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屢遭投訴:假貨成頑疾 維權取證難
- 發佈時間:2016-03-11 08:51:3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磊
從收到腐爛水果到假水晶、假茅臺酒,一系列事件讓電商成為被消費者投訴的重點領域。
“網際網路+”在帶來經濟新熱點,讓消費者盡享便利、低價的同時,也遭遇了諸如假貨氾濫、支付環節存安全隱患、配送體系不健全、投訴處理效率低等問題。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電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中,假貨橫行是最令人痛心疾首的。假冒偽劣産品之所以在電商中屢禁不止,與網路交易平臺主體準入把關不嚴、盲目追求增長速度有關。同時,網上假貨氾濫,僅靠電商,恐終究是揚湯止沸。政府、電商和消費者應三方合力,儘快祛除電商發展中的“毒瘤”,以促其更快、更好發展。
網路購物亂象多
當網路購物成為人們日常購物的方式之一時,電商售假的醜聞也隨即頻繁被曝光。
知名電商唯品會深陷銷售假名酒的風波——從去年年底曝出的假茅臺,再到今年1月又被曝出假五糧液。在其1月8日回應中國消費者協會的致歉函中,“與同類商品不相符”的真偽鑒定報告出爐後,其官方聲明中100%正品的承諾也在事實面前被“打臉”。
母嬰類電商也未能抽身。2015年蜜芽寶貝爆出所售日本産Betta寶石系列玻璃奶瓶為假貨,其獲得授權銷售的身份廣受質疑。
今年的“3·15晚會”于近日發佈了一號熱點投訴,多家電子商務網站均因售假被點名。截至目前,網路購物相關的投訴已經佔全部投訴量的25%。
根據中消協數據顯示,去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3.93萬件,其中在2萬件遠端購物投訴事件中,網路購物佔比達95.41%。電商平臺被投訴的問題有:一是商品品質不合格和假冒的現象比較嚴重;二是七天無理由退貨難落實;三是消費者個人資訊遭洩露;四是網上支付安全難保障。
近日,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2015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平臺共接到的全國網路消費用戶涉及電商投訴數量同比2014年增長3.27%,其中以淘寶、天貓、京東、唯品會、蘇寧易購、亞馬遜中國、樂視、小米、聚美優品、豐趣海淘等為代表的電商平臺(品牌)涉及的網購投訴佔總投訴的43.74%,位列第一位;以美團、大眾點評、百度糯米、攜程、去哪兒、餓了麼、窩窩團為代表的O2O生活服務電商佔總投訴24.05%,排在第二位;在2015年海淘需求爆髮式增長的形勢下,跨境電商投訴以7.53%位列投訴第三位;而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今年的投訴增長迅猛,同比2014年增長2.81%,排在第四位。
跨境電商屢遭投訴
消費者維權取證難
尿不濕、奶粉、化粧品、保健品、奢侈品……越來越多消費者選擇在跨境電商平臺上淘“洋貨”。不過,隨著跨境電商平臺數量的增多,消費品類越來越全,消費者質疑售假的聲音也多了起來。
“有一天我在樓下拉麵館看到了我的朋友,但我沒打招呼,因為他的朋友圈顯示他這時應該在巴黎香榭麗舍大街排隊買LV,而我應該在美國黃金海岸旁曬太陽。”這是一個段子,又不是一個段子。北京的翟女士就碰到了一位“假裝在美國”的代購小妹。日前,翟女士就從朋友圈一個做美國代購的女孩那買了兩萬多的香奈兒黑色雙肩背包,結果發現,對方只是一個從沒去過美國的重慶大二女生,包當然也是冒牌貨。近日,翟女士起訴“美國代購”安小姐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庭上,安小姐代理人承認安從沒去過美國,但稱包是上家賣的,微信也是轉發上家的。
中消協分析認為,微商是近年來新興的網路交易模式,發展迅速,但由於大部分微商是個人對個人的交易行為,且微商納入政府監管的時間並不長,所以存在很多問題:一是微商缺乏信用保證體系,如出現消費糾紛,消費者維權難;二是微商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實物與宣傳不符;三是部分微商的“積讚”等活動難以兌現承諾。
同時,中消協還表示,跨國跨境是消費者投訴的重點領域,問題主要有:一是在跨境旅遊中,部分旅行社、導遊,利用資訊不對稱欺詐消費者,或強制消費者購物;二是跨境電商、代購商品的品質存在問題,包括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耗,國內外型號不符等;三是跨境商品的售後服務不完善,例如廠商對於境外購買産品不予保修,退換貨等問題。但目前,由於我國跨境消費維權機制尚未建立,跨境消費維權環境還不成熟,跨境消費維權難度很大。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要在國內鑒定跨境電商産品的真偽,這簡直是“無解”。除非是跨境電商平臺自己做努力跟廠家聯繫,讓廠家幫助驗貨。
電商發展應祛除“毒瘤”
近些年來,儘管我國宏觀經濟面臨的下行壓力日益增大,但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卻成了整個經濟中最為引人注目的一抹亮色。然而,伴隨著電商規模的不斷壯大,假冒偽劣産品也逐漸成為阻礙電商健康發展的一大頑疾。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網購的正品率尚不足六成,在消協組織受理的2萬多件遠端購物投訴中,網路購物佔比達到92.3%。
不同於傳統零售業,違法成本過低使得電商平臺深陷假貨泥潭。不只是對商家,售假對平臺而言同樣違法成本很低。商務部研究院信用與電子商務研究所所長韓家平表示,違法成本過低是第三方電商平臺涉假的重要原因之一。售假除了對大型電商平臺名譽會造成很大損失外,對一些中小型企業不會産生太大影響。據了解,對商家進行下架處理後,平臺並不會負有更多的連帶責任。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認為,“十三五”時期,是我國電子商務大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因此,必須採取多種措施,儘快袪除假貨氾濫這顆“毒瘤”。對政府而言,應該儘快完善電商監管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維護電商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對電商平臺和網店而言,則應該嚴格網店的準入標準,嚴守誠信經營原則,努力實現“雙贏”。同時消費者也要在網購中保持理性,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只有儘快形成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合力,才能徹底剷除假冒偽劣産品氾濫的土壤,電商大發展的基礎才能得到進一步鞏固。
同時,有業內人士表示,一些網路平臺商為了爭奪客戶數量,盲目追求增長速度,對證照不全、信用缺失的網店也故意“網開一面”,導致準入門檻過低,魚龍混雜現象氾濫;由於電商平臺上的物品只能通過商家上傳的圖片和宣傳文字來作判斷,這就造成了網購消費者無法直接接觸物品來判斷商品的真偽,給假冒偽劣産品氾濫網路以可乘之機;而目前由消費者主動評級的制度也導致“水軍”橫行,信用評級扭曲失真問題突出。此外,有關監管部門多頭管理、職能不清、處罰不力,增大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好消息是網售假貨問題將是今年工商部門重點治理的對象。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針對網路售假問題,國家工商總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監管辦法,如監管抽查、界定七天無理由退貨範圍和標準等,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建立企業的信用系統。據了解,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自2014年上線以來,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展開建設試點。張茅稱,計劃今年底,將完善國家企業資訊網,真正起到建立企業信用制度、規範企業行為的目的。同時,還將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違法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