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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嚴查私家車用APP拉客:“挂靠”模式違規

  • 發佈時間:2015-01-07 07:11:11  來源:新京報  作者:郭超  責任編輯:王磊

  司機用打車軟體接單,手機上顯示著“用車明細”。

  昨日下午3時,北京交通執法總隊在首都機場查處涉嫌從事非法運營載客的私家車。 本版圖片/實習生 趙澤眾 攝

  新京報訊 北京將嚴查非出租運營車輛利用“專車”叫車軟體參與租賃運營。昨天,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獲悉,2014年以來共查處借助網路平臺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黑車47輛。相關負責人表態,組織沒有計程車運營資質的車輛參與出租運營全部屬於違法。

  去年來查處黑車47輛

  去年,瀋陽、南京交通管理部門先後表態,私家車、挂靠車等非汽車租賃企業所屬車輛拉活屬於非法運營。上海已經開始嚴格執法,查扣一批滴滴“專車”並開出了罰單。

  據了解,去年8月,北京市出臺《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規定私家車不得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汽車租賃服務不允許配備司機,與出租客運經營區別開。

  根據《通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對打車軟體公司使用“黑車”參與非法運營的情況進行查處,2014年全年共查處借助網路平臺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黑車47輛。在“黑專車”常出沒的首都機場,已經查處9輛租賃經營的私家車。

  “挂靠”租賃公司屬違規

  雖然有管理規範的約束,但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現在很多推出“專車”的公司採用挂靠的方式規避交通部門的規範管理。即打車軟體公司並不購買車輛,在與正規汽車租賃公司合作的同時,以私家車“挂靠”租賃公司的方式,招募私家車加入。一些本來是“黑車”的車主,通過“挂靠”第三方租賃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借機“洗白”身份。

  市交通執法總隊負責人表示,當前“挂靠”模式不合規。據了解,當前市場上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私車微乎其微,大部分都沒有運營資質。另一方面,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0條)》的規定,借助手機軟體預約租車的行為屬於無照運營,應按照規定予以處罰。

  這也就是説,目前只有計程車才具備運營資質,昨天記者向交通執法部門核實得知,沒有計程車運營資質的車輛參與出租運營的行為,全部屬於違法。

  “我們今年會在處罰力度上加大,違法運營按照‘黑車’處罰。”交通執法總隊該負責人説,多次違規的企業還將被約談,由於移動叫車行業屬於網際網路行業管理範圍,交通部門沒有許可權執法,今年也會將嚴重違規的行為移交有關部門共同查處。

  ■ 現場

  “黑車”變“專車”6天接單6000元

  昨日15時許,記者在首都機場跟隨交通執法大隊隊員對可疑的私家車進行檢查,很快便發現兩輛打著“專車”名號,利用打車軟體載客的私家車。

  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的司機,被執法隊員發現在車內和乘客進行交易後,面對執法隊員的詢問,顯得十分抗拒,他不僅一直攥著手機,不允許查看交易明細,還拒絕下車接受調查。

  通過對駕駛人和乘客的詢問,執法隊員調查檔案後發現,該名駕駛人在2013年12月6日便因非法載客被處罰。此番“黑車”司機通過打車軟體“改頭換面”,成了“專車”司機仍被執法隊員查處。

  從亦莊錦江富園大酒店到首都機場T3航廈近40公里,乘客使用打車軟體共需支付246元,因為乘客有50元的代金券,本次交易實際支付196元,但仍比一般打車貴20%左右。據交通執法大隊負責人介紹,打車軟體的專車服務費用比一般的打車費用要高20%-30%,雖然打車軟體會給乘客發放高達幾十元的電子代金券,但由於在每單中能抽取20%的佣金,打車軟體仍能從中獲利不少。

  對於參與運營的司機來説,每天也“進賬”不少。執法隊員查該司機手機交易記錄發現,僅2015年一月份6天之內,這名“專車”司機便接了58單的“專車”,共計6655元。

  ■ 各方聲音

  叫車軟體

  此前稱將讓程式更合規範

  昨天,記者電話聯繫在北京仍有“專車”運營的“易到用車”,但未得到回復。此前,“易到用車”負責人高調回應“黑車質疑”,他強調易到用車會讓自己的程式更加合乎程式和規範,並且也要求租車公司提供更加合規的車輛,而易到用車已經退出打車市場,目前公司不涉及打車業務。

  乘客

  建議“專車”在監管下運營

  家住左安門外的市民張小姐經常用打車軟體叫“專車”上班,她説,雖然專車的資費比計程車貴,但是打車軟體經常送一些專車電子代金券,算下來打專車只需要自己支付10元左右,而打計程車需要支付20元左右。而且專車的服務比較好,她第一次坐專車時,上下車的時候司機都給她開門。不過,她坦言,乘坐專車時沒有乘坐計程車放心,尤其是晚上不敢一個人打專車。她認為如果“專車”能在監管下運營,而不是一刀切,對於乘客和司機而言都有好處。

  專家

  叫車産業不應“一棍子打死”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認為,私家車挂靠在租賃公司名下的運營行為,本身就是違反現行法律以及管理規定的。現在仍有網際網路叫車企業利用改頭換面的“專車”,繞開監管,雖然名字上不再是計程車運營,但實際還是參與了計程車市場。

  趙佔領稱,執法部門管理有一定難度。查處時執法人員需要抓現行,並及時固定交易證據。他建議,應從根本上杜絕這種違規的司機端註冊行為。此外,現在北京的汽車租賃企業獲得車輛需要指標並進行備案,每年增量很少。這也是導致電招企業不惜冒著風險引入私家車運營的一個原因。他認為,對於新興的移動叫車産業,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出臺一些標準,並給予相應的市場扶持,使這個行業向著正規的方向發展。

  ■ 連結

  上海

  組織私家車運營服務商也罰

  上海市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和《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其中規定,私家車嚴禁進入運營市場;召車資訊服務商必須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訊,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駕駛員和車輛進行營運資格的認定後,方可進行合法運營,如果經交管部門認定不具備營運資格的,“打車軟體”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資訊服務。

  對於違反上述規範要求的,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服務商處以3萬-10萬元的罰款。

  美國

  打車軟體走向全球200城市

  2009年成立於美國的Uber打車應用軟體,已經在全世界200多個城市運營。通過Uber,私家車也可以扮演計程車的角色。

  不過Uber並不是在所有城市都受認可,2014年9月,德國法蘭克福州法院對Uber在德國的使用作出判決,稱因Uber名下的司機沒有客運執照,也不滿足健康檢查等計程車司機的必要條件,暫不允許該公司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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