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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的“利”與“義”

  • 發佈時間:2014-09-04 13:49:27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于小唐  責任編輯:湯婧

  “朋友圈”,不能變成唯利是圖的“生意圈”。搞清了這一點才能真正發揮新工具對社會和時代的進步意義,才能不僅得“利”,更有大“義”

  最近一段時間,微信公共賬號上做生意的好像越來越多了。

  朋友圈常會看到一連幾十條動態,大部分都是實物照片和文字描述,還有各種數據圖表明産品銷量多麼好、多麼火爆、客戶反映多麼滿意,甚至附帶銀行流水截圖、貨物發貨照片以及發貨單等,看得人蠢蠢欲動。

  騰訊創始人馬化騰曾在微信的一次發佈會上表示,微信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入場券,所有流量最終都要導向電商。

  移動互聯時代,行動往往比表態快。不久前,微信公共賬號改版,公開了公共賬號的閱讀數和點讚數,就被認為是微信開始從“圈地”走上“圈錢”的一步。此前,微信官方一直刻意“隱藏”公眾賬號的訂閱數和閱讀數,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避免過度行銷,讓廣告商和行銷公司的投放不至於淹沒了生産嚴肅內容的公共賬號。現在文章閱讀數和點讚數功能的發佈,讓公眾號的商業價值大增,下一步可預期的就應該是公共賬號的大洗牌了。

  微信不僅是一個媒體平臺,也不僅是一個行銷平臺,它是建立在私人朋友圈基礎上的一個社交網路。這個社交網路的屬性與其使用者的興趣、愛好、取向密切相關。這也反映出了當前新媒體的一些特點:它是私人的、主觀的、複合型的媒體,不能用傳統媒體的概念和範圍來界定和理解。

  網上有調侃稱微網志有“三寶”,“轉發、點蠟和祈禱”,而微信“三寶”則是“謠言、代購和雞湯”。雖是戲言,卻也能從中窺出新媒體上轉發最高和排名靠前的內容。刺激性新聞、消費類廣告和情感類文章是傳播圈的“常青樹”,無論媒介形態怎麼變化,這些內容總能最吸引眼球,並誘發傳播。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沃頓商學院做過一個實證研究,對《紐約時報》的7000多篇文章進行分析後,發現主導人們分享文章的兩個主要因素:一是資訊有多正面積極,二是能否讓讀者感到激動。能激發情感的文章比不訴諸情感的更容易被分享,好消息比壞消息更容易被分享,但如果文章能讓人生氣或焦慮,也容易被分享。

  這個結論或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新媒體的尷尬:為什麼一些嚴肅客觀的新聞往往傳播不過漏洞百齣的謠言,為什麼一些俗不可耐的所謂心靈雞湯會佔據分享排行榜的前列;而基於微信的高分享性、高傳播性,明知會被遮罩很多人依然義無反顧地發代購廣告。

  像微信這樣的新媒體平臺同時具備著社交、媒體和商業的屬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新媒體發展的方向和趨勢,但它不能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裏裝。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出臺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了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要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資訊真實性等“七條底線”。在此之外,對微信開店、微信代購等商業行為也應有針對性的規定出臺,對新媒體上的商業活動進行規範。

  微信是私人人際關係在新媒介上的延伸,它更多是一個“朋友圈”,不能變成唯利是圖的“生意圈”。搞清了這一點才能真正發揮新工具對社會和時代的進步意義,才能不僅得“利”,更有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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