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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爆炸” 蘋果陷“序列號”羅生門

  • 發佈時間:2015-12-04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金朝力 石飛月  責任編輯:王磊

  11月20日,北京商報《蘋果報廢手機緣何“起死回生”》一文,對消費者陳先生的iPhone 5C的維修經歷進行了報道。近日,蘋果公司售後人員給陳先生做出確認答覆,承認該手機確實是從蘋果公司流通出去的,該公司公關負責人表示,此前手機的序列號在查詢過程中出現了錯誤,該手機並不是報廢機。

  然而,陳先生對上述解釋並不接受,相關律師也認為,不管是品質問題還是管理問題,蘋果公司都應該對消費者的財産損失進行賠償。

  序列號之説自相矛盾

  據消費者陳先生的敘述,在手機電池發生“爆炸”後,他在王府井的蘋果直營店進行了手機檢測,該店售後人員表示這並不是爆炸,只是電池膨脹,通過查詢序列號,該售後人員告知陳先生,手機的序列號已經更換過,這是一個無效的序列號,無法做任何返廠、換貨、店內維修處理。

  據上述售後人員的進一步解釋,無效序列號與普通蘋果手機序列號不同,是一種非活躍序列號,蘋果公司無法為該手機提供任何服務。查詢資訊顯示,陳先生的手機此前已經更換過一次,這個手機理論上應該是已經被返回到工廠,不會在市面上流通,這個序列號也應該是被銷毀的。

  當時北京商報記者聯繫到蘋果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當時表示對於本該銷毀或回收的産品,蘋果公司肯定會嚴格把關,不會允許這類産品流入市場,並指出陳先生購買手機的淘寶店並不是蘋果公司的正規銷售渠道,質疑該手機並非正品。

  但在上周,蘋果公司在對陳先生手機進行進一步檢測後,蘋果行政關係部的一位員工聯繫到陳先生,承認該手機確實是蘋果公司生産的産品,並詢問陳先生是否能接受重新換一部iPhone 5C的建議,被陳先生拒絕。

  本週,北京商報記者再次聯繫到蘋果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指出,陳先生在進行手機檢測時查詢的序列號出了錯誤,公司售後的內部系統錯誤地將之前一位消費者經蘋果維修過的産品序列號放到了陳先生的産品上,所以在查詢時顯示該手機是應該報廢回收的,因此陳先生的手機並非是由於公司管理不善流入市場的報廢産品。

  品質問題還是管理問題

  在得知蘋果公司方面的解釋後,陳先生認定,當時在蘋果直營店,自己是親眼看到蘋果售後人員將自己的手機序列號輸入電腦,不可能出現蘋果相關負責人所解釋的“序列號安放”錯誤。此外,陳先生還表示,檢測結果出來已經很多天,但是並沒有蘋果售後人員告知他序列號出現了“錯置”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在陳先生去王府井蘋果直營店進行檢測以及自己回家後再次進行檢測時,蘋果官網技術支援的查詢頁面都顯示為灰色,也就是意味著該手機的序列號不是活躍序列號,無法提供服務;而當幾天前陳先生再次在蘋果官網輸入該序列號進行檢測時,卻顯示為“維修和服務保修情況:可適用消費者權益法(默認)”,也就是蘋果系統對該序列號的檢測結果發生了改變。因此,陳先生懷疑,是蘋果公司相關人員修改了內部的數據。

  如果按照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的説法,是序列號弄錯了,那麼陳先生的手機電池發生“爆炸”,就屬於品質問題;而按照陳先生的説法,蘋果公司修改了內部數據,該手機不僅是蘋果公司管理不善的問題,還涉嫌有欺詐行為。

  通信專家劉啟誠認為,如果是本該回收或銷毀的産品流入市場,説明蘋果公司管理存在疏漏,産品輸送流程出了問題。這不但會危害到消費者的利益,也會對蘋果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陳先生表示,若真如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所説,是查詢序列號時出現了差錯,這説明該公司存在嚴重的管理漏洞。“蘋果官方直營店的專業售後人員,竟然在幫助我解決售後問題時,將産品序列號輸入錯誤,告知我‘無法維修、無法更換,只能丟棄’;如果沒有媒體的介入,蘋果公司也不會再次為我做手機檢測,結果只能是我自己承擔損失。”陳先生如是説。

  北京商報記者又諮詢到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專家胡鋼,他表示若是産品存在品質問題,按照《産品品質法》相關條款,消費者可以向生産者和銷售者要求賠償,在這點上,蘋果公司表示賠償一部新的手機是合理的,但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所花費的資金和時間代價,生産者也應進行賠償;同時,蘋果公司應該對同批次的産品進行檢測,如果存在同樣的安全問題,應該集體召回或者採用其他措施,避免出現消費者人身或財産安全問題。

  若是蘋果公司的管理出現問題,這部手機確實應該屬於該回收和報廢的産品,胡鋼表示,按照蘋果工作人員的説法,産品有缺陷卻在市場上流通,銷售者隱瞞了事實真相,構成消費欺詐。因為該産品的購買時間為2013年,按照當時舊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銷售者應退一賠一;此外,因為該手機是本該銷毀或回收的産品,也就是生産商在明知産品有缺陷的情況下依舊投入市場,蘋果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疏忽大意或故意為之的行為,同樣構成了欺詐;由於次品流入市場,生産商還違反了《安全生産法》與《産品品質法》的相關條款。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在産品出現問題的案例中,不乏鉅額賠償的例子。2010年,美國消費者指控蘋果公司以機體內進水試紙變色為由拒絕免費維修仍在保修期內的iPhone和iPod Touch,這種進水試紙由3M公司開發,與水接觸後會變色。按照蘋果公司的保修條款,進過水的iPhone和iPod Touch不能保修,最後經過庭外和解,蘋果公司同意向用戶賠償53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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