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與舊
在辦公室,我經常會接聽這樣的電話:“我是某公司的市場經理,希望聘請你們為我們設計一個獨一無二的企業形象。”聽到這裡我就已經可以斷定,對方要麼是個新手,要麼是個剛剛起步的小企業的老闆,除非電話那邊舉著話筒的人是史蒂夫•喬布斯。
大部分擁有市場經驗的人都知道,消費者只相信那些大公司推出的新産品,只會傾聽那些大人物腦子裏的奇思怪想,這是客觀的事實,任何主流社會裏的人都不會為有風險的花銷買單。市場只認可那些安全的、有數據理由的策略。如果沒有“地毯式廣告轟炸”那樣的火力支援,任何新玩意兒都會面臨失敗的命運。所以在成熟的市場經理眼裏,陌生的策略往往不是最好的選擇。
而我們的設計師卻往往迷戀那些新鮮的表現技巧,為那些無足輕重的畫面效果和字體大小放棄策略方面的研究和學習。但這不能完全歸罪于他們,要怪還是要怪教育,因為沒有人告訴他們什麼是生意,什麼是市場,什麼是策略,在這中間設計扮演了什麼角色,能夠發揮什麼樣的作用等等。在整個商業環節,設計肯定不是拯救一切的上帝,起碼在消費者那一端,第一競爭力至今還是價格,在企業那一端,世界五百強企業中,沒有幾個在形象上面是標新立異的。
2000~2003年,我為國美電器服務過三年。那時候他們的廣告投放量已經很大了,但只是堅持在每個城市的晚報上投放,並不採納我們建議的一些白領媒體,而且廣告的內容永遠只是本週的促銷價格、打折商品。那時他們沒有企業形象,沒有VI等現代企業所應擁有的一切。面對我們固執的糾纏,他們總是耐心地説:“你們建議的那些玩意兒並不能幫我們賣東西,到了我們成為中國首富的時候,我們自然就會擁有了。”四年之後,他們如願成為中國首富,賣電器已經不是他們最重要的生意了。後來我和美國的設計師聊起這件事,他們説沃爾瑪也是這樣的。
理性地講,設計僅僅是設計師提供的一些專業服務,是一項標準的訂單生意,客人先要預付定金,設計師必須諮詢和理解客人的目的,結果是雙方合作完成的,産權屬於客戶。
行業裏總是有人抱怨客戶這個不懂那個無知,這是事實,可是這個事實的本質恰恰證明你的客戶檔次不高,你在設計經營上面的失敗,沒有能力服務高端。高端的客人比設計師擁有更高的見地,否則世界上就不會有那麼多偉大的設計了,你服務過喬布斯嗎?服務過勞斯嗎?服務過LV嗎?別抱怨了,抱怨只説明你的處境還很低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