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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委叫停打車軟體加價 9月19日前完成

  • 發佈時間:2014-09-19 08:57:23  來源:光明網  作者:趙陳婷  責任編輯:湯婧

  近期,上海市交通委制定下發了《關於規範出租汽車手機軟體召車等網路預約服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原本就不平靜的打車軟體市場再掀波瀾。

  除了要求第三方運營商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門提供已註冊的駕駛員和車輛資訊,不得為不具備客運資質的個人和車輛提供預約資訊等規定外,上述《通知》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明確要求第三方運營商不得向駕駛員提供具有加價功能的預約軟體,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軟體重新設置,取消加價功能。駕駛員應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乘客運費,不得收取違反規定的其他任何費用。

  對於叫停加價軟體的具體執行時間,包括《新民晚報》在內的多家媒體報道稱上述《通知》中明確,第三方運營商需在9月19日前完成軟體的重新設置,取消加價功能。

  此外,上海市交通委還表示將召集出租汽車企業、第三方運營商進行政策宣傳和解讀,嚴格按照既定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整改,對拒不接受或整改不力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不過,這一直指提供打車軟體的第三方運營商的《通知》卻讓滴滴、快的打車大呼意外。

  “我們沒收到這個通知,還是通過媒體才看到的。目前快的業務一切正常,沒有發展變化。”快的打車的相關負責人昨日這樣告訴記者。

  “快的打車的加價費用收取是根據各地的政策來制定的,比如北京的叫車加價就是和電召的服務費保持一致。”上述負責人解釋道。

  無獨有偶,滴滴打車方面昨日也表示是從媒體方面才知曉此《通知》內容。

  “滴滴一直高度配合政府監管並一直與政府監管機構保持密切溝通。但到目前為止滴滴尚未獲知此通知出臺的相關細節,交管部門也尚未與滴滴就此次進行協商。”滴滴打車方面解釋道。

  “我們在各地都是嚴格遵守當地的價格管理辦法,沒有違規加價議價。”滴滴方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計程車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司機不得向乘客加價議價,但並未規定乘客方不能支付司機一定額度的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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