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擬加強對脫口秀等審核 演出網路直播應至少延播3分鐘

  據文化和旅遊部網站消息,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就《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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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提出,要重點對電音類、説唱類節目審核把關,著重加強脫口秀、相聲以及先鋒話劇、實驗話劇等語言類節目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此外,允許在全國範圍設立外商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和演出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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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提出,在音樂節慶類演出活動方面,要重點對電音類、説唱類節目進行審核把關,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演出現場、電子顯示屏內容以及互動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演出舉辦單位防範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

  在小劇場演出活動方面,要重點加強脫口秀、相聲以及先鋒話劇、實驗話劇等語言類節目的內容審核和現場監管。對沉浸式演出活動,要加強演出全流程審核,防止出現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內容。

  意見還提出,加強演出網路直播管理,營業性演出活動需要進行網路直播的,應當在報批時一併提出申請。組織演藝人員從事線下現場演出的網路直播(表演)公會組織,應當取得《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網路直播應採取延遲播出的形式,至少延播3分鐘。演出舉辦單位和網路直播企業應當制定直播管理流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排專人對演出直播內容和網民留言等互動內容進行實時審看。

  在強化文藝表演團體和演員主體責任方面,意見指出:文藝表演團體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努力創作生産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優秀演出産品。充分利用多媒體、網際網路等技術不斷創新內容和形式,增加演出的感染力、表現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演藝人員應自覺提升道德品質修養,講品位,重藝德,自覺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風,努力培養高尚職業操守,樹立良好個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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