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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質次價高,到底水深幾許

  • 發佈時間:2015-02-28 07:04:40  來源:新京報  作者:葉祝頤  責任編輯:王磊

  強化對政府採購的監督、指導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採購監督問責機制,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政府採購者把招標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接受納稅人的監督。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近日公佈,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提問時表示,從近年來政府採購領域引發公眾廣泛關注的案件看,突出問題是質次價高。需強化源頭管理和結果管理,做到履約驗收把關嚴格,減少違規操作空間,保障採購品質。

  政府採購屬於集中採購行為,以市場常識來看,批發價應該低於零售價。政府採購即便要求比較嚴格,需要履行一定的採購程式,採購價至少也不能高於市場價。然而,《政府採購法》實施12年以來,全國政府採購規模由1009億元增加到13977億元。政府採購高速發展的同時,採購價高於市場價、甚至産生“天價”採購的情況時有出現。

  比如,安徽某縣政府採購中心曾要求中央空調壓縮機為“原裝進口”。理由是中央空調壓縮機技術要求非常嚴格,目前國産技術不成熟。事實上,國內空調壓縮機技術已經比較成熟。比如,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為突擊花錢,花3000萬元購買市價1500萬元的商品。比如,撫順市財政局購買2398元的隨身碟。再比如,中科院空間科學與應用研究所購買6247元的印表機記憶體條,等等。

  雖説迫於輿論的壓力,相關部門糾正了一些曝光出來的政府天價採購案例,但是“隔墻扔磚頭”式的監管模式打破不了政府採購潛規則。為此,國務院出臺《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規範、細化政府採購行為,無疑很及時。《條例》提出,“確定採購需求徵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除緊急的小額零星貨物項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務、工程項目外,均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對採購合同的公開,明確要求採購人應當自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採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這些都為天價採購戴上了一道道緊箍咒。

  政府採購“買貴不買對”、質次價高,其背後的渾水到底深幾許,令人浮想聯翩。對此,一方面,採購方面對質疑,有責任向民眾講清楚政府採購商品高於市場價的原因;另一方面,紀檢部門要介入調查,並公佈事實真相。用翔實可靠的調查結論掀翻政府採購潛規則。看看政府採購“錢多人傻”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秘密。

  良法還要善施。從某種意義上講,遏制政府採購腐敗浪費要立法更要執法。強化對政府採購的監督、指導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採購監督問責機制,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政府採購者把招標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砸破暗箱很重要。掌管納稅人錢袋子的財政部門更應嚴格把關,審批政府採購的産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並認真核算政府採購商品的品質性價比。對違反政府採購程式,熱衷採購腐敗的政府採購者啟動問責程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避免天價採購揮霍納稅人的血汗。

  □葉祝頤(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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