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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反壟斷案跨年決戰:不出意外元旦過後公佈

  • 發佈時間:2015-01-04 07:30:15  來源:環球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作為2014年中國反壟斷的一個標誌性事件,高通反壟斷案終於進入結案倒計時。這一年,中國反壟斷所開罰單已接近18億元,創下歷史紀錄。

  “在最近的內部溝通會上,執法部門已對高通反壟斷案的處罰形成初步意見,涉及罰金、專利費調整、取消專利反授權三部分。”一位參加最近一次溝通會的律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如不出意外,元旦過後有望對外公佈結果。”

  記者隨即致電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得到的回應是:“調查算是結束了,但何時公佈並不知曉。”高通中國方面則直接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在反壟斷強力執法下,凡是觸及反壟斷的企業,不論是外資巨頭,還是國內企業都未能倖免。”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律協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魏士廩律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加大反壟斷執法,是中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新型政府和市場關係的關鍵一步,意義深刻。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近日公開表示:“加大反壟斷執法等市場監管力度,是中國政府改變‘重審批、輕監管’方式邁出的重要一步。”他在闡述2015年的工作重點時稱,下一步將向破除行政性壟斷轉移,今後無論是多麼大的公司,如果違反了反壟斷法,就應當受到處罰。

  多次溝通處罰細節

  “我估計有可能給高通發事先告知書了。”2014年12月31日,上述匿名律師對記者強調,但這只是猜測。“如果高通沒在法定時限內提請申辯和聽證,發改委會在發完告知書後很快發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從溝通的情況看,高通提聽證的可能性比較小,幾乎所有爭議的問題都溝通了很多次。”該律師説。

  據記者了解,發改委對高通處罰決定包括三部分,除了鉅額罰款、專利費調整,還包括取消“反授權協議”。此間,發改委與高通爭執的最大問題莫過於兩個:一是不合理的收費模式,另一個是沒收違法所得。

  發改委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會告知陳述申辯的權利、要求聽證的權利,並不像外界傳説不讓律師參與。“在前不久的一次溝通會上,當時參會的律師就有五六位。”上述律師説。

  2014年10月24日、12月5日,高通公司總裁Derek Aberle率團隊第六次、第七次到發改委交換意見,但未公佈具體細節。

  記者還注意到,針對不允許律師出席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質疑,發改委不止一次做過解釋。比如,許昆林在2014年9月11日國務院反壟斷吹風會上就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一案表示:發改委及高通公司累計談了7場,高通公司律師從頭到尾都在現場。

  “高通是希望不罰,發改委堅持必罰,後來高通感覺不罰已經不可能了,只好就如何進行處罰交換意見。”接近發改委的一位知情者透露,除公開溝通外,還有十多次未公開的內部溝通會。

  只參加了一次高通案的一位北京律師告訴記者,發改委價監局與其他部門不同的是,有著發改委做事的硬朗風格,同時也非常堅持法律原則和基本事實。“高通案著實展現了發改委的正面形象,面對高通巨大的公關策略沒有讓步,堅持依照中國《反壟斷法》規定嚴格處罰。”該律師説,“兩方的多次見面都是在溝通處罰比例、相關市場、處罰中是否設計高通不合理的收費模式、是否沒收違法所得等問題。”

  改變收費模式?

  言及高通12億美元的罰金時,魏士廩説,他當時參會時並沒有明確高通罰款的金額,在罰款金額一欄留下空白,最後“意見稿”被發改委收回。

  那麼,12億美元罰金從何而來?魏士廩解釋説,罰款金額是執法部門自由裁量的懲罰措施。按照《反壟斷法》規定,自由裁量的範圍佔商家上一年度銷售額的1%以上、10%以下,而高通2013年在中國有超過120億美元的收入,罰款12億美元並不超限。

  另一爭議的焦點是取消“反授權協議”。根據這項協議,使用高通晶片的手機公司,必須將所持專利授權給高通,且不得以此專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戶徵收專利費,而高通超過總利潤一半以上便來自於此。

  因此,“直擊專利收費模式的調整才是要害。”魏士廩説,高通遲早會同意改變在中國市場收取專利費的模式,畢竟這是它增長最快的市場,只是如何讓步的問題。

  新的問題是,高通慣於反授權協議的商業模式,不僅在中國市場受到挑戰,在其他國家也遭遇類似事件,如近期美、歐再次展開對高通的調查。“這會引發更多國家的監管機構施加壓力。”魏士廩説。

  2014年,發改委集中扣響了反壟斷扳機,液晶面板、白酒、奶粉等行業“中槍”,還有一批知名汽車巨頭(如賓士、奧迪等)成為反壟斷調查對象,引發了前所未有的關注。“車企、經銷商、零部件企業甚至保險商都未能逃脫。”汽車業獨立撰稿人鐘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截至2014年9月,就反壟斷而言,發改委查處的企業共計335家,外資33家。

  事實上,中國的反壟斷真正開戰也就在近兩三年。開始時,除商務部“被動”審查了大量經營者集中申報案件,發改委並未大規模開展反壟斷調查,直到2013年查處茅臺、五糧液等案,發改委才開始發力。

  “未來反壟斷最難啃的骨頭不是外企,而是壟斷央企。”一位央企中層對記者説。

  破除行政性壟斷

  過去,中國在反壟斷領域的進展相當緩慢。

  “即便是現在,大部分反壟斷集中在一些企業巨頭身上,而真正針對行政壟斷的執法不多。”魏士廩直言。

  下一步,如何真正做到剷除壟斷利益鏈條上的每個毒瘤,才是反壟斷的關鍵。“中國經濟當下存在的許多問題,或多或少與過度行政干預相關。”山西省經濟轉型與企業發展研究會書記朱啟遠説。

  “除更嚴格執法外,還應當放開所有競爭性領域,為經濟穩定增長營造良好的環境。”朱啟遠表示,執法部門需儘快加速各種形式的行政反壟斷,破除行政壟斷。

  最近,執法部門有關負責人多次表示,2015年的反壟斷調查工作重點將轉移至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許昆林近日表示,當前中國將加強包括反壟斷執法在內的事中事後監管,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我們始終堅持依法開展反壟斷工作,無論其投資來源地或股權結構,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

  也有受訪專家認為,無處不在的行政壟斷,如何有效監管這些權力巨頭,才是反壟斷最大的意義所在。魏士廩稱,中國其他領域的深層次問題也在於長期的行政壟斷,如公司上市詭異多變、股票市場的跌宕起伏等,這些無不是行政壟斷所致。

  如今,發改委重拳反壟斷,除提高消費者福利和經濟效率之外,還有其他目的,比如“宏觀調控”。“國家制定和實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規則,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反壟斷法》稱。

  往深一層説,加強反壟斷執法與中國當前正在經歷的經濟管理模式深刻變革不無關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其中就包括“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等。

  “希望執法機關能夠獨立地來做判斷,不瞻前顧後。”著名反壟斷專業律師吳鵬稱。而此次對高通的調查,對中國晶片廠商而言是一場足以影響命運的博弈,但對於高通而言罰金並不會對其“傷筋動骨”,但其專利收取模式的調整則是直擊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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