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告蘋果預裝軟體不可卸 要求重新設計系統
- 發佈時間:2015-06-25 08:01:32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書海
深中院二審蘋果預裝軟體不可卸載案,焦點話題繼續發酵
廣州日報訊 (記者王納)備受關注的國內首例蘋果手機預裝軟體不可卸載案又有新進展。昨日,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去年6月,因為手機裏的預裝軟體不可卸載,深圳市民姚小姐一紙訴狀把蘋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蘋果手機重新設計系統並賠禮道歉。一審敗訴後,姚小姐提起上訴。
此案引發了社會對預裝軟體無法刪除是否合法的關注,人們對預裝軟體的反感正在發酵。深圳消委會近日決定將手機預裝軟體不可卸載問題列入公益訴訟。
一審
6項訴求 全被駁回
去年6月底,姚小姐把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經銷商——“蘋果電子産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和深圳的零售商——“某電訊發展有限公司”和“某電訊商行”共3家單位告上法庭。她共列舉了6項訴求,包括要求被告公開蘋果手機iPhone5中的預裝軟體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的功能、公開用戶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體的理由及公開賠禮道歉等。(本報去年9月18日深圳新聞版曾作詳細報道)
福田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為,姚小姐對手機的品質是認可的,在購機時也知曉手機預裝軟體不可卸載仍然自願購買,其要求重新設計手機系統並賠禮道歉,法院對此不予支援。
而對於姚小姐主張蘋果公司公開是否存在侵犯用戶知情權和隱私權問題,福田法院認為,蘋果公司已作了相應回答,上述訴求不存在判決的必要。
因此,福田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姚小姐的所有訴訟請求。
二審
訴求不變 繼續爭鋒
姚小姐不滿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原判,依法改判支援其一審全部訴訟請求。該案昨日在深圳中院二審開庭。
姚小姐的代理律師張興彬昨天在法庭上表示,關於“消費者如果認為蘋果手機不好,可以不買”這種言論是典型的“店大欺客”的表現,是在推卸法律責任。如果蘋果一方的這種觀點能成立,那麼以後消費者都不用維權了。
在法庭上,蘋果公司的代理律師強調了兩點,所有預裝軟體是為了提升用戶體驗,預裝軟體不存在竊取用戶資訊以及偷偷使用流量的情況。
對此,張興彬反駁稱,商家提升用戶體驗不能犧牲消費者資訊安全,不能以用戶知情權選擇權為代價,如果用戶的這些權益得不到保障,用戶的體驗越多,泄密的資訊也就越多。
法庭上,法官詢問了上訴方,目前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蘋果手機收集了用戶的個人資料。對此,張興彬律師表示很無奈,因為作為一個消費者,是完全沒有能力收集這些證據或者進行相關鑒定。他希望法庭能夠給工信部或者質監總局發出司法建議,要求做相關的鑒定。
98.60%的受訪者:
預裝軟體不合理
該案是一起公益訴訟,並不涉及任何標的錢財,而隨著該案的廣泛報道,已引起社會對預裝軟體無法刪除是否合法的關注。
去年10月底,深圳市消委會對外公佈,已攜手全省22家市、區消委會聯名上書工信部,要求手機預置應用軟體應允許消費者自由卸載。據深圳市消委會公佈,根據其隨機抽選的6873名消費者問卷調查顯示,95.32%的手機存在預置應用軟體,88.91%的預置應用軟體不可卸載。對此,98.60%的受訪消費者認為不合理,不滿意。
今年6月初,深圳消委會又約談了華為、三星、聯想等品牌手機生産商,正式向各手機生産商發出勸諭,讓其預裝軟體能自由卸載,並且決定將手機預裝軟體不可卸載問題列入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