流,破壞小區的寧靜之外,勢必會對小區基礎設施、管線、物業管理和交通、人身財産安全等帶來嚴峻考驗和隱患,必須做好風險預判和應對處置工作,相應的道路銜接、安防等配套措施要緊緊跟上,如此才能達到預期的城市交通“毛細血管分流”的作用,而非簡單地拆圍墻,增加交叉口,導致矛盾滋生。

  其四,開放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還要注重權利保護和法律風險。舊有小區的“封閉”性,是傳統住宅小區的“標配”,屬於小區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一部分,其中的私密性、安全性和低密度道路交通等公共配套設施,都屬於住宅小區及其樓盤房産的附加值,直接關涉居民的所有權、使用權和金錢利益,這是開放住宅小區應予考慮的因素。如何既做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資源,建立“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格局,緩解城市擁堵狀況,同時又平衡、保護好住宅小區及其居民的固有、合法權益,減少矛盾衝突,防範法律風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讓國家新政順利有效推行,尤需重視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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