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紐約州贏得勝利:不必為FBI破解iPhone
- 發佈時間:2016-03-01 09:15:00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王磊
【環球科技報道 記者 程君秋】據香港“東網”3月1日報道,美國紐約一名法官當地時間29日作出裁決,司法部不能強迫蘋果公司就一宗毒品案,協助聯邦調查局(FBI)解開一名毒販的iPhone手機加密程式。
報道稱,地方法官奧倫斯坦(James Orenstein )就毒品案的書面判決,為蘋果挑戰一名加州法官的解鎖命令提供了助力。在過去,奧倫斯坦就曾經質疑美國政府依賴《全令狀法》(All Writs Act)要求設備製造公司和流動通訊公司提供“後門”的做法。
根據這個1789年通過的法案,法庭可以要求任何人去做幾乎任何事,只要這有助於執行法庭命令,且不存在“不合理的障礙”。
奧倫斯坦稱,涉及21世紀私隱和技術的重大問題應由當今立法者決定,而不是由對舊法律的重新解讀來決定。
報道指出,這項裁決可能在美國國會和加州引發連鎖反應。
加州法官皮姆下令蘋果製作軟體,協助FBI調查去年12月加州聖貝納迪諾社區中心槍擊案。FBI要求蘋果協助解開男槍手法魯克的iPhone手機加密程式,但遭到蘋果拒絕,認為此例一開,將威脅用戶的私隱。
蘋果公司總裁庫克説:“這個案例並非事關一部手機,而是事關未來。現在的問題是,政府是否可以強迫蘋果公司編一個程式,而我們相信這個程式會置全世界上億的用戶于風險之中,包括美國。”
蘋果的立場得到微軟、谷歌、臉書和推特力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