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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黑斑門”維權案一審被判按原價退貨

  • 發佈時間:2015-05-19 15:15:00  來源:新華社  作者:黃安琪  責任編輯:王磊

  發現尼康D600相機在使用過程中反覆出現黑色斑點,上海消費者蔡先生以尼康公司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權益為由起訴尼康映像儀器銷售(中國)有限公司,要求“退一賠三”。近日,黃浦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援蔡先生退貨的請求,駁回了其“賠三”的訴訟請求。

  2013年5月,蔡先生通過網購以1299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台尼康D600相機。使用中,蔡先生發現,該款相機拍攝出的照片存在大量黑點。2014年3月15日,有媒體報道了部分消費者反映D600相機出現黑點的現象。此後,尼康公司發佈公告,承認該黑點現象確屬非正常現象,並同意為消費者更換産品性能不低於D600的指定機型。獲知該情況後,蔡先生前往尼康售後服務中心,服務中心為其先後兩次進行清灰處理,並作更換備案,表示符合新品更換條件。

  蔡先生認為,自己是看了尼康公司的相關廣告後才決定購買D600相機,該産品並非像廣告宣傳的那樣具有良好的防塵性能,反而出現了大量黑點,尼康公司的虛假宣傳構成欺詐,損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財産權。於是,他向法院起訴,要求尼康公司退還貨款12999元,並賠償三倍的貨款38997元。

  庭審中,尼康公司辯稱,D600相機不存在産品缺陷和品質瑕疵,該公司廣告宣傳並沒有不當之處,更沒有實施欺詐行為。而且蔡先生購買相機的決定並非因尼康公司實施的侵權行為引起的,蔡先生在本案中也沒有任何損失。庭審中,尼康公司還表示願意接受蔡先生退貨,但應扣除相應折舊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尼康公司存在虛假宣傳的侵權行為。懲罰性賠償責任只有在經營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以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並使消費者陷入被欺詐的境地時才可適用,而本案中難以認定尼康公司的廣告宣傳構成欺詐,對蔡先生“賠三”的請求法院難以支援。

  但法院認為,尼康公司作為D600相機的售後服務提供者,應對未直接發生交易關係的消費者承擔一定的義務。部分D600相機出現的黑點現象屬非正常現象,這是不爭的事實,蔡先生也提供了兩次清灰記錄及新品更換單,這足以證明蔡先生所購D600相機存在黑點現象。而部分D600相機用戶,在産品出現黑點並有兩次及以上售後服務網點記錄的情況下,已選擇通過更換不低於D600的指定機型相機的方式維護了自身權益,這些用戶並未支付折舊費;蔡先生所購D600相機存在黑點的瑕疵,確實影響使用,尼康公司既未確認黑點産生的原因,也無證據表明該相機出現的問題係蔡先生使用保管不當。蔡先生不願選擇換機,而要求全額退還貨款,若扣除相應折舊費,從結果上明顯不合理。據此,法院判決尼康公司應為蔡先生退貨,並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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