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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融:網際網路金融冰與火 監管仍是最大懸念

  • 發佈時間:2014-12-29 07:53: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監管,這個在2014年被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無數次提及的詞彙,在2015年的熱度可能不會有絲毫減退。無論是越來越大的市場規模,還是持續增多的風險案例,都亟待監管政策的規範與引導。實際上,業內人士和投資人早已對監管望眼欲穿,而監管細則的落地,必將對整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格局産生重大影響。

  網貸行業

  監管前夜 各路資本搶奪網際網路金融先機

  每經記者 朱丹丹 發自北京

  如果説在被稱為“網際網路金融元年”的2013年還是草根元素佔據絕對主導,進入2014年,隨著各路人馬介入,資本的力量已經開始攪動整個市場格局。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IT巨頭(搜狐、聯想),上市公司(熊貓煙花、用友軟體),銀行(國開行、包商銀行),地方國資等系列的P2P平臺相繼出現,網際網路金融進入百花齊放時代。

  “國資、銀行、網際網路巨頭等涌入,使得整個行業競爭更加激烈,加劇行業洗牌,同時將促進行業更加規範地發展。上市公司、銀行等傳統機構,毫無疑問比較看重(網際網路)對其原有産業的融合,這些傳統行業想用網際網路金融來幫用戶、供應商解決資金問題。個人認為,最後勝出的肯定是那些能夠結合自己發展優勢的(平臺)。”融360CEO葉大清分析指出。

  各路資本爭先佈局P2P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目前銀行係P2P平臺已達11個,包括平安集團的陸金所、國開行背景的開鑫貸和金開貸、招商銀行小企業E家、包商銀行的小馬bank、民生銀行的民生易貸、蘭州銀行的E融E貸、江蘇銀行的融e信、寧波銀行的投融資平臺及恒豐銀行的“一貫”,以及蘇州銀行牽手點融網合作搭建的P2P平臺。

  同時,江蘇、北京、陜西、安徽、重慶、湖北、廣東、上海等地具有國資背景的P2P平臺大概有14家,除了2012年上線的開鑫貸,還有眾信金融、金開貸、德眾金融、金寶保、京金聯、紫金所、金控網貸、藍海眾投、海金倉、中廣核富盈、保必貸;匯付四海、金寶會等。

  此外,網際網路巨頭、上市公司也爭相進軍P2P領域,比如9月搜狐旗下P2P平臺搜易貸上線;11月聯想控股對外宣佈戰略投資翼龍貸,京東P2P平臺也已開始內部測試;萬好萬家(600576,SH)子公司黃河金融上線,熊貓煙花(600599,SH)7月1日正式上線銀湖網。不少上市公司則選擇“組團”成立P2P平臺,已經有超過40家A股上市公司涉足該領域。

  這些資本的爭相進入對網貸行業有怎樣的影響?哪類平臺更具優勢?

  “不同背景的資本各有優勢,比如網際網路巨頭有品牌流量優勢,銀行有領先的風險控制水準等,但是如果能有一些結合,比如國資、銀行或上市公司係平臺與網際網路巨頭合作經營,將具有極大的競爭優勢。”銀湖網副總裁李俊超指出。

  愛投資CEO王博稱,銀行最有優勢,其有錢、有項目、有公信力,只要學學網際網路的理念就好。網際網路企業更貼近客戶,但是要學銀行的東西需要時間,畢竟金融業的規矩是很多年以來形成的,網際網路企業無法很快地掌握。

  銀客網總裁林恩民指出,因為傳統銀行、上市公司等企業做P2P的目的與自發的草根平臺不同,自發的平臺是為了“生”與“死”,而前者則是為了未來的估值與機會。所以,絕大部分傳統銀行、上市公司等進入P2P行業最終會成為“炮灰”,它們只是起到幫自發的P2P平臺培養客戶和擴大市場的作用。

  政策落地後將加速行業淘汰

  2014年以來,監管的話題時時被提起。比如9月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首次明確了P2P十大監管原則,要落實實名制原則,資金流向要清楚,避免違反反洗錢法規。11月,分管網際網路金融的央行副行長潘功勝透露“央行正在牽頭制定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將按照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框架”。12月,《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佈。

  “監管政策落地後,首先會通過準入門檻淘汰一批資質較差的企業,同時明確一些運營規範,限制打擦邊球的違規操作手段,促進行業合規化發展,使得背景實力較強的國資銀行係、上市公司係平臺更容易脫穎而出。”李俊超分析指出。

  王博表示,合適的監管應該是管住最大的幾個風險點,讓大家自由競爭。監管層只需要做兩件事:強制資金託管;為融資項目建立登記及公示機構,若能協調稅務總局把P2P融資利息作為企業抵扣稅款的項目就更好了。

  不過,林恩民指出,監管細則落地後,P2P網貸行業格局不會發生太大變化,只會加快市場淘汰速度,對做得好的平臺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監管主要的目的是想讓這個行業生態更好,無非會促使一些詐騙、摻假平臺撤出市場。

  質疑聲音

  喧囂之下 網際網路金融“普惠”之路仍遠

  每經記者 楊玨軒 發自廣州

  以“普惠”之名出現在世人面前的網際網路金融,儘管各類創新業務批量涌現,但質疑聲也隨之不斷出現。

  以P2P網貸行業為例,在資金端,目前已經出現明顯的利率下行趨勢。根據網貸之家統計數據,2014年第一季度,P2P平均年化綜合利率為20.78%;第四季度,P2P平均年化綜合利率則下降為16%。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對借款人而言,綜合融資成本並沒有因此而降低。

  此外,調查結果顯示,與傳統民間融資渠道相比,目前借款人通過P2P融資,也未獲得成本優勢。深圳網貸某資深人士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深圳地區,借款人通過車輛質押的方式在網貸平臺貸款,綜合年化成本高達45%。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徐北介紹,廣州及周邊地區,有抵押的民間借貸利率,月息在2.5分~3分,P2P實際上只實現了單邊的普惠,即給投資人帶來一定的好處,相較于傳統渠道,並沒有普遍降低借款人的融資成本。

  網際網路金融如何逐漸告別畸高的融資成本,對接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和普通大眾,真正做到“普”而且“惠”?

  借款人未受惠于利率下降

  根據網貸之家統計數據,2014年第一季度,P2P平均綜合年化利率為20.78%,第二季度為19.41%,第三季度為17.46%,第四季度為16%。在資金端,P2P行業平均利率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

  另一方面,借款人通過P2P融資,成本卻沒有相應的下降。“給投資人的利率確實出現了明顯的下降,但並沒有體現在借款人的融資成本上。”棕櫚樹CEO洪自華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隨著入場者數量增加,另一個趨勢同樣明顯,就是平臺獲客成本越來越高。根據網貸之家統計數據,2012年以前,國內P2P平臺數量一共為60家;2012年,平臺數量為200家;2013年,平臺數量800家;目前,平臺數量多達1600家。

  “據我所知,有一些平臺成立半年,註冊用戶還不足2000人。現在要把流量做起來成本太高了。”徐北告訴記者。

  據了解,P2P平臺的獲客成本一直在飆升,現在獲得一個註冊用戶的成本大概是70~120元,獲得一個投資用戶的成本更是高達200~500元。行業平均利率與推廣費用呈此消彼長的態勢。

  團貸網CEO唐軍透露,目前團貸網獲得一名投資用戶的成本大概在200元左右,“不算高”。

  企業融資成本最高達50%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借款人通過P2P融資成本甚至高達50%,離“普惠”還很遙遠。

  上述深圳資深網貸人士透露,深圳地區網貸行業借款人融資成本因業務類型不同而不同:“車貸業務,等額本息還款,月息2.3分左右,折算成年化利率,加上一些手續費,年化的綜合融資成本在45%~50%;小企業貸款,融資成本大概在年化30%~35%左右;贖樓業務,月息則在2.5分左右。額度大的融資成本會低一些,因為單筆的業務成本是一樣的。和傳統的民間融資渠道相比,P2P目前還沒有體現出成本優勢。”

  上述網貸資深人士指出,借款人融資成本高,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平臺運營費用比較高,“運營成本大概佔交易量的10%。首先業務很難找,其次因為額度小,單筆審核成本比也很高,此外推廣費用也很高,這還不包括壞賬。以車貸業務為例,目前P2P行業逾期率(逾期1天以上)達到30%,最終損失大概在8%。”

  團貸網新聞中心總監李先全向記者表示,東莞地區的傳統民間借貸利率在1.5分~3.5分。至於東莞地區通過P2P平臺融資的成本,李先全表示,“在團貸網,借款人的綜合融資成本,是在給借款人的利率基礎之上,加收2~4個點的費用,給借款人的最高年利率是18%。相較于傳統民間融資,成本還是低很多。其他平臺就不清楚了。”

  “廣州及周邊地區,傳統民間借貸的成本,有抵押的月息在2.5分~3分,如果沒有抵押,我們私底下常説利率無上限,5分到10分都有可能,但是這種一般借的都是短錢。”徐北表示,“通過大的P2P平臺,借款人融資成本比傳統渠道要低一些,可能在百分之二十幾。但普遍而言,並沒有太大的成本優勢。”

  真正普惠待行業集中度提高

  網際網路金融普惠夢想的實現,有兩個必要的前提:一是市場回歸理性,不再盲目追求高利率,從而使資金成本回到合理區間;二是平臺運營成本降低,使資金的渠道費用減少。

  目前P2P行業雖未能普遍降低民間融資成本,但仍在許多方面給人想像空間。洪自華認為,雖然對大多數P2P平臺而言,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與傳統民間借貸渠道的融資成本差別不大,但P2P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資金的可獲得性,網際網路的開放性,節省了資金供需雙方之間的溝通成本。

  而大平臺的目標也是未來通過網際網路金融降低民間融資成本的可能性。“大平臺利率普遍在往下走,發行規模越大,邊際成本就越低。一方面從投資人那邊獲得資金的成本更低,其次通道費用也節省了一部分。”徐北表示。

  “目前P2P貸款餘額不足1000億元,在民間借貸中佔比還很小。我相信行業規模到了一定程度後,會明顯影響到民間借貸的成本。目前在資金端,給投資人的利率已經明顯向下走。監管明確後,有利於低風險偏好的投資人入場,資金的供給增加,也有利於降低資金成本。平臺運營成本方面,當行業集中度提高,單個平臺交易量增加,就會形成規模效應,降低業務成本。”洪自華説。

  股權眾籌

  股權眾籌發展方向明確2015迎來元年?

  每經記者 史青偉 發自上海

  近日,《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佈,從監管政策上界定了股權眾籌的發展方向。

  不過,從業內的反應來看,大家普遍認為,《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人門檻較高,不利於行業發展,也不符合網際網路眾籌平等化的趨勢。

  新興的股權眾籌行業在2014年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成為被大家認可的新融資方式。

  不過,過去一年,這一行業也遇到很多瓶頸。2014年上半年,股權眾籌預期融資額20.36億元,但實際只完成募資金額1.56億元,募資成功率很低。此外,在項目資訊披露、投資者保護、項目退出機制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

  2015年會成為股權眾籌元年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監管落地助行業規範發展

  此前,一直遊走在“非法集資”邊緣的股權眾籌,在監管政策逐步落地後,得以“正名”。

  近日,《管理辦法》公佈,從監管政策上界定了股權眾籌的發展方向。

  “對平臺門檻定位清晰;明確的單個項目融資額度上限沒有了;對投資人單筆投資額度限制也沒有了;以前達成的一些意見得到保留,如與P2P不能混業經營、不得提供擔保、不能股權代持和投資款專門賬戶管理等。”大家投CEO李群林稱。

  不過,從業內的反應來看,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人門檻較高,不利於行業發展,也不符合網際網路眾籌平等的原則。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投資者範圍”規定,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金融資産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

  天使街創始人黃超達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監管方對於投資人的準入門檻設定得很高,基本對象為高凈值人群,我們認為可以對投資者的準入條件進行適當的分類,不應該一條紅線限定死。”

  “高凈值人群的投資渠道本來就很多,這樣的目標人群並不能活躍股權眾籌行業未來的發展。提高投資人準入門檻對於小微企業融資、小微天使投資都是不利的,並且這與網際網路金融普惠金融的理念相背離,沒有做到開放和包容。”黃超達稱。

  李群林表示,上述合格投資者標準有點一廂情願,幾乎是所有股權眾籌平臺都會反對的,因為這一條根本就不具備可行性,“幾乎所有投資人都會拒絕向平臺提供個人金融資産或年收入證明,白領階層90%以上人群都沒有了參與投資的機會。”

  李群林進一步表示,《管理辦法》不管是否正式執行,不設投資人門檻的股權眾籌平臺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越來越多,而且規模也會越做越大,這股市場潮流已經成為無法逆轉的趨勢。而且可以預見的是,對於行業大面積存在的這種“違規”經營行為,證監會或證券業協會在監管上可能會顯得有心無力。

  不過,愛創業CEO顧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哪怕草案一字不改,按照 《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合格投資者也要多於美國。”

  不過他也表示,投資者門檻能降低就更好了,20萬~30萬元更恰當。

  2015年是股權眾籌元年?

  儘管《管理辦法》從多方面為股權眾籌發展掃清了障礙,不過,行業發展能否駛入快車道依然需要打個問號。

  根據清科集團發佈的《2014年上半年中國眾籌模式運作統計分析報告》,2014年上半年,股權眾籌預期融資額20.36億元,但實際只完成募資金額1.56億元,募資成功率很低。此外,在項目資訊披露、投資者保護、項目退出機制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

  上述報告分析指出,忽略政策監管等因素的影響,募資成功率低,主要原因一是由於目前股權眾籌的退出機制不完善,這已成為投資者最為擔憂的問題;二是由於平臺對項目的資訊披露程度較低,部分項目對投資人的要求較高。有些平臺項目數量多、募資週期長,在監管方向不明確的前提下,投資人較為謹慎。

  對於這一點,《管理辦法》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要求“股權眾籌平臺應當在眾籌項目自發佈融資計劃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融資計劃書報市場監測中心備案;發行人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依法披露的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除了投資人門檻,業內對《管理辦法》的另外一個爭議在於,要求平臺不得提供股權或其他形式有價證券的轉讓服務。

  黃超達表示,目前的投資人退出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項目每年有穩定的現金流,第二種是在項目下一輪融資中退出,第三種就是股權之間的轉讓。而禁止股權眾籌平臺提供股權或其他形式的有價證券轉讓服務無疑減少了一種投資人的退出渠道,這樣不利於激發投資人投資的積極性。

  從各方面的反應來看,即便監管落地,中國股權眾籌發展依然需要解決很多問題。

  李群林認為,2015年會成為股權眾籌的元年。不過,他也對禁止平臺股權轉讓頗有微詞:“在今年上半年的調研過程中,調研組與行業創始人有一個普遍共識:投資者對項目的投資滿一年就可以在平臺上進行股權轉讓。而《管理辦法》中已經明確平臺不得從事股權轉讓業務。股權眾籌平臺與股權交易所的邊界在哪?地方股權交易中心(四板市場)都可以開展股權轉讓業務,民營的股權眾籌平臺為啥不可以開展?”

  顧冰表示,“在股權眾籌領域,2014是孫悟空大鬧天空的版本,而2015或許進入西天取經的橋段。儘管業界哀聲一片,但我覺得,股權眾籌的特性是小利潤大市場、大眾小額和長尾的市場,在這方面創業企業有更大的優勢。股權眾籌的投資門檻是個問題,但2015無疑將是股權眾籌快速發展的一年。在股權眾籌上,哪條路妖精最多,那條路就是取經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李克強總理也鼓勵發展股權眾籌,把股權眾籌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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