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平臺“反黃”攻防戰 直播約定或將出臺
- 發佈時間:2016-05-09 07:09:35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書海
北京市網路直播行業自律公約新聞發佈會現場。北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四隊供圖
5月,北京30多家網路直播平臺,將迎來《北京網路直播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施行後的第一次執行情況的檢查。
這份今年4月18日施行的《公約》“問世”尚不足一個月,但公約要求的主播實名制、直播內容存儲不少於15天、建立主播黑名單庫等做法,已被部分業內人士視為網路直播行業的新一輪治理正在啟動。
劍指涉黃,這無疑是制定《公約》的目的之一。2015年下半年以來,“直播造人”等涉黃事件頻繁現身網路,多名監管層人士受訪時認為,這些事件“挑戰了社會公序良俗,挑戰了社會道德底線,挑戰了法律法規的約束規定”。
《公約》施行前後,一些直播平臺對主播的限制條件驟升,比如嚴禁男性只穿內褲,嚴禁女主播吃香蕉,嚴禁女性刻意露出乳溝、臀部等敏感部位,甚至量化要求“女性胸部的裸露面積不能超過胸部的三分之一”等。
這僅是北京一地的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獲悉,更高層級、更大適用範圍的網路直播規定,也已在醞釀當中。
違規時間集中在18時至次日淩晨1時
在男主播龍乾看來,網路直播平臺涉黃事件已是“挺老的一個‘梗’”了。
4月29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通報了一批網路直播平臺涉黃事件。其中,“都秀”“在直播”“新浪show”等平臺有多個主播表演淫穢色情內容;“映客”向註冊用戶提供的視聽節目中,含有淫穢色情資訊內容;“小咖秀”客戶端、“秒拍”網站存在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的情況。
最具代表性的是今年1月的“直播造人”事件:一名95後男生深夜在武漢“鬥魚”平臺直播性行為,視頻傳出後,引起極大爭議。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發現,這些直播平臺內容頗為豐富,打遊戲、才藝、聊天等娛樂都成為直播的內容,也有一部分主播直播街景、日常生活、教學、會議等。除“六間房”“鬥魚”分別開通于2006年5月、2014年元旦之外,其餘均在2014年年底之後正式上線。
對監管層來説,這是一個全新的商業領域。全國“掃黃打非”辦案件督辦處副處長李澤泓告訴記者,網路直播實時性、突發性強,發現涉黃內容後,監管人員即便立即關閉該直播頻道,也難以挽回影響。
北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四隊副隊長秦永明也發現,直播違規的時間集中在18時至次日淩晨1時,但並不確定,執法人員要7×24小時值班,“某個主播可能前10個小時沒事兒,第11個小時就違規了”。
李澤泓表示,由於網路直播的特點正是與觀眾實時互動,事前審核並不容易,“很難採取延時播出等辦法對有害資訊進行過濾。”他説,直播平臺是網路視頻行業在新媒體時代的自主創新和有益嘗試,整個行業總體上迅速蓬勃發展,但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兩面性,“網路直播給觀眾帶來愉悅和滿足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産生了一些負面效應”。
龍乾也認為,新事物發展初期“都有興風作浪”的,但畢竟是少數。
這些“少數”給網路直播行業帶來損害。秦永明表示,此次北京查處了7家情節嚴重的涉事企業,有的企業淫穢視頻樣本數達42條。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從事網路直播平臺的企業大約30多家,為全國之首。
結合日常監測經驗,執法人員總結了重點觀察的4類直播間:一是主播不露臉,這樣的主播通常只將身體在鏡頭前扭來扭去,“沒準播著播著就脫了”;二是經常有挑逗、關於性言論的主播;三是衣著暴露或者怪異的平臺;最後一類關注重點是熱門主播,“或者直播間流量一瞬間比較大的”。
涉黃內容潛入商業規則縫隙
網路直播平臺的涉黃內容為什麼屢禁不止?經濟利益成為關鍵原因。其實,利益如何産生與分配,本身也融入了平臺設計的商業規則裏。
龍乾曾在微信朋友圈中招募主播團隊。他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在他看來,招募主播的標準首先是要有顏值,“要麼帥哥,要麼美女”,其次是要會聊天,口才好,“要有點才華,不能只好看”。
主播的一部分收入源於觀眾的虛擬禮物,如花、汽車、飛機。這些禮物要靠觀眾在直播平臺上用人民幣購買,少則1元、貴則上千元,一定條件下,主播可以將收到的禮物“提現”。與平臺或經紀公司簽約的主播,每月還有一定金額的底薪進賬。
龍乾坦言,要想獲得很多虛擬禮物,“大部分其實都是説一些比較俗的內容,甚至是比較‘污’的”,而為了形象更受歡迎,一些女主播會裸露乳溝等部位,或者穿某種類型的衣服,“大都是‘外貌經濟’”。
對於平臺來説,創造條件讓主播收到更多禮物是一件有驅動力的事情。這不僅意味著平臺獲得了用戶購買禮物的收入,同時,一些主播的禮物“提現”還會與平臺進行分成。另一方面,禮物越多,通常也意味著越來越多的用戶與流量涌入。
引人入勝的直播每天都在進行,秦永明認為,網路直播平臺的用戶體驗、娛樂互動方式原本非常好,已經成為網路文化市場的重要經營方式和組成部分。執法人員也發現,有些平臺的直播節目確實精彩,觀眾願意買禮物支援,“特火的平臺有時一晚上能收入100萬元”。
但涉黃內容潛入了商業規則的縫隙。某網路直播平臺從業人員趙峰告訴記者,一些涉黃事件通常是主播個人或平臺故意炒作吸引人氣,“你看到的可能是精心佈局的,背後可能是一個團隊”。
有監管層人士稱,他們曾發現有企業把涉黃事件當作一種手段,為融資、上市製造噱頭,迅速吸引龐大的用戶群體,“關注多了,點擊數多了,投資人就會投更多錢”。
據秦永明透露,對於出現涉黃直播的原因,此次被查處的7家企業負責每人平均表示是“沒有審核到位”,沒有人承認係故意炒作。
主播黑名單庫增加違法成本
作為業內人士,趙峰有時候感到疑惑:對涉黃事件的處罰客觀上究竟是處罰還是“獎勵”,“別人一聽處罰了某個涉黃平臺,就都過去看看,一下子把平臺帶火了”,“罰的錢與賺的錢相比,算不了什麼”。
違法成本較低同樣是秦永明的感受。根據《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對網路直播平臺涉黃行為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目前罰款額度最高只能罰3萬元,“不能罰更多了,因為法規不支援”。
對什麼是“情節嚴重”,目前也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認定標準。
“查到就查到,告訴你,在一個巨大的利益面前,都不是事兒!”趙峰發現,有的“網紅”受處罰之後,“最大的處罰就是刪除賬號,但在這個平臺上剛被刪除,那個平臺會馬上招攬他,因為他是紅人了,能帶粉絲到那個平臺去。”
然而,在最近施行的《公約》中,這樣的做法不再被允許。《公約》規定,平臺對於停播封號的主播資訊及違規視頻進行證據保全,並上傳至北京網路文化協會數據庫。這個黑名單庫將起到關鍵作用,協會將名單發給各平臺並上報文化主管部門,各平臺在其停播封號期間不得為其提供直播空間。
如果主播對停播封號有異議,也可以向平臺或協會申訴。
趙峰認為,此舉一旦能夠落實,將對打擊涉黃等違規主播産生巨大作用。多名受訪主播也表示,這一制度十分合理。
另一項與主播密切相關的舉措是採取實名制。《公約》要求,自4月18日起,各平臺對新申請主播進行實名認證。實名資訊各平臺不得外泄。
這些實名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銀行卡賬戶資訊、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同時,申請者還需在與審核人員視頻聊天過程中回答若干問題,審核人員認定申請者滿足認證要求的予以認證,否則不予認證。
秦永明告訴記者,《公約》還要求,不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
按照《公約》,現有主播未進行實名認證的,應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實名認證。
秦永明透露,5月9日之後的一週,執法部門將再次召開關於網路直播平臺的會議,部署督促、檢查落實《公約》的情況,由企業彙報實名認證的進展,並分享主播黑名單庫,“進庫的人一律不得開通直播間”。
直播內容存儲不少於15天備查
針對主播的更嚴規定已經在一些直播平臺出現。這些規定涉及著裝、語言、飲食等方面,有的平臺甚至禁止女主播吃香蕉,因為此舉有時容易被解讀為“性挑逗”。
一名與四川某網路直播平臺簽約的女主播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平臺還沒有出臺此項規定。她坦言,自己有時會在直播時吃香蕉,“沒有別的原因,就是當作晚飯吃”。
一些男主播也認為,吃香蕉並不犯法。“我前天直播還吃了一個圓柱形的冰棍,那你説我有沒有違反規定?”一名男主播説。
這或是涉黃認定標準難題的一個縮影。中國傳媒大學網路法與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告訴記者,涉黃認定難度很大。
無論討論結果如何,事實上,這已是直播平臺對管理邊界的試探。
在北京市一名執法人員看來,企業應履行經營主體責任,一個表現就是做好內容審核。比如,發生了女主播脫衣等違規行為,“客觀講,一兩分鐘沒發現確實有可能,但是,脫了好幾十分鐘、今天脫了明天后天還脫,企業為什麼都沒發現?”
李澤泓認為,企業應建立健全內容審核團隊,實行24小時值班監管制度,發現違規直播立刻關閉;還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及時消除不良影響,防止有害資訊大規模傳播。
各平臺的內容審核團隊確實不樂觀。一名執法人員表示,有的大型直播平臺的內容審核團隊可能也就一兩百人,而主播同時線上的可能有四五千人。趙峰則透露,有的小平臺只有1名專職內容審核人員。
技術手段成為一項補救措施,例如,有的企業設置了監控系統,每3秒掃描1次所有直播間的畫面,一掃就看到有沒有出現問題;有的平臺根據畫面中肉體顏色的比例,判斷是否存在不雅舉動。
《公約》還約定了不少增加監管效率的做法,如“在所有直播房間內添加浮水印”,“對所有直播內容進行存儲”,並且存儲時間不少於15天,以備核查。
一名監管人士分析稱,存儲15天的直播內容需要很大的空間,每年成本或許至少增加兩三百萬元。王四新表示,此舉的確會增加企業的運營壓力,但是,企業必須要承擔這個成本。
“如果有涉黃內容,以往的視頻形式可以截圖,但直播一瞬間就沒了。採取傳統的錄影方式,一是畫面不清晰,二是佔用空間大,不便知道什麼時候出問題。”秦永明解釋,“按照有關法規,網路證據應該保存60天。但是,我們權衡一下,認為暫時保存15天還是比較合理的狀態,這是先試行。”
秦永明表示,下一階段將把北京所有直播平臺分成4個組,把內容審核團隊的負責人納入組裏,讓每個組互相抽查,再將問題匯總。
他透露,截至目前,有關部門確實已掌握了一批網路直播平臺涉嫌刑事犯罪的線索,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人員將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掃黃打非”辦負責人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全國“掃黃打非”辦正開展“凈網2016”專項行動,其中將整治網路直播平臺涉黃作為重點工作,正進一步加大監測監管力度,嚴查違法違規行為,以促進行業規範、健康有序發展。
(文中龍乾、趙峰為化名)
本報北京5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