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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排放的企業主為什麼懵了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32:39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違規排放的企業主

  為什麼懵了

  □曾志楊

  企業偷偷排放,河發黑了,空氣變糟了。環保部門到府執法,卻陷入“罰款、污染,再罰款、再污染”的尷尬。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亮點之一的按日計罰制度,打破了這樣的怪圈。記者昨天從寧波市環保局獲悉,今年1~10月份,全市環保部門共立案查處違法企業1058家次,其中13家企業實施按日計罰,計罰總金額327.2萬元。最近一起處罰案件發生在鎮海,連續“按日計罰”22天,企業被處以44萬元的高額罰款,而原先的處罰金額僅為2萬元。 (據11月24日《現代金報》消息)

  寧波的這家企業違規排放,造成污染,環保部門要求立即整改並開出罰單,但22天過去了,經過3次檢查仍未達到排放要求,於是根據新《環保法》規定,對這家企業實行按日計罰制度。據報道,當這家企業主聽到罰款數字後一下子懵了。

  企業主為什麼懵了?其“懵”是因為深感意外。過去污染環境不過是輕描淡寫地處罰,因此企業主並不認為污染排放是件大事,總認為不會使企業有傷筋動骨之痛。如今實行新的環保法規,提高了違法成本,打到了企業的痛處,企業主焉能不“懵”?

  古人曰:“治亂必須用重典”,也就是説,對嚴重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必須加重處罰力度,不這樣就不能撥亂反正,不這樣就不能實現國泰民安的理想境界。如今的污染就是這種情況,以往由於“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一些企業便通過亂排濫放來降低生産成本,遺害社會。於是污染不斷,民生遭殃,民眾對一些企業損人利己的行為怨聲載道,紛紛要求加大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以保護生態環境。可以説“按日計罰制度”的推出是保護生態環境的一個“殺手锏”。但一些企業仍然沒有改變落後的經營理念,他們總以為“殺手锏”只是個擺設,不會付諸實施。

  為政之道在於“言必行,行必果”,政策的權威性絕不容許有絲毫懷疑。這位企業主之悲,悲就悲在對政策權威的懷疑,他以為污染的處理仍然會像以往一樣,雷聲大而雨點小,所以當環保部門亮出按日計罰的罰單時,他一下子就懵住了。

  筆者深為這位企業主而嘆息,他當初要是對環保部門的整改意見予以重視,又何至於遭到22倍的處罰呢?

  企業主之“懵”,倒是一個環境教育的典型素材。它啟示我們:對待污染問題絕不可漠然視之,否則,按日計罰有可能讓企業陷於破産的境地。要是當初環保部門開出的罰單不是2萬元而是更多的話,那麼22倍的罰款,企業能不“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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