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批充電寶僅1個容量達標
- 發佈時間:2015-03-11 11:47:51 來源:長江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5日,本報“3·15品質檢測跟我行”欄目報道《1萬毫安培充電寶只能充手機兩次》。昨日,市質監局公佈20批次、涉及19個品牌充電寶的抽查結果,僅1個樣品符合標稱容量。
“充電寶”也稱攜帶型移動電源,可不受固定市電限制給數位産品供電,很方便地解決數位産品供電問題,為人們出行帶來方便。近期,不少媒體曝光多種充電寶産品容量虛標、外殼阻燃性差等問題,就市民關心的充電寶品質問題,本報記者在市場上隨機買樣送到質檢部門檢測,市質監局也于近期對市場上銷售的“充電寶”産品開展品質抽查。
本次充電寶産品抽查是在市場上隨機購買的20批次樣品,涉及19個標稱品牌,涵蓋不同層次及價格的産品,所選購樣品全部是採用18650鋰離子電芯。抽取的20個樣品中,只有1個樣品的電芯實測容量與標稱容量相符,其餘19個樣品都低於標稱容量,其中15個樣品的實測容量低於標稱容量的75%,有7批次産品的容量低於標稱容量的50%,虛標容量現象嚴重(抽查結果詳見右表)。外殼材料耐燃性全部符合有關標準,阻燃性能相對較好。
市質監局發出消費預警,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充電寶産品時,儘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移動電源,對無品牌型號、無生産廠家、無電氣參數、無警示説明的産品,不要購買;選購時應仔細檢查移動電源,同類型産品,容量越高,其重量應相對較重,劣質移動電源産品外殼做工相對粗糙;給數位設備充電時,若發現數位設備發燙,應立即停止充電,發燙原因可能是移動電源輸出電壓或電流過高,若不及時停止充電,有可能損壞移動設備。充電時,若移動電源充電指示燈顯示已充電完畢,應及時取下移動電源,防止過充。在日常使用中,應避免移動電源的輸入、輸出端口與鑰匙等金屬部件接觸而發生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