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俠在行動丨網際網路平臺要當好“資訊把關人”

   據媒體報道,近期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部署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查實百度、大麥網存在傳播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行為,兩家公司被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並被分別處以罰款2萬元和5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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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涉黃”,網際網路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這個領域屢屢出現問題,凸顯了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問題的複雜性和嚴重性。2017年,映客、虎牙直播、YY直播、龍珠直播等30家內容違規的網路表演平臺被依法查處;2018年,優酷、愛奇藝等一批為兒童“邪典”視頻提供傳播平臺的網際網路企業被依法查處,當年4月,暴走漫畫因醜化惡搞烈士被立案查處……這些密集曝光的案例表明,網路平臺的內容管理依然任重道遠。

  習近平總書記在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路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路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誰都不願生活在一個充斥著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間。”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許多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都分享了技術紅利,實現了企業的快速發展,但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兼顧好社會效益。確保平臺上不出現色情、淫穢、暴力、恐怖資訊,不傳播低俗、庸俗、惡俗內容,這是網際網路平臺型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是網際網路內容管理不容觸碰的底線。

  網際網路深刻改變了資訊傳播機制。在傳統社會中,資訊傳播須經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專業化的媒介機構審核發佈,這樣形成了一道資訊審核規範的流程機制。而進入網際網路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處處都是直播間,熱點事件隨時隨地可能發酵,這帶來了資訊社會的極大繁榮,但也造成了網路空間中眾聲喧嘩、資訊過載、泥沙俱下。事實上,在UGC(“用戶生成內容”)時代,網民成為網際網路資訊的主要來源。許多網民為了吸引流量,不惜挑戰社會道德和法律的底線,並以之為出名、走紅的捷徑,這是許多網際網路亂象的根源。

  網路時代,社會仍然需要資訊把關人。當前,網際網路平臺早已不是單純的技術公司或文化企業,而是具有鮮明媒介屬性的公共領域,因而網際網路平臺必須承擔起自身的社會責任,加大內容審核力度,堅持正確的導向,當好網際網路時代的資訊把關人。事實上,早在2017年《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發佈時,國家網信辦負責人就明確指出,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要履行主體責任,規範服務活動,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服務水準和效果邁上新臺階。

  一位知名媒體人曾説過,“收視率是萬惡之源”,這句或許偏激的話多少反映了傳統媒體人的責任感。現如今,網路平臺具備了媒介屬性,同樣理當承擔媒體的社會責任。“行出於己,名生於人。”網路平臺不能一味追求點擊率,而應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在自身發展的同時,飲水思源,回報社會,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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