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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非法網約車 6%司機有“案底”

  • 發佈時間:2016-04-12 08:24:31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市民使用打車軟體約車。(資料圖)廣州日報記者廖雪明 攝

  司機因搶劫罪入獄2年照樣開網約車

  4月11日晚,廣州市交委綜合行政執法局向媒體通報:2016年以來至4月11日,全市共查處各類非法營運436宗。在市交通執法部門查處的118名從事“網路約租車”非法營運的當事人中,有7名存在治安及刑事犯罪記錄,佔比約達6%。

  通報中稱,近期市交委執法部門在全市範圍開展對非法營運網約車的專項整治,有針對性在機場、火車東站及天河城、正佳等交通樞紐和重點商圈區域加派執法力量,取得良好成效。

  在完成調查取證並對違法當事人依法處罰後,執法部門還聯合公安部門對查處的非法網約車司機資訊進行深入排查,驚訝地發現有司機存在犯罪前科,其中還有公安部門重點監控人員:“因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有盜竊前科;因毆打他人,尋釁滋事被判處有期徒刑,有故意傷害他人之過的司機也存在……”

  案例一:司機曾犯搶劫罪

  4月5日,一輛車牌號為粵SQ×××5小轎車在白雲機場南二樓6號門緩緩停下,執法人員遠遠看到該車車前駕駛位旁懸挂的手機,隱約顯示某約車平臺界面,初步判定其涉嫌非法營運。車內下來的乘客稱,他通過約車軟體聯繫到該車司機,從白雲區嶺南新世界上車前往白雲機場,此前與司機並不相識,已通過平臺支付車費52.8元,並向執法人員出示了付款記錄。

  在執法人員向乘客的取證過程中,司機黃某起初並不太配合,並自稱吸毒,想強行將車開走。但因違法事實明確,司機黃某最終無從狡辯,坦承他沒有道路運輸許可證從事載客的行為。然而,在回答執法人員取證詢問時,黃某眼神焦慮,顯得格外緊張,支支吾吾答非所問,這引起了在場民警的懷疑。後經公安系統查詢,黃某2003年曾因搶劫被捕入獄2年。

  案例二:“背著”違章來應約

  市交委執法局通報,非法網約車普遍存在有未處理交通違章記錄的現象,甚至有一輛車同時“背”有多達5條交通違章記錄。執法人員表示,許多網約車平臺發佈的準入標準中雖有明確規定“駕駛員無犯罪記錄和進行交通違章檢查”,但僅僅是一紙空文。

  據了解,從事本市出租行業的駕駛員,除有身體狀況、學歷年齡等基本要求外,還必須是無相關犯罪記錄人員。執法人員強調,正規計程車從業人員都要經過嚴格篩查及系統培訓,因此無論是綜合素質還是專業服務,都“更有保障”,並提醒廣大乘客市民,為了人身及財産安全,切勿貪一時便利忽視自身利益搭乘非法網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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