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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草案有望年內完成 聚焦消費者權益等

  • 發佈時間:2015-01-07 07:23:56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草案有望下半年完成。

  已經完成的《關於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加快電子商務立法”。另據電子商務法起草組透露,相關部門已經完成立法前期的課題研究工作,相應的立法程式也已啟動,並力爭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法律草案。

  據悉,《意見》旨在依法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通過加大法律法規執行力度約束市場主體行為,從而使得國內貿易的流通能夠在法治環境下健康運作。

  具體到電子商務領域,除了明確提出“加快電子商務立法”外,《意見》強調要強化電子商務領域的創新保護,建立電子商務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探索將電子商務領域商業模式納入專利保護範疇;推動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規範發展,加強對入住商戶的審核管理,推行網路零售商品由第三方平臺先行負責制和保證金制度。

  權威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我國電子商務以及相關産業發展迅速,但已有的《公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已無法適應當前電子商務領域的發展,特別是網上交易安全、智慧財産權及産品品質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突出問題,不但極大地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也使消費者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電子商務法》將為消費者搭建起“保護傘”,掃清妨礙電子商務領域發展的各種障礙,營建健康的市場環境。

  針對目前電子商務領域存在的種種問題,2013年10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電子商務立法工作列入規劃,並在之後成立了電子商務法起草組。到2014年12月,起草組針對14項具體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完成研究報告。

  目前,立法的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相關機構將力爭在2015年3月前後形成立法大綱;2015年下半年,完成《電子商務法》草案,草案最後將徵求各部門、地方、電商企業、協會、專家等意見,並爭取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全體會議討論。

  在此前舉行的電子商務立法框架和疑難問題研討會上,全國人大財經委調研室副主任施禹之介紹,電子商務立法前期準備工作進行了14項課題調研,主要包括:電子商務監管體制、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與退出、數據電文和電子合同問題、電子商務領域支付、線上智慧財産權保護、電子商務稅收、電子商務糾紛解決機制、消費者權益保護、電子交易資訊安全保障、跨境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産品品質監管、快遞與電子商務協調發展、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等。此外,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部委還就電子商務領域中的電子支付、智慧財産權、消費者權益保護、稅收、資訊安全等具體問題進行了課題研究。

  相關法律人士表示,儘管《電子商務法》尚未問世,但從前期的14項調研來看,《電子商務法》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框架,指向了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領域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相信法律一旦成文出臺,將會使目前很多棘手問題得到妥善解決;特別是目前業內關注較多的交易安全、智慧財産權、消費者權益問題,在立法前期的調研中均有涉及,並用了8項課題對其進行細化研究,這意味著《電子商務法》在起草過程中,將會對上述問題“重點關照”。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表示,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領域法律滯後、空白點多,現有規定效力等級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已成為制約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除了業內關注的三大問題外,稅收、工商登記等法規在電子商務領域的缺失,既不利於市場預期,還會給企業正常經營和政府監管帶來困難。因此,加快《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將對行業發展大有裨益;另外,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不能滿足電子商務環境下的需求,《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將會加強在現有電商環境下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除了讓電子商務市場有法可依外,也有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立法要考慮目前行業發展的規律,進一步釋放行業發展潛力。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電子商務立法應該是一部“發展法”,要充分考慮網路經濟的特殊性,遵循政府“適當放手”原則。廣東金融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志偉表示,電子商務是在一個特殊環境下成長起來的特殊産業,有其特殊的發展規律,應給電子商務發展一個寬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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