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和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動資本市場服務網路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支援符合條件的網信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總體要求是推動網信事業和資本市場協同發展,保障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促進網信和證券監管工作的聯動。哪些企業符合條件?《意見》如何支援和規範網信企業發展?哪些因素促進政策落地?網路傳播雜誌帶來深入解讀。
網信辦和證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推動資本市場服務網路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從融資、並購重組、仲介機構參與等方面給予創新型網信企業政策支援,加快實施網路強國戰略。紅利信號已經發出,下一步就只待具體的細化舉措。
哪些企業符合條件?
此次指導意見中所説的網信企業主要指的是網際網路、資訊設備製造、資訊傳輸、資訊技術服務等領域的四類網信企業,尤其是符合國家戰略規劃和産業政策方向,有利於促進網路資訊技術自主創新、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障能力的網信企業。
此前,證監會在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時明確,試點主要針對少數符合國家戰略、具有核心競爭力、市場認可度高,屬於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軟體和積體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
通過對比不難發現,網際網路企業在入選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範圍後,再次入選創新型網信企業範圍。
如何支援發展?
對於網信企業的支援,從《意見》中我們看出,幾乎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快扶持培育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網信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實現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
鼓勵具有行業競爭優勢的中小網信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鼓勵中小微網信企業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
拓寬債券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網信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鼓勵網信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完善産業鏈條,引進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參與全球資源整合,提升技術創新和市場競爭能力。
如何規範發展?
在資本市場政策支援網信企業的同時,《意見》還設定了規範促企業合規發展:
積極支援符合國家戰略規劃和産業政策方向,有利於促進網路資訊技術自主創新、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障能力的重點項目;
指導網信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範和業務標準,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堅持合法穩健的經營原則和模式,有序參與市場競爭;
提高資訊披露品質。結合網信企業經營業務和模式特點,進一步規範和完善網信行業細分領域資訊披露要求。
哪些因素促進政策落地?
網路強國戰略、網際網路發展階段促政策落地。
一方面,國家戰略導向,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要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部門間工作協調機制,規範和促進網信企業創新發展,推進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建設。
另一方面,BATJ(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以及相關概念的網際網路企業紛紛“外流”境外上市。而當前,正謀劃上市的創新網際網路企業數量亦在不斷增加。
無論是國家戰略的落地,還是網際網路企業的發展現狀,都迫切需要資本市場及時改革以適應新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以,我們率先看到,資本市場迎接獨角獸企業的舉動從網信企業開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指出,當今世界,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網路資訊技術深刻改變著全球經濟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我國正從網路大國向網路強國邁進,在網際網路、資訊設備製造、資訊傳輸、資訊技術服務等領域,涌現出一大批創新型網信企業,有效拓展了經濟發展新空間,為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需要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加強政策引導,促進網信企業規範發展。
此前已經正式啟動的CDR(即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國存托憑證)試點就是針對已在國外上市的大型網際網路創新型企業。存托憑證是一種在國際上已經較為成熟的證券品種。根據監管層披露,此次證監會推出存托憑證這一新的證券品種,同時對於符合試點條件的紅籌企業(指註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可以優先選擇通過發行存托憑證在境內上市融資。
制定出臺《意見》,從發展網信事業方面,有助於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支援網路強國建設積極作用,有助於網信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從資本市場發展和監管方面,有助於提高網信企業規範運作和公司治理水準,有助於提高資訊披露品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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