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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Uber和滴滴是“死對頭” 他們卻有4家相同投資者

  • 發佈時間:2016-06-17 13:57:14  來源:大河網  作者:書聿  責任編輯:書海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6月17日上午消息,Uber和滴滴給創業公司引入了很多新的維度,例如,他們讓數十億美元的風投融資成為新常態。而如今,他們又引入了一個新的維度:即便這兩家公司展開了激烈的競爭,但他們的重要投資者卻存在一定的重疊。

  在美國和世界很多地區,Uber都是領先的專車公司,而滴滴則號稱在中國專車市場擁有87%的份額。根據投資記錄和知情人士透露的消息,這兩家公司目前至少共用4個投資者:資産管理公司貝萊德、中國投資公司高瓴資本、對衝基金老虎環球和保險公司中國人壽。

  “允許相同的機構投資兩家死對頭,並獲取相關資訊是非常罕見的情況。”Manhattan Venture Partners首席經濟學家麥克斯·沃爾夫(Max Wolff)説,“不過,對於一家發展7年的pre-IPO公司來説,融資140億美元同樣很罕見。”

  Uber創立於2009年,迄今為止已經通過股權和債務融資逾130億美元。滴滴本週證實,該公司完成了73億美元融資,使其融資總額超過100億美元。

  投資者、學者和交易機構均表示,這種同時投資兩家競爭對手的做法,引發了利益衝突和資訊共用的擔憂。甚至有人擔心,一家公司的成功可能要以犧牲另外一家公司的利益為代價。

  “我認為這樣不好。”曾經研究過這一課題的哈佛商學院助理教授羅瑞·麥克唐納(Rory McDonald)説,“這些公司仍未上市,他們還在增長,而且要制定戰略決策。這些決策會産生很大影響。”

  根據麥克唐納的研究,如果與競爭對手共用投資者,創業公司的競爭力和創新力通常會有所降低。

  Uber表示,該公司並不擔心與滴滴共用投資者,因為這些投資者都沒有董事會席位,也沒有董事會觀察席位,所以他們所能獲得的公司資訊較少,對公司的控制力也較低。

  滴滴拒絕對此置評。

  知情人士表示,這四大投資者都是在發展後期入股的,因此影響力和關係密切程度可能不及早期入股的風險投資公司。另外,對於貝萊德這樣的公司而言,不同基金管理團隊之間的投資往往相互獨立。

  創投領域的投資者通常不會投資相互競爭的創業公司。但偶爾也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風險投資公司Andreessen Horowitz同時支援圖片分享創業公司Instagram和PicPlz。該公司後來放棄了Instagram的資訊獲取權,而且沒有繼續投資。PicPlz最終關閉。

  但與Andreessen Horowitz類似,當創業公司改變發展重點或開發新産品時,往往就會出現利益衝突。

  投資者和行業專家表示,值得警惕的是,Uber和滴滴的投資已經出現了利益衝突,而投資者仍在加速向這兩家公司投資。

  資産管理公司ClearPath Capital Partners董事總經理保羅·伯伊德(Paul Boyd)表示,這兩家公司共有的4個投資者並非是用一家公司對衝另一家公司的風險,而是通過對兩家公司的投資來覆蓋全球市場。

  知情人士表示,這4個共有的投資者投資的是Uber全球,而非Uber中國。從理論上講,這是兩個獨立實體。

  投資者認為,Uber在中國之外的前景更加光明,但他們同時投資兩家公司表明滴滴在中國市場佔據優勢。

  無論如何,同時投資兩家存在競爭關係的企業還是會給投資者和企業帶來挑戰。律師認為,投資者獲取資訊的許可權可能受到限制,無法查看敏感和競爭性資訊。企業也必須在向這些投資者披露資訊時保持一份謹慎。

  “Uber不想讓投資者獲取全部敏感資訊,避免洩露給滴滴。”律師事務所Hogan Lovells合夥人內特·加侖(Nate Gallon)説。(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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