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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確認吳長江被逮捕 雷士全面進入王冬雷時代

  • 發佈時間:2015-01-14 08:26:35  來源:環球網  作者:王珍  責任編輯:書海

  雷士原CEO吳長江已于1月12日下午被惠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吳長江的代理律師熊智昨天(13日)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他並對惠州公安的管轄權提出異議。

  事實上,吳長江被刑拘已經一個多月。他的是與非,將交由法律來評判。而他一手創辦的雷士照明(02222.HK)如今已全面進入“王冬雷時代”,今年最大的任務是交出好業績。

  “失樂園”:吳涉案金額達5.73億

  據熊智向本報記者提供的書面材料,2014年10月22日,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吳長江予以刑事立案;同年12月5日,惠州市公安局以網上追逃形式將吳長江抓捕刑拘,現羈押于惠州市看守所。後來,惠州市公安局申請延長期限于2015年1月6日屆滿,決定向廣東省檢察院和惠州市檢察院提起逮捕審查。

  作為吳長江的辯護律師,熊智在今年1月6日致廣東省檢察院和惠州市檢察院的信中,建議對吳長江不予批准逮捕。

  熊智認為,本案提起控告的“受害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註冊地在重慶南岸區;涉案的借款單位都在重慶註冊;涉及的貸款銀行也全部在重慶市區,因此惠州市公安局沒有管轄權。

  但一位接近雷士的業內人士認為,吳長江的戶口在惠州。“而且,雷士中國(重慶)涉案的錢,是從‘惠州雷士’調過去的,而吳長江還是‘惠州雷士’的法人代表”。

  熊智則説,吳長江雖然戶籍在惠州,但從2012年開始長期與妻子、女兒住在重慶南岸區,“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由經常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創世紀”:王重新凝聚運營商

  吳長江的是與非,最終將交由法律來作出評判。而吳長江一手創辦的雷士照明,經歷了去年的“雷士風波”,現在已經“翻篇”,全面進入“王冬雷時代”。

  去年“雷士風波”期間,雷士在全國各地的幾十個核心的運營商(一級代理商)曾成為雷士董事長兼臨時CEO王冬雷和吳長江共同爭取的對象。如今,運營商人心已定,基本聽命于董事會。

  2014年12月25日,雷士照明還公佈了“打假宣言”,稱鋻於近期發現部分生産企業和燈具經銷商未經雷士官方授權許可,私自倣造、生産、銷售標有“NVC”、“雷士”商標的假冒偽劣産品,因此即日起雷士全面開啟警企合作,將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及各省市政府部門的支援下,在全國範圍掀起雷士聯合維權打假風暴。

  “雷士風波”期間,由於部分生産基地停工,造成産品供不應求,假貨氾濫。上述接近雷士的業內人士認為,雷士“打假”之舉,既是“大局”穩定之後對假貨的“肅清”,也是對吳長江借一些關聯公司生産、銷售雷士品牌産品行為的清理。

  雷士天津運營中心負責人李建中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雷士“打假”行動應該是對雷士體系外的假貨進行打擊。如,雷士在北京打假最大的那家最早曾做過雷士分銷商。“目前,雷士體系內的人沒有造假,大部分造假者是體系外的人。”

  李建中還介紹説,王冬雷“主政”後,今年雷士“比較務實”。2014年12月28日,王冬雷召集了雷士大的運營中心負責人,對2015年雷士的銷售政策討論了一天,看哪些需要修改完善。“這是很大的變化,雷士今後會很穩健”。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雷士運營中心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現在是雷士二次創業的過程”。

  這位人士認為,“雷士假貨向來已久,品牌大、造假多。之前,雷士對打假不重視,給經銷商帶來很大困擾”。此次雷士打假不只對“雷士”風波以來渾水摸魚者,還對之前的假貨也追根溯源。他還透露,雷士銷售渠道O2O(線上線下融合)模式,已在山東開始試點,大家都很期待。

  一位雷士的供應商則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説,“雷士這個階段主要在完成內部整理、組織貨源。供應商變化不大,我們還是按原有模式運作,只是介面人即雷士的採購人員有些變動。目前還沒有新的採購供應鏈政策。”

  吳長江的離開,也使一些雷士員工辭職。但上述接近雷士的業內人士稱,離開的人包括三部分:一是“吳的人”;二是有問題的人,如有貪污、受賄、做假行為;三是在重慶、不願回到惠州工作的人。

  雷士在華東地區一家子公司的負責人向《第一財經日報》表達了三個觀點:一是吳長江的是與非,交由法律來判斷;二是儘管許多同事離開,但今後雷士會更規範,相信雷士與德豪潤達的優勢整合會更到位;三是感覺雷士與德豪潤達會更深度整合,畢竟是兩個不同的上市公司,面向不同的投資者,需要處理好不同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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