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陷8.4億避稅門 再次被質疑遭遇監管大錘
- 發佈時間:2014-11-27 08:5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磊
11月25日,路透社報道稱,因微軟公司跨境避稅,中國已向微軟補徵了1.4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8 .4億)的稅款。微軟中國公關總監從明昨日對南都記者表示,其本人也是從網上得知資訊,對具體細節並不了解。在官方聲明中,微軟對相關報道既沒肯定,也沒否定。這是微軟自“反壟斷案”後,再次被質疑遭遇監管大錘。
微軟聲明模糊
路透社的報道源頭是新華社11月23日發表的報道,該報道稱:“一家美國跨國公司需付給中國補稅及利息共計8 .4億人民幣,並且按照企業目前銷售規模測算,其未來還將繳納每年超過1億人民幣的追加稅。”文章沒有點名企業名稱,只透露了細節:“M公司總部設在美國,為世界500強企業。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資設立了外商獨資企業……M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6年累計虧損達20多億元,而其中國同行卻能保持盈利。這在中國稅務機關看來頗為蹊蹺。”據路透社猜測,符合M企業特徵的僅有微軟公司。
南都記者聯繫了微軟中國公關總監從明,其向記者轉發了一份微軟官方聲明,並表示其本人也是從網上得知資訊,對具體細節並不了解。
在官方聲明中,微軟沒肯定也沒否定。其表示:“雖然我們無法確定某些媒體報道中所指的公司是不是微軟公司,但中國稅務機關一直依據‘中美雙邊預約稅收定價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從微軟公司獲得稅款分成。”
這個協議是微軟2012年簽署的,按微軟聲明解釋,“該協議確定微軟跨境業務稅收由兩國政府按比例分成。”並表示是微軟“促成了第一個中美跨境業務雙邊稅收協議的簽署。”
據公開資料,微軟公司于2008年12月分別向中美雙方稅務當局提出了雙邊預約定價申請。中美雙方在完成了雙邊預約定價的審核、評估等各項工作後,于2010年5月開始首輪磋商。經過3年4輪的談判在2012年10月兩國稅務主管當局授權代表簽字開始生效。按照協議,微軟在2012年簽署協議後應不屬於“反避稅”行列。1
轉移利潤非常普遍
“跨國公司的跨國避稅行為其實是非常普遍的,只要在法律邊界內是允許的,但不能觸犯違法邊界。”中央政法大學財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記者,目前,跨國公司避稅的主要稅種是所得稅,法律依據是《企業所得稅法》,但實際上操作上存在很多難題。
“轉移利潤是最常見、最簡便的方式,通過給國內的關聯企業制定高價收費的形式將利潤轉移到其他地區。舉例説,對於微軟等IT公司,智慧財産權是最容易實現的産品。它對於其他獨立企業售價5000元的專利産品,給關聯公司1萬元的專利定價,就可以將其中5000萬利潤轉移到另一個公司去。”施正文説,打擊這種行為,主要依賴國際的《企業凈利潤法》等,可以要求按照市場競爭水準向關聯企業定價。
“但這種事後管理工作量是十分複雜的,主要還需要依賴事先定價,預估未來的關聯公司産品售價。”施正文肯定了預約定價雙邊協議的意義:“簽署這個協議後,微軟應該沒有所謂非法避稅空間,其稅收在合理納稅程式中。”
但這種形式相對難以推廣。“預約定價協議需要各個稅務機構的配合,這涉及各個國家稅收競爭,利益分成的問題。”施正文認為,國際反避稅的關鍵是如中國香港在內的“避稅地”的配合:“稅收不比貿易,是實打實的資金競爭,目前大部分協議都是雙邊的,沒有多邊。而很多避稅地銀行具有嚴格保密協議,當稅收情報不流暢、稅率不達成統一標準時,是很難實現的。”
可喜的是,目前國際反避稅行動已經有了明顯的突破。去年8月,中國成為《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的第56個簽約方,這是中國簽署的第一份國際多邊稅收協議。中國當年反避稅對稅收增收貢獻達468.6億元,比8年前累計增長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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