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遼夏金時期是我國歷史上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時期,當時的契丹、党項、女真和漢族長期交往交流交融,逐漸接受漢族傳統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換言之,歷史上的遼、夏、金文化並不等於契丹文化、党項文化和女真文化。沒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沒有西夏的建立和西夏文化的發展。
西夏文化的形成
建立西夏國的党項人是我國古代羌族的一支,長期生活在青藏高原的東部,南北朝時期就見於史書記載。隋唐之際,党項部落林立,“大者五千余騎,小者千余騎”。這些大大小小的党項部落以遊牧為生,不知稼穡。沒有文字,但候草木以記歲時。平時“各為生業”,只有對外戰爭時才相屯聚。
這一時期的党項,一度依附鮮卑吐谷渾,在長期的交往交流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現象,以至於唐宋時有人認為“吐谷渾者,今之文扶羌是也”。現代學者也指出,“鮮卑人羌化了,因之吐谷渾實際上是羌族國家”。説吐谷渾羌化了,就是吐谷渾大量吸收和融匯了羌族的文化與血緣。同時,這種吸收與融匯是雙向的,羌族也大量吸收了吐谷渾的文化與血緣。經過歷史歲月的洗禮,到了北周、隋之際,今青海湖一帶的党項基本融匯到吐谷渾,他們在這一帶的活動就從史書中消失了。當然,其中也包含遷徙的原因。而松州一帶的吐谷渾則被党項所融合,有學者認為,建立西夏王國的拓跋部,實際上是被羌化的鮮卑吐谷渾人,他們已與党項羌沒有多大的區別,故兩唐書的作者及後世學者把他們看作党項羌。早期的党項正是在這種民族大融合中發展壯大起來的。
在歷史上,對党項社會發展影響最大的是中原王朝,西元六世紀末期,隋朝統一中國,結束了長期的南北割據局面,人民生活得到暫時的安定。585年,党項大首領拓跋寧叢等各率部眾到旭州內附,被隋文帝授為大將軍。596年,党項一度進攻會州,被隋朝軍隊打敗後,紛紛內附,遣子弟入朝謝罪,表示“願為臣妾”,“自是朝貢不絕”。
唐朝建立後,党項與中原的關係進一步得到加強,高祖武德年間,党項多次遣使朝貢。629年,党項酋長細封步賴舉部內附,太宗以其地為軌州,拜步賴為刺史。其他党項酋長聞風而動,“相次率部落皆來內屬,請同編戶”。太宗厚加撫慰,列其地為岷、奉、岩、遠四州,“各拜其首領為刺史”。631年,太宗遣使開党項河曲地為六十州,“內附者三十四萬口”。只有最為強盛的拓跋部沒有歸附,在唐朝的軍事壓力和勸誘下,大首領拓跋赤辭也率眾歸附,唐太宗列其地為懿、嵯、麟等三十二州,以松州為都督府,任命拓跋赤辭為西戎州都督,賜皇姓李。於是,從今青海積石山以東的党項居地,全部列入了唐王朝的版圖,党項與唐朝的關係進一步密切。
党項歸附唐朝前後,從青藏高原上崛起的吐蕃政權不斷向外擴張,征服吐谷渾,攻佔大片党項居地。當時的党項面臨著重大選擇:或投附吐蕃,成為吐蕃統治下的部落;或向唐朝內地遷徙,成為唐朝的部民。在唐朝羈縻懷柔政策的感召下,党項選擇了唐朝,逐水草向西北內地遷徙。其中最為強族的拓跋部比較完整地從青藏高原東部的松州遷徙到黃土高原東部的慶州。“安史之亂”後,又從慶州遷往銀州以北、夏州以東的平夏地區。
党項遷居的河隴地區,自漢代以來是漢族人民長期生活並創造著封建文明的所在,党項人在這裡定居下來,無論地理條件抑或歷史條件,對他們吸收漢族封建文明,發展生産與繁殖人口,都是極為有利的,一部分党項人學會了農耕。當然唐代學會農耕的党項人數很少,他們大部分仍以傳統的畜牧為生。
沈亞之《夏平》指出:“夏之屬土廣長幾千里,皆流沙,屬民皆雜虜,虜之多者曰党項,相聚為落,于野曰部落。其所業無農桑事,畜馬、牛、羊、駱駝。”
隨著生産的發展和剩餘産品的增多,商品交換日益繁榮。党項人用自己的畜産品和漢族人交換糧食、絲綢、武器和其他生活日用品。党項馬是最受中原歡迎的商品,唐代著名詩人元稹即有詩云:“求珠駕滄海,採玉上荊衡,北買党項馬,西擒吐蕃鸚。”929年,後唐莊宗閱蕃部進馬,樞密使安重誨奏曰:“吐渾、党項近日相次進馬,皆給還馬直,對見之時,別賜錦彩,計其所費,不啻倍價,漸成損耗,不如止絕。”莊宗曰:“常苦馬不足,差綱遠市,今蕃官自來,何費之有?外蕃錫賜,中國常道,誠知損費,理不可止。”自是蕃部進馬不絕於路。
內遷党項中,拓跋部和中原王朝的聯繫最為密切。880年,黃巢農民起義軍攻克都城長安。唐僖宗在奔蜀途中,詔令拓跋思恭率部鎮壓起義軍。拓跋思恭應詔率所部蕃漢軍隊南下勤王,僖宗為此特授思恭為夏州節度使,復賜姓李,封夏國公。同年唐朝又贈夏州節度為定難節度。從此夏州地區獲得了定難軍的稱號,統轄銀、夏、綏、宥四州之地,拓跋李氏成為名副其實的地方藩鎮。
五代時期,党項拓跋部繼續和中原王朝保持密切的關係。913年,後梁封夏州節度使李仁福為隴西郡王,按此為夏州拓跋李氏封王之始。924年,後唐授李仁福為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夏州節度使,晉爵朔方王。951年,後周太祖封李彝殷為隴西郡王,954年,又晉爵西平王。
960年正月,趙匡胤代周建宋,西平王李彝興立即遣使入賀。962年,李彝興入獻良馬300匹。宋太祖趙匡胤親命工匠為彝興特製一個玉帶,遣使回贈。967年,定難節度使李彝興卒,宋太祖廢朝三天,贈太師,追封夏王。
980年,夏州節度使李繼筠卒,其弟李繼捧繼位後政局出現動蕩。宋太宗趁機遣中使持詔,令李繼捧攜家人入朝。隨後押解拓跋李氏緦麻以上親族全部赴闕,夏州拓跋李氏政權一度中斷。
李繼捧族弟李繼遷不願離開“故土”,率數十名親信逃往地斤澤,起兵抗宋,在党項豪族和契丹的支援下,逐漸強大起來。997年,宋真宗授李繼遷為定難軍節度使。李繼遷又進一步對外擴張,攻佔靈州,易名西平府,將統治中心由夏州遷到靈州西平府。同時繼續向西發展,北收回鶻銳兵,西掠吐蕃健馬,經李德明、李元昊祖孫三代,最終佔領河西諸郡,奠定西夏立國的版圖。
1003年12月,李繼遷和西涼吐蕃作戰時中流矢,次年因傷重而死。其子德明繼位後和好宋朝,“貢奉之使,道路相屬”。這些使節除用馬匹換取宋朝的賞賜外,還“出入民間”,“市所須物”。民間兜售不出的“官為收市”。每個使團所獲利潤不下一二十萬。1007年,應德明的請求,宋朝在保安軍設置榷場,以繒帛、羅綺易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以香藥、瓷漆器、薑桂等物易蜜蠟、麝臍、毛褐、羱羚角、硇砂、柴胡、蓯蓉、紅花、翎毛。非官市者,“聽與民交易”。
党項內遷後和中原漢族密切的政治經濟交往交流,必然帶來文化上的深度融合。夏州拓跋政權墓誌的形制和唐代官員貴族墓誌毫無二致,志蓋篆書,剎面刻漢族傳統的八卦紋飾。進入河套平原和河西走廊後,吸收借鑒漢族傳統文化的意願更加迫切,李繼遷“潛設中官,全異羌夷之體;曲延儒士,漸行‘中國’之風”。李德明衣食住行,一如宋朝,正如宋人富弼所言:“拓跋自得靈夏以西,其間所生豪英,皆為其用,得中國土地,役中國人力,稱中國位號,倣中國官屬,任中國賢才,讀中國書籍,用中國車服,得中國法令,是二敵所為,皆與中國等。”這裡的“中國”是指漢族中原王朝,拓跋夏的位號、官屬、書籍、車服、法令“皆與中國等”,清楚地説明西夏建國前完全繼承了中原漢族的文化和制度。換言之,如果沒有和中原漢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就沒有党項社會的發展,也沒有後來的西夏國。
西夏文化的多樣雜糅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西夏文化,雜糅了漢族文化、党項文化、吐蕃文化、鮮卑文化、回鶻文化等成分。中原漢族文化是西夏文化的核心,元昊稱帝建國前夕,倣照唐宋建立起一套比較完整的官制,同時創制文字,建立蕃學,更定禮樂,禿髮胡服,築壇受冊。從表像上看意在突出民族特點,但其本質仍脫離不了中原漢族文明。“裁禮之九拜為三拜,革樂之五音為一音”,只是從務實的角度精簡唐宋禮樂,而不是革去唐宋禮樂而用番樂,“正朔朝賀雜用唐宋典式”。文臣服飾為“幞頭、靴笏、紫衣、緋衣”,完全是唐宋官員服飾;武將服飾也繼承了傳統的等級制度;至於“民庶青綠,以別貴賤”,更是漢族傳統的制度。元昊禿髮也只限境內的党項人,漢族仍是傳統的髮式。
這一時期西夏文字的創制則完全借鑒和模倣了漢字。在字體結構上,西夏文字和漢字一樣,有偏旁部首,基本筆畫也有漢字的點、橫、豎、撤、捺、提等,以致識漢字的人“乍視,字皆可識,熟視,無一字可識”。漢文和西夏文一樣,是西夏的通用文字,漢學教授漢文,蕃學教授番文(西夏文),出土的西夏公文,既有漢文也有西夏文。國家的法令也一樣,夏仁宗李仁孝頒行的《天盛改舊新定律令》有番文和漢文兩種文本,目前只保留下來番文文本。
西夏前期盛行漢傳佛教,統治者大興土木,廣建寺院,翻譯從宋朝請來的漢文《大藏經》。據統計,西夏前四朝共翻譯漢文佛經有三千多卷,這在我國古代佛經翻譯史上是少有的,從而為漢傳佛教的廣泛傳播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也被西夏繼承下來。出土的西夏文獻中,有大量的道教文獻。西夏設有專門管理道教事務的機構“道士功德司”。法律保護道觀、影像等道觀財産。道士上層獲賜黃、黑、緋、紫服,犯罪後允許以官抵罪。西夏社會流傳辟穀術,開國皇帝元昊子寧明練習辟穀術時走火入魔,氣忤而死。西夏的占卜術包括道教的“五行卦”和“金錢卦”。
西夏宮廷音樂深受唐宋音樂影響,音節悠揚,“清厲頓挫”。民間音樂更受中原漢族的影響,北宋著名政治家沈括為陜西邊帥時,曾作過十幾首歌,其中一首有“萬里羌人盡漢歌”之句,説明夏宋沿邊一帶的党項人都會唱漢歌。另據宋人葉夢得記述,他在丹徒做地方官時,“嘗見一西夏歸明官雲:‘凡有井水飲處,即能歌柳詞’,言其傳之廣也”。柳永為北宋著名詞人,他的詞作情意纏綿,大多譜上曲子在市民階層中廣為流傳,也得到了西夏人民的喜愛。
西夏紀年採用我國古代傳統的年號紀年方式,皇帝新即位要改元,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或革故鼎新也要改元,並鑄年號錢幣。皇帝在位時上尊號,去世後上廟號、謚號,陵墓有陵號。陵墓基本形制“倣鞏縣宋陵而作”,分別由角闕、鵲臺、神墻、碑亭、外城、門闕、內城、獻殿、塔狀靈臺等部分組成,平面佈局大體按照中原大建築群設計,強調中軸線左右對稱。
中原絲織品和衣物的輸入,改變了党項人單一的“衣皮毛”穿戴。1975年在銀川市西夏陵區一〇八號陪葬墓出土的素羅、紋羅、工字綾、異向綾和茂花閃色錦等各色絲織品殘片,就是當時從中原輸入的。
党項人是西夏的主體民族,內遷後在接受漢文化的同時,依然保留了大量本民族的文化習俗。早期党項人把不可抗拒的風雨雷電雪雹等自然現象統歸於“天”的支配,每三年一聚會,殺牛羊以祭天。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又産生了鬼神崇拜和巫術迷信。在党項人的觀念裏神主善,鬼主惡。党項人居住的正室中留一間專門供神。
巫的職責是驅鬼、咒鬼和占卜吉兇,人生病後召巫送鬼,或者移居他室以避病。對戰死者要“殺鬼招魂”。占卜之法有四,一是“炙勃焦”,用艾草燒羊胛骨,看其徵兆;二是“擗算”,擗蓍草于地以求數;三是“咒羊”,夜牽羊焚香禱告,次日晨殺羊,腸胃通則表示吉利,羊心有血則兇;四是“矢擊弦”,即用箭桿擊打弓弦,聽其聲音而佔勝負和敵至之期。這些以羊和弓弦作為工具的占卜行為,帶有濃厚的遊牧民族色彩。
復仇是党項人又一重要舊俗,早期党項“尤重復仇,若仇人未得,必蓬頭垢面,跣足蔬食,要斬仇人而後復常”。建國後依然“俗喜復仇”。如果仇解,用雞豬狗血和酒飲之,誓曰“若復報仇,谷麥不收,男女禿癩,六畜死,蛇入帳”。
早期党項人盛行收繼婚制,“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之婦”。建國後在漢文化的影響下,開始明媒正娶和買賣婚姻。締結婚姻一般要經過訂親、納聘禮、置辦嫁粧、娶親四個環節,當然,和漢族相比,党項青年男女之間的戀愛與婚姻是比較自由的,家庭一般不會干預他們暗中約會。
西夏時期的党項文化最重要的表現是創制文字,並在全國推廣使用。元代以後隨著党項民族的融合,西夏文字也逐漸不為世人所識,使這種文字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其實西夏文創制並不神秘,在我國多民族歷史發展過程中,當一個民族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就開始創制本民族文字,如回鶻文、吐蕃文、契丹文、女真文、蒙古文、滿文等。
西夏境內有大量吐蕃人,西夏文化包含著濃郁的吐蕃文化成分,吐蕃語不僅在吐蕃人群中使用,而且和党項語、漢語共同構成西夏的佛教用語。天盛年間頒布的法律明文規定:番(党項)、漢、吐蕃三族人都可以任僧官,但必須會念誦十四种經咒,其中藏文經咒要佔半數。
西夏前期主要奉行漢傳佛教,中後期藏傳佛教大量傳到河西地區,到李仁孝時,已在全國很有影響。西夏在中央機構中,設立專門管理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的機構,來自吐蕃的高僧出任西夏國師和帝師。流傳下來的西夏繪畫藝術,大量是密教藝術。
西夏軍隊以“抄”為最小單位,由正軍和負擔組成的“抄”,脫胎于吐蕃的“組”,負擔等於吐蕃時代的“僕役”。吐蕃的曆法也傳到了西夏,二十世紀70年代在甘肅武威下西溝峴出土的西夏文會款單,稱1194年為“天慶虎年”。這種把十二生肖與五行結合,再配以陰陽的紀年方法,無疑是受藏曆的影響。
党項與吐蕃經過數百年的交往交流,形成了水乳交融的關係,留居青藏高原以及河、湟、洮、岷的党項吐蕃化了,進入西北沿邊的吐蕃則有明顯的党項化趨勢,即使沒有党項化,也已經是“風俗相類”了,所以當時的宋朝中原人有時也分不清哪些是吐蕃,哪些是党項,往往通稱其為“蕃部”。
甘州回鶻歸附西夏后,長期生活在河西走廊,繼續使用本民族文字,現存西夏時期的回鶻文文獻有寫本、刻本和活字本。元人馬祖常《河西歌》曰:“賀蘭山下河西地,女郎十八梳高髻”。“高髻”為回鶻婦女的髮式,反映出回鶻社會風俗對西夏社會生活的滲透。敦煌莫高窟和榆林窟西夏洞窟壁畫中,有許多回鶻人的形象。
夏遼為盟國,在政治上貢使往來不斷,遼朝三次將公主遠嫁西夏,在經濟上又于沿邊辟有榷場,密切的政治、經濟往來,必然會帶來文化上的交流。契丹的“射鬼箭”習俗和西夏的“殺鬼招魂”習俗,存在著相互影響或同源異流的關係。西夏男子禿髮與鮮卑、契丹的禿髮也存在一定的淵源關係。
金朝建立後,西夏與之關係非常密切,由於女真入主中原後很快漢化,因此由金朝輸入西夏的文化大多是漢文化。如1154年西夏使金謝恩,“且請市儒、釋書”。另外,內蒙古黑水古城曾發現《劉知遠諸宮調》,説明金朝的諸宮調也傳入西夏。
西夏文化中的儒家文化
党項進入西北後三百多年的民族融合,特別是拓跋夏政權進入河套平原與河西走廊後,逐漸接受中原漢族的政治制度,元昊稱帝建國前夕,倣照唐宋建立起一套比較完整的官制。“其官分文武班,曰中書、曰樞密、曰三司、曰御史臺,曰開封府,曰翊衛司、曰官計司、曰受納司、曰農田司、曰群牧司、曰飛龍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學、曰漢學。”除蕃學外,這些官職機構無論從名稱上,還是從職掌上,都是倣照中原宋朝制度,甚至連“開封府”這樣地域性很強的職官也都照搬過來。夏仁宗李仁孝統治時期,隨著西夏封建政權的進一步鞏固和經濟文化的發展,官制也更加完備。從西夏文法典《天盛改舊新定律令》來看,當時西夏政府機構分為上、次、中、下、末五等。至此,西夏職官制度之完備、品級之系統,已和中原相差無幾。
官吏選任方面,西夏除保留部落社會的世襲制外,廣泛吸收了中原漢族的恩蔭、察舉、科舉、銓選等制度。《宋史·夏國傳》記載,1147年仁宗“策舉人,始立唱名法”。這是史書最早關於西夏科舉取士的記載。西夏的科舉分番漢兩種,番科考西夏文儒經,漢科考漢文儒經,所謂“番科經賦與漢等,特文字異耳”。西夏后期許多名臣政要乃至國主都是通過科舉考試發達的。第八代皇帝神宗李遵頊,“始以宗室策試進士及第,為大都督府主”。夏神宗時吏部尚書權鼎雄亦是進士出身。夏末名臣高智耀“登本國進士第,夏亡,隱賀蘭山”。
將儒家思想植入法律。這是西夏以儒治國的最重要體現。夏仁宗天盛年間頒行的《天盛改舊新定律令》以儒家思想為指導,把維護君權、父權、夫權作為根本任務,開篇首列謀逆、失孝德禮、背叛、惡毒、不道、大不恭、不孝順、不睦、失義、內亂等“十惡”罪,完全和唐宋立法指導思想一致。犯“十惡”罪一律不赦,也“一律不允以官當”。除“十惡”不赦外,其他犯罪按照“刑不上大夫”的禮教,照搬唐宋律中的“八議”(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及相應的請、減、免、罰等制度。
西夏法律維護皇帝(國主)至高無上的地位,規定黃色是皇帝專用顏色,龍鳳是帝後專用圖案,任何人都不得僭越。皇帝的人身安全和權威尊嚴神聖不可侵犯,除因公奉旨帶刀劍、弓箭、鐵杖等武器外,不許諸人隨意帶武器來內宮。
西夏也繼承“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儒家禮法,除謀逆、失孝德禮、背叛等三種情況可以舉告外,其他一般犯罪,不許舉告。同時對窩藏、包庇犯罪的親屬減免刑罰。子女不經父母同意不得擅自另立門戶。儒家的德主刑輔、明德慎刑、矜恤老弱疾病原則亦為西夏法制所承襲,對老耄、幼弱、殘疾、侏儒、重病者犯罪,在量刑和服刑方面給予適當優待,對監禁期間染有疾病的囚犯積極治療或保外就醫。
西夏儒家政治制度的推進,離不開學校教育。元昊設立蕃學、漢學,蕃學所用課本除自編的番文讀本外,還有譯自漢文的《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等。漢學主要教授漢文啟蒙讀本和儒家經典。目前還不清楚西夏立國初期是否在蕃學教授漢文,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最初的蕃學教授大多是通漢文的讀書人,番文本身就是倣照漢字創制的,推行番文的元昊就“通蕃漢文”。元昊之後,西夏一度陷入蕃禮漢禮之爭,“蕃禮”是用党項族的禮制協調統治秩序,“漢禮”是用中原漢族的禮儀和制度規範統治秩序。經過長期的鬥爭,到崇宗李乾順和仁宗李仁孝在位時,“漢禮”最終取得勝利。1101年,夏崇宗建立國學,設弟子員三百,以廩食之。仁宗即位後,進一步推進漢學教育。1144年,在皇宮內建立小學,凡宗室子孫7歲至15歲都可以入學。同時令州縣立學校,弟子員增至三千人。第二年,又建大漢太學,仁宗親臨太學祭奠先聖先師孔子。1146年,尊孔子為文宣帝,這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尊孔為帝。
這裡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同時代的宋儒以復興儒學至尊地位為己任,涌現出荊公新學、二程洛學、蘇氏蘇學諸學派著書立説,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儒家學説的發展達到一個新的高峰。而同期的西夏仍處於對儒經的學習和一般性的譯注階段,遠沒有達到創新和發展的程度。但我們仍不能因此低估西夏以儒治國的意義,作為一個由党項人建立的多民族政權,它積極吸收中原漢族文化,官僚體制效倣唐宋,主流意識形態崇尚儒學漢禮,從中華民族共同體發展史來看,這具有深遠的歷史進步意義。
結語
宋遼夏金時期是我國北方民族社會形態重大轉折時期。
此前,無論秦漢之匈奴,抑或隋唐之突厥,都是部落制下的遊牧社會,遊牧文化和農耕文化在河套到河西走廊一帶處於長期的“拉鋸”狀態:中原王朝強大時,北逐匈奴,移民河套與河西走廊,農耕文化佔主導地位;中原王朝衰微時,北方民族進入該地區,遊牧文化佔主導地位。“拉鋸”狀態下,農耕文化和遊牧文化在這一地區交往交流交融相對緩慢。
進入宋遼夏金時期後,這種情況發生了急遽變化,無論契丹建立的遼朝,還是党項建立的西夏以及女真建立的金朝,都是包括漢族在內的多民族政權,其文化在多樣雜糅的基礎上,佔主導地位的是中華傳統文化,最有意義的是,三個政權都自認為是中國而非夷狄。這種文化上的認同,是歷史上中華民族共同體的重要體現,值得我們進一步深入探討。
作者:杜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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