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官微“叫板”工商總局:質疑抽檢程式違規
- 發佈時間:2015-01-27 15:34: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磊
四天來,由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出臺的《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余波仍在。
繼多日來輿論對這份報告監測的樣本數據、統計範圍、自營和非自營平臺的概念混淆産生普遍質疑的同時,1月27日,一位80後淘寶網運營小二發出公開信,直接就這份報告所存在的程式性問題點名該司劉紅亮司長,認為這份報告不僅抽樣太少、邏輯混亂,還存在程式違規問題,並直言“避免黑哨對市場無比重要”,該小二表示:“我們接受神一樣的存在,但我們看不懂的是,屢次抽檢和報告中,不同的標準和神一樣的邏輯”。“懇請劉司長‘進駐淘寶’”、“大刀闊斧來淘寶打假”。
淘寶小二公開信質疑抽檢程式違規
這封公開信認為,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1號《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第17條的規定,抽樣檢驗應當保證被抽樣人的復檢申訴權利。但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存在違規。
據了解,在此之前,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還曾在2014年12月11日發佈雙十一網購抽檢結果,但是,不管是當時的抽檢中,還是此後在2015年1月公佈的抽檢中,許多賣家並沒有收到抽檢結果通知,也沒有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復檢的權利,就直接向社會公開,顯然程式失當。
而且更為離奇的是,在國家工商總局網路監管司12月11日發佈的雙十一網購抽檢中,有三個商家“一家根本沒有銷售您説的商品,您搞錯了;一家是品牌商直接發貨,您也搞錯了;還有一家我們通過核查,沒有售假,正在請您重新判定,我相信您肯定也是搞錯了。年關難過。上述三個商家已經于12月19日,將申訴函件及證據材料,蓋章寄往北京,至今未收到您的反饋。”
淘寶小二公開信質疑抽檢邏輯
淘寶小二公開信的背景是,1月23日,工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
報告顯示,2014年8月至10月,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委託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採樣,其中,淘寶網樣本51個,正品率為37.25%。京東商城、天貓、1號店的樣本數量分別為20個、7個和10個,正品率分別為90%、85.71%和80%。聚美優品的3個樣本均為正品;中關村電子商城的1個樣本為非正品,正品率0%。
上述平臺均為國內主流電子商務平臺,覆蓋了中國八成以上的網上交易。換而言之,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用91件商品的抽樣結果定義了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中正品率極低的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報告無論是在成形過程還是結論定義環節中,都將矛頭直接指向了淘寶網---在全部定向監測中,淘寶網被抽檢樣本最多達51件,而淘寶網本身的商品總數已經超過10億件---而通過這樣的抽檢,淘寶被定義為正品率不足四成,也就説如果以此結果推論,在淘寶網近千萬的賣家中,約六百萬的商家所從事的商品交易均非正品。
而令人瞠目的是,在針對中關村電子商城的定向監測中,上述報告僅抽檢了一個樣本即得出了該商場正品率為零的結論。
更為讓人不可理解的是,網監司在一個月前剛剛發佈過一個全國網路商品抽檢結果。2014年12月11日,網監司發佈對2014年雙十一網購進行的抽檢,在207批次的樣品中,大部分為合格真品,發現的假冒商品佔總樣品的3.6%;而本次監測的結果是,非正品率高達41.3%。同一個部門發佈,差別卻多達十倍以上。
該報告公開之後旋即引發軒然大波。巨人集團董事長史玉柱在微網志調侃説,“對於10億總量(網購商品總量),僅抽樣這點點樣本,在抽樣統計學面前有點蒼白”。
與此同時,這份報告監測的樣本數據、統計範圍、自營和非自營平臺的概念混淆,均被外界普遍質疑。
而更有輿論指出,這份報告無論從何角度而言,都像是工商總局網監司針對淘寶賣家的一次定點定向的“精準打擊”---其他被波及的平臺,只是為了構建報告的多樣性而存在,其核心目的在於對淘寶及淘寶平臺運營者阿里巴巴集團實施定向打擊,而淘寶網近千萬的賣家,則只能為這次由行政部門主導的“斬首行動”付出生意受損、交易萎靡的代價。
據悉,這已經不是工商總局網監司首次對阿里巴巴展開“定點打擊”行動。在其傳統的促銷季雙十一、雙十二以及年貨季之前,該司都有類似的定點抽檢行為,結論亦和此次類似。
而在由淘寶網運營小二發出的公開信中説,網監司定點打擊一家電商平臺的做法亦被質疑,“我們接受神一樣的存在,但我們看不懂的是,屢次抽檢和報告中,不同的標準和神一樣的邏輯。”該信指出,“您看,貴司此次共抽檢了92批次商品。某電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為0的結論。另一家電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結論。而在淘寶網上一共抽檢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寶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可是,淘寶日均線上商品總量超過10億件。何況,淘寶是擁有數百萬商家經營的大平臺,居然是和自營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緯度比較,如果不是疏忽,那麼必定是故意。”
這也是外界對網監司此份報告的最大質疑之處。
小二公開信呼籲保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懇請劉司長傾聽市場心聲
此外,針對網監司報告中“創新性”的把非授權商品通過一定義為非正品這一行為,該公開信亦認為對廣大商家極不公平,“非授權渠道不等於非正品。因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擁有從出廠到銷售最後一環的完整授權體系。”
此前,已經有專家學者對網監司的上述定義表示“不可思議”。
有輿論指出,從通報內容看,網路商品交易監管部門對曝光商品的認定,一改法律設定的“尋常路”,轉而採用“正品”和“非正品”的分類標準,並特別註明:“這裡統一將假冒偽劣産品、翻新産品、非授權正規渠道,含量與宣傳不符産品、無3C認證,非中國大陸地區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費品使用説明化粧品通用標簽》要求産品等均列為非正品”。
然而,現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均未使用過“非正品”的概念,監管部門創設如此寬泛的“非正品”概念,是意欲創新,還是越權監管呢?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也明確指出,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監管部門在向市場“發力”之前,是否需要先反思下法律依據究竟路在何方呢?
在淘寶小二的信件中,更是直接指出,“尊敬的劉司長,網上有句話,‘伐開心,買包包’。您是‘伐開心,打淘寶’,‘開心了,也打打淘寶’。這麼神聖的行政執法授權給您,您使用公權力這麼情緒化,真的好嗎?一棍子打死淘寶容易,但一定不要因為淘寶,一棍子打掉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一棍子打掉中國消費新趨勢,一棍子打掉廣大商家對公平執法的信心”。
而淘寶小二更是表示,“這幾年我的同事一次一次來到網監司,告訴您網上的假貨是怎麼回事,在我們自己竭盡全力的同時,願意提供全部的假貨線索,告訴您假貨在哪,窩點在哪,請您大刀闊斧來淘寶打假。畢竟,淘寶不是監管執法部門,您才是,有了您,我們才能與假貨鬥爭到底。”
數據證明此言不虛,根據《2014淘寶聯動警方打假報告》顯示,2014年前三季度,淘寶協助各級執法部門共破獲各類“雙打”案件10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額近6億元。僅2014年前九個月,淘寶就已經處理下架了9000多萬件涉嫌假冒偽劣的商品,其中超過90%是淘寶主動發現處置。
國務院“雙打辦”副主任柴海濤更是肯定這一成果,“非常讚賞阿里巴巴每年發佈的打假報告,正面回應社會關切。阿裏提出打假的社會共治理念,體現了網際網路的共用、開放、平等精神。”
因而,在這份公開信的最後,淘寶網小二寫道,“我也懇請您進駐淘寶”,“我和我的同事,以及那麼多真正代表網購誠信經營的商家,渴望公正、公開、透明的執法的心聲,您應該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