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封殺“滴滴”快車:市民舉報一輛獎勵100元
- 發佈時間:2016-05-24 13:19:54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書海
太原新聞網訊 5月22日開始,太原市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整治行動。此舉旨在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出租汽車違章違規運營行為,努力營造規範有序、文明熱情、安全舒適、服務週到的出租汽車乘車環境,維護城市窗口區域的良好形象。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快車、專車等也被列入“黑車”名單,市民每舉報一輛“黑車”可獲獎勵100元。
此次整治的內容包括:未取得城市客運資質非法從事城市出租汽車營運的車輛;跨區域駐點運營的出租汽車;挪用、套用出租汽車號牌非法從事出租經營活動的車輛;利用網際網路和軟體工具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預約出租汽車客運的車輛;出租汽車拒載、拼客、議價、亂停亂放、無從業資格證營運等違章行為。整治重點區域為太原火車站、太原南站、武宿機場以及各大長途汽車站及周邊。
整治期間,市客運管理部門對非法營運作為實行有獎舉報。舉報人需向市客運辦投訴科提供書面舉報材料及有效視頻、音頻證據(包括違章車號、違章地點、現場視頻、通話內容等),材料詳細準確,視頻、音頻清晰可辨。經查實並依法處理後,每次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0元。市客運管理部門將適時聯合公安和交警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合力,對重點區域的非法營運進行集中打擊和整治。通過公安部門的技術支援,市客運管理部門將多角度取證,對利用網際網路和軟體工具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預約出租汽車客運作為從嚴查處,不留“死角”和“盲區”。
按照《太原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市客運管理部門對重點地區的違法、違章行為,將從嚴從重處罰:對非法營運車輛,初次違法,情節較輕,罰款5000元;再次違法,罰款1萬元;初次違法,情節較重,罰款1萬元。對違章出租汽車,第一次違章,罰款200元;第二次違章,罰款1000元;第三次違章,吊銷從業資格證,3年內不得在本市從事出租汽車營運。嚴重違章的,一次即吊銷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