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網志入局電商 達人推薦能避免微商弊端麼
- 發佈時間:2015-07-08 07:10:04 來源:一財網 責任編輯:王磊
“微商”與“微電商”,一字之差的背後,微網志商業平臺與産品部總經理程昱認為,二者很大的不同在於,微商採取的是層層分銷的模式,導致賣家買家利益傷害大,消耗了行業信譽度。而微網志的微電商則要依靠信用體系,以弱關係為基礎,用戶興趣為導向的方式做電商。
成立5年多的微網志,在實現連續兩季度盈利後,第一次正式公佈自己的電商戰略。
7月7日,微網志聯合阿裏和微賣等為代表第三方合作夥伴推出“微網志櫥窗”産品,共建以興趣為導向的移動社交電商體系“微電商”。今後,微網志上各垂直領域的2000多萬專業達人客將使用微網志發佈器推薦商品。
微網志CEO王高飛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微網志在電商上的動作,從嚴格意義上講只有“兩次半”——第一次是2013年接受阿裏投資,與淘寶形成戰略合作;“半次”是2014年與支付寶的戰略合作,推出微網志支付,這些都是為微網志上提供電商服務的基礎性工作。還有一次,就是微網志櫥窗産品。
進軍“微電商”,微網志給自己的定位是專注于連接商品和消費者。例如,微網志不做閉環,微電商的最終交易、現金流 物流、售後等由合作平臺完成。看起來,微網志的電商模式更像是微網志搭平臺,達人扮演催化劑,加速商家與用戶發揮化學反應。
謹慎佈局電商
和競爭對手微信在電商上佈局的速度相比,微網志在電商上顯得有些謹慎。
之所以謹慎,微網志CEO王高飛對本報記者表示,這還要回到微網志誕生之前的2兩三年,也就是2006、2007年,當時所有人都影影綽綽感受到了移動時代即將到來,但是移動時代,門戶該向何處去,對比于PC時代的搜索、電商、遊戲三大商業模式,移動時代有無變化,成為決定新浪未來10年向何處去的重要判斷。
“我們當時調研了日韓、歐美幾個國家的相關企業,特別是日本的趨勢,最終我們得到了兩個結論:一是移動時代的流量入口,不再是搜索和門戶,而是社交應用;二是不會出現新的移動電商,統治移動電商的,仍舊是PC電商的移動版。”王高飛説。
基於這個趨勢判斷,新浪在之後的5年裏,當時做了兩件事:一件是集全公司之力,做社交産品。在新浪的社交産品經歷屢戰屢敗後,終於在2009推出微網志,在社交領域打下了一塊天地。可以看到的是,如果沒有微網志,新浪在今天的移動時代如果只靠新聞的尷尬。
第二件事是基於移動電商仍屬於PC電商的巨頭的判斷,新浪當時投了阿里巴巴一些股權,這部分在阿裏上市後獲得了一些不錯的回報,同時在微網志上和阿裏達成了戰略合作。
“到今天,之前我們的那個判斷正逐步變成現實。”王高飛説,移動上,社交産品,例如微信,QQ,微網志,雖然彼此搏殺,但是社交毫無疑問已經成為移動時代的流量巨頭;而電商産品,相信大多數人也認識清楚,未來的移動電商的關鍵平臺,還是像淘寶、京東這樣的PC王者。
接下來的問題是:微網志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打通流量入口和電商平臺?
從國外的模式來看,去年以來,Facebook、Twitter、Pinterest和Instagram都推出了購物功能,並通過與電商網站和移動支付平臺的合作加快電商佈局。國內商家和電商平臺也不斷開展社交電商實驗 。
王高飛表示,經過前期的運營讓微網志意識到,移動社交電商的本質並非顛覆,而是電商行業在移動社交時代的新生態,其發展必須遵循電商行業的規律。在這個過程中,電商平臺仍將發揮主導作用,社交平臺則應當發揮其移動化、個性化、社交化的優勢,這正是微網志與阿裏、微賣等夥伴合作的基本思路。
誒和區別於微商
“微商”與“微電商”,一字之差的背後,微網志商業平臺與産品部總經理程昱認為,二者很大的不同在於,微商採取的是層層分銷的模式,導致賣家買家利益傷害大,消耗了行業信譽度。而微網志的微電商則要依靠信用體系,以弱關係為基礎,用戶興趣為導向的方式做電商。
進軍電商,微網志的優勢很大程度上在於其移動端用戶規模和興趣社交關係。
微網志公司財報顯示,截止今年一季度,微網志月活躍用戶達到1.98億,其中86%來自移動端,同時有4500萬用戶的微網志賬號和支付寶綁定,可以在微網志上直接購買商品。
另一方面,伴隨著微網志持續推進垂直化戰略,引導用戶建立以興趣聚合的關係鏈。基於興趣的社交關係,能參與到用戶發現商品的過程中,進而影響其消費決策,這正是社交電商的重要一環。
具體而言,微網志的微電商模式是微網志搭平臺,達人扮演催化劑,加速商家與用戶的“化學反應”。
例如,相比其他移動社交電商平臺專注于交易,微網志“微電商”更側重於商品推薦。目前商品連結必須來自天貓淘寶和微賣等重點第三方合作夥伴,今後微網志達人可以通過微網志發佈器直接發佈自己推薦的商品,並添加推薦理由、庫存量和商品連結等資訊。
同時,這些商品將在微網志櫥窗展示,用戶可以在微網志收藏商品或加入購物車,也可以通過中間頁購買而無需跳轉至其他應用。如果推薦的商品是其他家商家提供的,達人可以根據事先與商家的約定獲得分成,並且不參與交易過程,用戶購買商品後的物流、售後等都由商家負責。
由此不難看出,微網志依靠電商業務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廣告和電商平臺的交易分成。據介紹,目前微網志資訊流廣告已向所有用戶開放,達人可以通過原生廣告增加商品曝光。
而對於如何避免此前微商面臨的門檻低,缺乏監管,魚龍混雜,從而引發的品質、售後服務、虛假宣傳等問題,程昱告訴本報記者,微電商主要通過三步規避:一 是將有誠信體系的介入,如根據微網志社交信用等對商家進行分級等;二是,第三方平臺在商家的商品上架時進行審核;第三點則在於“口碑”。
“達人一旦在微網志賣假貨,很快就會引來罵聲一片,對於那些依靠口碑逐步積攢起大量粉絲的達人來説,犯錯成本很高。” 程昱對記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