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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數據修復規定遭質疑 恢複數據是附隨義務

  • 發佈時間:2014-10-30 13:38:51  來源:大河網  作者:李含 蔡長春  責任編輯:書海

  資訊化時代的到來,讓資訊存儲的方式越來越依靠電子媒介,而電腦中的硬碟因其存儲數據的便利性、穩定性、容量大等特點,一向是人們一向是人們存儲資訊的重要手段。

  作者:李含 蔡長春

  資訊化時代的到來,讓資訊存儲的方式越來越依靠電子媒介,而電腦中的硬碟因其存儲數據的便利性、穩定性、容量大等特點,一向是人們存儲資訊的重要手段。很多人都會將工作與生活中産生的文件、資料等數據,存放在電腦硬碟中。

  一個現實的問題是:一旦因電腦硬碟存在品質問題而導致損壞,即便在保修期之內可以免費更換硬碟,用戶是否能夠通過電腦生産廠商,方便地取回損壞的硬碟中存儲的相關數據呢?

  因工作需要,陳虹(化名)購買了聯想Thinkpad X200型號的筆記型電腦作為日常辦公使用。然而電腦買了不到一年,陳虹發現電腦的硬碟“罷工”了。

  “電腦突然就無法開機了,後來檢測發現,是硬碟損壞導致的。”陳虹説,“我工作以來七八年的數據都存在這臺電腦裏,現在因為硬碟損壞無法開機,什麼都做不了,數據也取不出來。”

  這個問題,給陳虹帶來了不小的困惑。

  恢複數據需另交2600元

  陳虹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因為聽説用電腦硬碟來存儲數據是最安全的,便將自己工作中積累的文件資料以及一些個人生活中的照片等數據,都轉移到了這臺電腦的D盤中,自己也沒有備份。可沒想到的是,剛買沒用滿一年的電腦,硬碟就損壞了。

  “發生損壞後,單位的技術人員幫我與聯想公司方面進行了溝通,聯想公司表示因為在保修期內,可以免費更換硬碟,但需要將目前的舊硬碟回收。”陳虹説。

  而至於舊硬碟中存儲的數據,陳虹説,聯想公司方面表示可以找聯想維修站進行數據恢復,不過因為涉及到打開硬碟進行維修,需要另外繳納2600元的數據恢復費用。

  “一台電腦也就幾千元,2600元再加點錢都可以買一台新電腦了。”這個價格讓陳虹覺得無法接受,“我問了其他電腦維修站進行數據恢復的費用,給我的報價基本都是800元,但我要是找了別的地方維修,這次硬碟損壞就沒法享受聯想更換硬碟的保修服務了,還需要我自己單獨花錢購買硬碟更換。而這樣算來,與在聯想維修站花費2600元進行數據恢復的價格差不多。”

  最終,陳虹還是通過聯想的保修政策免費更換了硬碟,也沒有進行數據恢復。不過陳虹心中仍然存在疑慮和擔憂:“更換硬碟後,原先損壞的硬碟就被聯想公司收回了。不過那個硬碟中仍然是存有數據的,通過一些技術手段肯定能夠恢復,聯想這樣回收後,硬碟中存儲的數據會不會有洩露的風險呢?”

  就陳虹所遇到的問題,法治週末記者致電了聯想thinkpad筆記型電腦客服,所獲得的答案與陳虹得到的回復相同:在保修期之內的硬碟發生損壞,聯想方面可以免費更換硬碟,並且舊硬碟需要回收;至於舊硬碟中的數據,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在聯想維修站另付費進行數據恢復。

  而關於數據恢復的具體情況,法治週末記者聯繫了一家聯想公司官方授權的維修站。維修站的工作人員表示,聯想電腦的原裝硬碟發生損壞需要進行數據恢復的,如果不拆開硬碟導出數據,收費為1100元;而如果硬碟損壞情況較為嚴重,需要拆開硬碟恢複數據的話,收費為2600元。

  而且由於技術原因以及硬碟物理損壞情況的不同,數據也無法保證能夠100%得到恢復,只能保證儘量去做。

  聯想維修站的工作人員告訴法治週末記者:“數據恢復工作並不是維修站自己能夠進行的,需要將硬碟送到與聯想合作的國家資訊中心,才能進行數據恢復。而如果用戶只需更換硬碟、不用恢複數據的話,聯想公司對於回收的舊硬碟,會銷毀其中的數據。聯想非常重視用戶的數據安全。”

  恢複數據是附隨義務

  在保修期之內,因硬碟品質問題導致的消費者數據丟失,消費者是否有權利找到聯想公司要求取回數據?聯想公司是否有義務為消費者免費進行數據恢復呢?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表示,硬碟中的數據涉及到消費者的多項權利,比如對於硬碟中的作品享有著作權,對於其中存儲的聊天記錄、通訊錄、照片等享有隱私權,對於這些數據本身,消費者也享有所有權。商家按照三包規定更換新盤時,應該把其中的數據歸還給消費者。

  而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重慶市協同創新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齊愛民表示,硬碟所存儲的數據應當歸消費者享有權利:“我把這種權利叫做數據財産權,它不同於所有權,所有權的客體是有體物,也不同於智慧財産權,智慧財産權的客體是創新性智力成果。數據財産權的客體是數據,既不是有體物,也不以是否滿足創新性為條件。因此,對於硬碟中的數據,消費者當然有取回權。”

  至於聯想是否有義務免費幫助消費者恢複數據,齊愛民認為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消費者正常使用、不明原因的硬碟毀損,此時數據恢復的義務應當由聯想公司承擔,不得向消費者主張數據恢復費用;另一種情況是,由於消費者的非正常使用,比如進水等導致硬碟毀壞的,原則上聯想公司可以要求消費者承擔數據恢復的合理費用。

  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在我國的産品品質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都可以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來解決這個問題。

  “産品品質法第26條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3條,都存在經營者提供的産品品質應當符合‘具備産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這一要求的類似規定。”劉德良説,“消費者購買筆記型電腦,其性能主要是用來存儲、計算,在保修期之內,因産品的品質原因導致電腦無法滿足這樣的基本功能,並因此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經營者應當為此承擔責任。”

  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看來,硬碟在保修期內因品質問題損壞,經營者在為用戶免費更換硬碟之餘,具有一個附隨義務——幫助消費者恢復因硬碟品質問題丟失的數據:“雖然恢複數據需要額外的開支,但由於造成數據丟失的原因是硬碟的品質問題,所以不管花費多少,恢複數據的錢也不該由消費者承擔,這是不公平的。”

  回收硬碟須徹底刪除數據

  聯想公司為用戶免費更換保修期之內損壞的硬碟後,需要回收舊硬碟。有人質疑,這樣的做法存在舊硬碟中相關數據被洩露、濫用等風險。

  針對這樣的質疑,法治週末記者發現聯想公司在其服務政策中有所提及。在聯想公司官網的服務政策裏有關用戶産品個人資訊保護的“政策常見問題解答”,聯想公司這樣寫道:“對您退返的産品或部件中含有的資訊,我們不會閱讀、複製和保存,對於更換和退回的産品和部件,我們會直接銷毀,或在清除其中的資訊內容後按國家相關規定對其做環保處理。”

  對於聯想公司回收硬碟的做法,趙佔領認為這種規定應該是無效的:“只要産品損壞並非消費者原因所致,商家即應承擔三包義務,更換新産品,並且無權收回舊産品。舊産品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消費者有權自行支配。”

  而邱寶昌認為,聯想公司在徵得消費者同意後,回收硬碟的做法沒有問題,不過對於硬碟中的數據,除非是那些徹底損壞從而無法複製、重現、得到其中數據的硬碟,都應當進行格式化處理。否則,在回收硬碟附帶將消費者的相關數據資料都一併回收的做法是沒有依據的,也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表示,消費者擔心這種回收硬碟的做法可能導致數據洩露的風險,是可以理解的,這種風險也確實存在,不過涉及到一旦發生數據洩露的責任承擔,還需要看經營者在其服務條款中與消費者之間的約定,是否對於此類數據具有保密協議。

  “像這種硬碟回收的情況,日後一旦發生數據洩露,經營者承擔責任的可能性會很大,因為將硬碟回收後,相關的數據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已經隔斷,經營者很難證明自己對於這些回收硬碟的數據保護上沒有過錯。”楊明説。

  在查詢聯想公司相關服務政策的過程中,法治週末記者發現,聯想公司對於消費者存在一份“聯想硬碟不回收服務協議”,根據該協議,聯想公司為消費者免費更換硬碟後可以不回收舊硬碟,不過這份協議的生效,需要以付費購買為條件。

  法治週末記者就這份協議的相關內容詢問了聯想公司客服,聯想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針對Thinkpad系列的筆記型電腦,普通硬碟的“不回收”服務價格為129元/年,固態硬碟“不回收”服務價格會根據硬碟容量大小,分為129元/年和259元/年兩檔;這項服務可以根據不同筆記型電腦的保修期長短、分年次購買。

  在趙佔領看來,這種約定並不合理,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為消費者對其購買電腦的配件享有所有權,經營者在保修期內為消費者更換出現故障的硬碟是其法定義務,沒有權利在更換新硬碟的同時回收舊硬碟;至於消費者額外付費才能要求不回收舊硬碟;更缺乏依據。

  而楊明則認為,在經營者履行其法定的産品品質保障義務前提下,與消費者約定通過付費來獲得更好的服務,本身沒有太大問題,更多的是一種商業行為;問題的關鍵,是要看這項協議中是否有意識地、有失公平地排除了一些人獲取服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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