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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電信詐騙 運營商被判擔責

  • 發佈時間:2015-07-24 07:12:31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據新華社電老人接了一通從“郵政局”“公安局”“檢察院”打來的電話,便稀裏糊塗被詐騙了48萬元,老人將電信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廣州天河區法院對國內首起電信詐騙受害者向運營商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運營商沒有按照約定準確顯示來電號碼,使得犯罪嫌疑人詐騙得手,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2013年10月20日10時許,廣州73歲老人楊先生家中的固定電話響了起來,對方自稱是天河區郵政局工作人員:“您有一封掛號信,您的車輛在上海違章了,需要繳納罰款。”

  楊先生一下子蒙了:“我沒有車輛在上海啊。”對方表示,這件事情可能涉及犯罪,建議老楊報案,並將電話轉接到了“上海市公安局”。

  電話那頭自稱是“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民警劉進成”的人説:“你已涉及一宗販毒案件,需要將賬戶資金提交到檢察院進行清查。”並告知楊先生撥打“021114”可核實電話號碼真實性。

  隨後,“劉進成”又將電話轉接至“黃浦區檢察院”,接電話的“檢察官”表示如果賬戶資金不進行清查,楊先生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將被凍結,退休金也不能領取。

  楊先生説:“我撥打了114查詢座機上顯示的號碼,確實是黃浦公安分局和區檢察院的電話,就相信了,按照他們要求,先後把48萬元賬戶資金轉到了指定賬戶。”

  後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詐騙分子使用網路“改號電話”,模擬黃浦區公安和檢察機關電話號碼給楊先生打的電話。

  去年4月,楊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廣州電信公司來電顯示服務存在巨大安全漏洞。

  近日,天河區法院審理認為:楊先生與廣州電信公司簽訂了電信服務合同,電信公司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準確顯示來電號碼是應盡的義務。廣州電信公司的違約行為,是造成楊先生財産損失結果的次要原因,應承擔相應責任,判決廣州電信公司賠償楊先生損失1萬元。

  ■專家説法

  以責任追究倒逼安全監管落實

  近年來,通過“改號電話”實施的詐騙案件有多發趨勢。福建泉州安溪縣是全國最早出現該類犯罪的地區之一,泉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陳宗慶説:“從發案情況看,九成以上通訊資訊詐騙使用了‘網路改號’電話。詐騙分子模擬郵政、稅務、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國家機關電話,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編造‘郵包藏毒’‘涉嫌洗錢’‘法院傳喚’等理由,要求將資金轉移到‘安全賬戶’,群眾防不勝防。”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在全國兩會上多次呼籲運營商和銀行等部門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源頭防範此類犯罪,對於不履行相關安全監管責任的運營商和銀行應當追責。他表示:“這起案件的判決給運營商等部門履行安全監管、源頭防範通訊資訊詐騙敲響了警鐘。”

  廈門勤賢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淩説,天河區法院雖然判決運營商對受害者損失承擔次要責任,但給運營商等部門敲響了警鐘,如果不切實履行源頭攔截網路改號電話義務,可能將面臨更多受害者的索賠請求。

  福建、廣東等地一些長期偵破類似案件的民警表示,落實責任追究機制有助於“倒逼”運營商和銀行等部門履行安全監管、源頭防範義務,包括有效攔截網路改號電話、落實手機卡銀行卡實名制、強化網上銀行安全措施不給“釣魚網站”可乘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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